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美学、实践哲学 伽达默尔与杜特对谈录/商务新知译丛》提供的是一部经过加工和添加了引文出处的谈访集。这一谈访工作是我与伽达默尔教授于今年年初进行的。书的标题就是我所提问的几个领域。
伽达默尔是以这样的方式表达他对哲学任务的原则性理解的,即如他所反复解释的:“哲学活动……就是将被从其原始言说意义所异化了的哲学语言恢复到我们言说所具有的基本的共同点上来。”这一意图也同样贯彻于《解释学、美学、实践哲学 伽达默尔与杜特对谈录/商务新知译丛》。无论伽达默尔是否讲述过经验的本质,讲述过对话,在对话中的相互理解,讲述过阅读,或者“古典”一语的现实意义,我们总是能够获得一些出自于生活世界之解释学资源的概念,也总是能够弄清一些出自于我们理解之一体性而非什么专业性讨论的概念。
《解释学、美学、实践哲学 伽达默尔与杜特对谈录/商务新知译丛》:
杜特:属于这一关系的是,您并不想提出一种功能学说,这样的学说将派给精神科学以一个确定的在我们经验范围之内的工作目标。众所周知,60年代初约阿希姆·里特尔(Joachim Ritter)有一篇后来变得有名的描述“在现代社会中精神科学的。任务”的论文,其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功能学说。里特尔认为,这一任务就是,精神科学应当把对于我们的社会,即一个为科技持续现代化之强制系统所主宰的工业社会,所有那些“变成为一种‘纯粹历史性的东西’想像为这样的历史性的东西……”①。精神科学,里特尔这样说,补偿“在其中古老的历史财富……被排挤出去的实际运动……”,保证那“远离当前现实的东西”作为……“历史的东西”②。因为现代化而造成的某些事物的远逝,将在对它的知识形式中变得可以接受,精神科学由此便最终为自然科学、技术和工业诸领域做出贡献:它们以“历史意义”帮助我们回应现代化的牺牲者,以此方式它们就使得“现代化成为可能”①——接着里特尔、奥多·马克瓦尔德(Odo Marquard)是这一观点的最重要的代表。不过就我所知,您是不能接受这个补偿定理的。
伽达默尔:是不能的。我之所以不能接受由里特尔出发的精神科学的功能规定,乃是由于我认为偏执于科学概念以及在科学中发生作用的历史意义与事实不符。19世纪曾经为精神科学奠基的历史意义并非最终的结论,它不过是今日人类经验世界及其与传统之关系的一个过渡性表现。我必须承认,我后来未再仔细地研究过里特尔学派的著述。但是我认为,补偿定理低估了精神科学的经验潜能。我们怎能预先就知道传统经验将把我们引向何种见识、何种理解以及自我理解,并且世界的传统并不只是欧洲的!在精神科学中实际上也同样有理的是,我们不仅要承认在其他者性之中的世界传统,而且还要承认这一他者性的吁求。在此意义上即是说,世界经验对于我们是有价值的。为此就需要开放性,——这我在前面已经讲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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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提供的是一部经过加工和添加了引文出处的谈访集。这一谈访工作是我与伽达默尔教授于今年年初进行的。书的标题就是我所提问的几个领域。
第一篇谈访的中心是伽达默尔对于精神科学中理解问题的研讨。其关于效果史之制约性与解释学过程之应用结构的学说洞开了我们精神科学事业的一个反思性维度。对人类传统的保存和发扬不能被描述为只是纯粹的考古性研究和以方法为主导的专业探讨。其出发点和有关视点应当是对于我们自身的质询。伽达默尔讲到与传统的对话,在这样的对话中传统的阐述者总是被引向一个新的、被扩展了的自我理解。
与传统的对话应当被置放在一个对话的世界、一个解释学的天地,在对话中每个人都只是作为他人的他人而生活着,而且也只有与他人相协调他才能够过上一个成功的生活,——这些在第一篇的结尾部分被清楚地表达了出来。那里所谈论的是一个内容博大的、从语言之核心所生发出来的解释学哲学的话题,还有就是我们生活形式的交往状态。
第二篇访谈讲的是解释学美学的几个问题。与第一篇有所不同,这里所论及的文本不是伽达默尔的主著《真理与方法》,而是其后的一篇论文。关于这篇文章的讨论指明,对于意义指向以及审美经验的理解性特征的揭示,不应就是将审美的理解与非审美的理解等而视之。研究与艺术作品欣赏相联系的理解过程的特点,占据了通过解释学美学而开辟出来的工作场域的中心。与实用语境中意义获取的结构相区别,在此实用语境中每一意义承担者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终究都会在一个成功的意义建构中浮现出来,对艺术的理解、对一幅画或者一件文字名作的阅读却看不到这样一个终结:“理解在作品的此在中体验到其意义的高深与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