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标准适用于乡、村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期内有条件成为建制镇的乡驻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1一般规定 3.2乡驻地行政管理设施 3.3乡驻地教育机构设施 3.4乡驻地文体科技设施 3.5乡驻地医疗保健设施 3.6乡驻地社会福利设施 3.7乡驻地商业金融设施 3.8乡驻地集贸市场设施 4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1一般规定 4.2村管理设施 4.3村教育设施 4.4村文体科技设施 4.5村医疗保健设施 4.6村社会福利设施 4.7村商业设施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