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不仅以独特的视角,对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了全面的解释与分析,对学术界关于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主流观点进行了全面评析和反思,论证了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困境问题,而且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刑事上诉制度与司法权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周密论证,认为刑事上诉制度是由司法权决定的,中西方司法权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西方国家刑事上诉制度与我国司法权不具备兼容性,我国不太可能按照西方模式对我国的刑事上诉制度予以重构。
本书以比较法的视野,采用类型化分析方法,分别对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问题确立了一个理论框架。作者以该理论框架为分析工具,不仅对中外刑事上诉制度之间的异同以及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而且对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的局限性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和理论上的反思。最后,本书在全面剖析司法权与刑事上诉制度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深层次困境进行了周密的论证。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三、本书结构
第一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一、救济功能
二、纠错功能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
一、监督功能
二、解释与创制法律功能
三、司法决策功能
四、统一法律适用功能
第三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比较分析
一、纠纷解决功能与机构性功能之间的关系
二、两大法系刑事上诉制度功能之比较
三、司法等级制度中的刑事上诉制度功能
第四节 小结
第二章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
第一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一:以审理方式为视角
一、复审制
二、续审制
三、事后审查制
第二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二:以审查范围为视角
一、事实复审模式
二、法律复审模式
第三节 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比较分析
一、两种研究视角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二、刑事第一审程序与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构造
三、刑事第二审构造与刑事第三审构造
四、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第一节 我国的两审终审制
一、两审终审制的由来及其基本内容
二、两审终审制的构建依据
三、靠不住的补救程序
第二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
一、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二、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
三、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一:基于审理方式的分析
四、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之二:基于审查范围的分析
第三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功能的缺陷
一、过于宽泛的救济范围
二、难以获益的刑事上诉
三、事与愿违的自行纠错
四、疑罪从有的发回重审
五、缺乏创造性的上诉法官
六、名不副实的机构性功能
第四节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构造的缺陷
一、“扬短避长”的事实认定
二、书面为主的审理方式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之反思
第一节 关于刑事上诉制度改革的若干方案
一、三审终审制的引入
二、死刑复核程序、再审程序的改造
三、改革法院设置
四、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
第二节 从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的启示
一、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其评价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困境及其反思
第三节 对刑事上诉制度改革方案的评析与反思
一、引入三审终审制带来的困境
二、改造死刑复核程序与再审程序遇到的难题
三、重新设置法院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面临的障碍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司法权视野下的刑事上诉制度
第一节 司法权的范围与刑事上诉制度
一、司法权的范围
二、我国司法权的泛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实现一元化
第二节 司法权的功能与刑事上诉制度
一、司法权的功能
二、我国法院功能的异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回归裁判权
第三节 司法权的独立性与刑事上诉制度
一、司法权的独立性
二、我国司法独立的局限性与刑事上诉制度
三、我国司法权能否真正独立
第四节 司法权的行使方式与刑事上诉制度
一、司法权的行使方式
二、我国司法权行使方式的非正当化与刑事上诉制度
三、我国司法权的行使方式能否走向正当化
第五节 小结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