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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是霍布斯的重要著作之一。普通法是英格兰源远流长的法律和政治传统,主张法律至上。霍布斯的核心理念是确立政治主权,而这与英格兰普通法的政治传统相悖。为证成自己的理论,霍布斯不能不反对普通法。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已展开这一工作,但较为粗疏。故霍布斯专门撰写本书,以对话体方式,对普通法的核心理念予以批评。透过这一批评,霍布斯阐述了自己的政治哲学观念。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对普通法的批评之辞,《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的对话(精)》理应成为任何对英国政治思想或法律思想感兴趣的人的应读书目。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也是霍布斯关于政治学的最后言论。 目录 一 论理性的律法 二 论主权性权力 三 国王是最高法官 四 论法院 五 论重罪 六 论异端罪 七 论侵犯王权罪 八 论刑罚 九 论赦免 十 论关于财产权之法律 附录一 《禁止国王听审案》 爱德华·库克 附录二 《利维坦》第二十六章“论国家法” 霍布斯 附录三 论霍布斯的《法律对话》 马修·黑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