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关于增加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2020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皖项管办[2021]3号),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开展专题研讨,认真总结多年来实践,针对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的需要,在规范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巡查机构及其设施;5巡查方案及巡查实施细则;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7巡查文件资料管理;附录A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作业要点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部分);附录B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基本表式;附录C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缺陷和事故隐患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