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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1776年,托马斯·潘恩《常识》的出版极大地影响了英国与其北美殖民地之间斗争的走向。时至今日,常识在西方国家仍然是一种强大的政治理念。然而,常识的信仰从何而来,其民粹主义逻辑如何塑造了西方民主政治制度?这些问题的答案并非不言自明。 美国历史学家索菲娅·罗森菲尔德以流畅的文笔,对跨大西洋启蒙运动和革命时代进行了新的阐述。从17—18世纪的伦敦、阿伯丁、阿姆斯特丹,到试图建立一个常识共和国的费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再到对常识哲学不断讨论与利用的柯尼斯堡和纽约,她的叙述跨越两个大陆和多个世纪,对常识的缘起及其流变进行了新的探究。常识的历史远非常识,而是充满了矛盾和出人意料。 作者简介 马睿,专职译员,文学硕士,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拥有15年专业翻译经验,曾长期为主要国际机构和商业公司担任译员和术语编辑,在翻译技术和术语标准化国际合作中担任重要协调角色,出版过20余本中英文译作。现为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签约译员。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常识的幽灵 伦敦,1688—1739年 第二章 大众的世界观 阿伯丁,1758—1770年 第三章 良知的新用法 阿姆斯特丹,1760—1775年 第四章 建立一个常识共和国 费城,1776年 第五章 向革命理性宣战 巴黎,1790—1792年 第六章 从柯尼斯堡到纽约 常识在现代世界的命运 注释 致谢 索引 引言 序言 当我们讨论“常识”的时 候,我们在讨论什么? 何为“常识”?《现代汉 语词典》给出了一个很简明 的解释:“普通的知识,一 般的知识。”凭直觉,常识 是智力正常的人在世间生存 所应该或必须具备的知识或 经验。比如:太阳朝升暮落 ;季节冬尽春来;把手放进 沸水会被烫伤;不要在络绎 的车流中横穿马路。无论汉 语的“常识”还是英语 的“common sense”,“常” 和“common”都有两层含义 :其一是寻常的、普通的( ordinary);其二是常见的 、为众人所共有的(shared ),而且起码表面看来,它 是不言而喻、无须证明且持 久永恒的。所以“常识”可以 被简单地定义为一个社群在 相当长的时间内普遍持有的 一套不言自明的共同信念。 到此为止,如果同意上述定 义,会很自然地引出一个现 实问题:既然常识是寻常的 、共有的、不言自明的,我 们会在什么时候讨论常识? 想想你上一次想起“常识”这 个词,是在什么时候?大概 是有人跟你说“二加二不等 于四”或者你看到有人把手 伸进沸水的时候。换句话说 ,是你觉得某人没有常识的 时候,也就是与人辩论的时 候。 美国历史学家、现任宾 夕法尼亚大学历史系沃尔特 ·H.安嫩伯格(Walter H.Annenberg)讲席教授索 菲娅·罗森菲尔德的《常识 :一部政治史》,为我们呈 现了一部现代西方政治史上 的常识历险记。这里的“西 方”是指北大西洋两岸世界 ,“现代”是指从17世纪末( 具体而言,是从1688年英 国光荣革命之后)至今。我 称之为“历险记”,是因为在 作者选取的六个时间节点、 北大西洋两岸的六个(或七 个,如果把作者一带而过的 康德所在的柯尼斯堡也算在 内的话)城市,常识每一次 都出现在辩论中。辩论的每 一方都声称对方缺乏常识, 而常识面临危机的世界必定 会导致灾难。然而自那时至 今,常识从未有过任何消亡 的迹象,它一直是各种公共 讨论的核心概念和各派的争 夺目标,显示出蓬勃而持久 的生命力。 第一场辩论发生在17世 纪和18世纪之交的伦敦。但 在此之前,作者用了一些笔 墨讨论了常识的“前世”。她 指出,常识是一个非常古老 的名词,早在公元前4世纪 ,亚里士多德就阐述过这个 概念,只不过亚里士多德的 常识类似“第六感”,是人类 的五种基本感觉之外的“共 同的感觉”,主要功能是对 比和协调每一种感觉所接收 的印象,因而人可以凭借它 做出某种最低程度的判断。 作者指出,在古代和中世纪 的漫长岁月中,这种“共通 感”一直被理解为人类的一 种认知官能,是人类完成最 基本、最平凡的任务所不可 或缺的:识别物体、个人和 境遇的特征并对它们加以基 本的区分。直到17世纪,法 国哲学家勒内·笛卡尔被认 为第一个淘汰了人脑中有实 际存在的器官行使共通感职 能的过时观念,后来的哲学 家纷纷步其后尘,直到这个 观念最终在科学界缓慢消亡 。一旦常识不再是一个专业 术语,脱离了最前沿的心理 学和解剖学,变成用于形容 一种没有什么严格定义的认 知能力的名词,它的意义就 开始扩展了,这正是它进入 现代政治史的开端。从这时 起,它的内涵不再单单具备 认识论意义(寻常的、普通 的),也添加了社会意义( 常见的、为众人所共有的) 。 作为历史学家的罗森菲 尔德自然没有忘记提供历史 背景,阐述常识的现代政治 史何以开端于17世纪和18 世纪之交的伦敦。其一,是 城市及其公共讨论空间的发 展。除了中心城市及其公共 空间(饭馆、酒馆、咖啡馆 )的蓬勃发展之外,英格兰 在1690年代废除《许可法 案》,出版物种类和数量大 增,新闻媒体空前繁荣,海 量信息带给人们的冲击想必 不亚于互联网之于我们。其 二,是言论相对自由之后, 出现了一个独立于君权或教 权的文人知识分子阶层,他 们日益壮大,构成了反对当 时体制的反对派或“在野党” ,以文章、杂志、戏剧等方 式抨击教会和政府的腐败, 并在此过程中祭出“常识”这 面大旗,旨在吸引同样反对 教会和政府的大量民众。有 趣的是,在第一场大辩论的 发生地伦敦,常识作为一种 观念和宣传口号,本是为了 在前一个世纪的宗教战争和 政治革命之后终止冲突、促 进共识,却反而产生了一种 争相定义和代表常识的竞争 局面。换句话说,从它的现 代史之初,本该在冲突中力 挽狂澜的常识,变成了为各 种新型冲突推波助澜的工具 。另一个有趣的要点是,常 识最终发展成为反智的民粹 主义的核心观念,而它的发 明者却是知识分子。 第二章转向了苏格兰的 阿伯丁,时间是18世纪中期 ,讨论了詹姆斯·贝蒂和托 马斯·里德等人的常识哲学 。这里进行的是一场全然不 同的辩论,贝蒂和里德等保 守的苏格兰长老会知识分子 利用常识反对的,是当时成 功侵蚀了各大城市、在他们 看来令人担忧的相对主义和 怀疑论趋势。罗森菲尔德认 为,这些阿伯丁知识分子为 常识的发展做出了三大重要 贡献:常识的普遍性让普通 人的判断变得十分重要;常 识可以作为认知基础促进社 群共同意识;常识可以被用 作抨击对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