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鉴是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的规定,由中国共产党秦淮区委员会和秦淮区人民政府组织,秦淮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承编的以秦淮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集权威性、史料性、实用性为一体,兼有为续修志书积累史料的功能。
本年鉴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以记叙和说明为主要文体。作为年度性资料文献,“重在记述,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用第三人称据事直书。除辑录的原始文献外,本年鉴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