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其实质核心是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以及缔约国承担的相应义务。本书采用实证研究和学理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实践并参考大量的学术资料,对《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整体研究。从整体上认识《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准确把握《公约》中的各项权利、缔约国的各项义务,也有助于加深中国学术界对《公约》的理解,为批准和实施《公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 作者简介 孙世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录 导论 一 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二 研究的方法和资料 第一章 《公约》概况 一 《公约》的起草、通过、生效和缔约情况 二 《公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机制 第二章 《公约》中的权利义务主体 一 《公约》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 《公约》中的权利主体 三 个人是否为《公约》中的义务主体 四 总结 第三章 《公约》中权利的范围和关系 一 权利的范围 二 权利的分类、等级和联系 三 总结 第四章 《公约》中权利的限制和克减 一 限制的含义、对象和类型 二 对限制的限制 三 克减的含义、目的和性质 四 克减的条件和限制 五 总结 第五章 《公约》缔约国义务的形式 一 国内法中的人权保障及其对《公约》的影响 二 义务层次理论与《公约》用语解释 三 尊重和确保权利免受国家侵害的义务 四 确保权利免受非国家行为者侵害的义务——保护的义务 五 确保权利得到促进和实现的义务 六 总结 第六章 《公约》缔约国义务的性质 一 “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 二 “立即履行的义务”与“逐渐履行的义务” 三 “行为的义务”与“结果的义务” 四 “普遍的义务”与“相对的义务” 五 总结 第七章 对《公约》权利的侵害及其救济 一 对权利的侵害 二 对侵害的救济 三 总结 附录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事务委员会一般性意见列表 第31号一般性意见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文书索引 个人来文索引 术语索引 序言 1966年通过、1976年生 效、目前有173个缔约国的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本书中简称《公约》或 《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 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 ,也是“国际人权宪章”的重 要组成文书。中国于1998 年签署《公约》后,尚未批 准,但中国一直在稳妥推进 相应立法及行政和司法改革 ,为尽早批准《公约》创造 条件。 在中国批准《公约》之 前,对于《公约》有准确而 深入的把握极为必要。在这 一方面,学术界特别是法学 界可以也必须作出贡献。自 中国签署《公约》以来,国 际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刑事法学、诉讼法学等不同 学科都表现出对《公约》的 极大兴趣并形成了丰富的研 究成果。这些成果中的大部 分关注的都是《公约》的具 体规定及其与中国法律规定 的比较,而较少包括对《公 约》的整体性考察。然而, 如果缺乏对于《公约》所确 认的权利和规定的义务的整 体性考察,那么对于《公约 》所确认的具体权利的认识 和研究,就可能不够深入和 充分。 对《公约》的研究不能 仅仅只关注《公约》的约文 本身,而必须考察《公约》 生效45年来的国际实践。《 公约》是一种动态制度,《 公约》的各项规定、缔约国 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以 及个人根据《公约》享受的 权利,都随着《公约》缔约 国和人权事务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的实践而处于 不断的发展和变化之中。任 何有关《公约》的研究,如 果不考虑和牢牢把握《公约 》作为动态制度的发展和变 化,很难说是充分的。在这 一意义上,本书只是对《公 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迄今 为止的发展状态的阶段性总 结。这种动态性,除了包括 缔约国和委员会的实践所驱 动的《公约》制度本身的发 展和变化以外,还包括《公 约》制度演变与整个国际人 权法律制度演变之间的互相 影响,以及《公约》制度的 发展与相关学术研究之间的 互动关系。 本书是《〈公民及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的义 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一书的“升级版”, 尝试从两个方面对有关《公 约》的研究作出贡献。一方 面,本书的研究主题是《公 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整 体情况,期望这些探讨能帮 助中国法学界加深对《公约 》的了解。另一方面,本书 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对《公约 》作为一个动态制度的考察 ,力图通过有关《公约》的 国际实践来说明《公约》规 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总体状态 。本书还大量参考了学者特 别是国外学者研究《公约》 的成果,这也有助于中国法 学界了解世界范围内研究《 公约》的情况。 本书没有直接涉及中国 应如何批准和实施《公约》 ,也没有比较研究《公约》 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中国的 法律规定和实践。然而,本 书的最终目的仍在于为中国 法学界了解和研究《公约》 、中国批准和实施《公约》 提供助力。尽管中国何时会 批准《公约》备受国际社会 和国内各界关注,但是,中 国何时批准《公约》的问题 也许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 。这是因为,《公约》对中 国(也对任何国家)的最大 意义也许并不在于其是否在 国际法的形式意义上具有约 束力,而在于《公约》能在 多大程度上打开我们的眼界 ,使我们能借鉴以《公约》 为代表的国际人权法律制度 的规定和实践,继续发展中 国的人权事业。 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将 本书选入《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库》。感谢中国社会科学 院国际法研究所提供的良好 工作条件和氛围。感谢社会 科学文献出版社高水平的编 辑工作。特别感谢社会科学 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总编辑 刘骁军女士对本书的耐心等 待和大力支持以及编辑易卉 女士的细致工作。 孙世彦 2021年7月,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