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刑法研究》共13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从1984年到2020年跨度长达36年间所发表的全部论文和其他作品,是陈兴良教授刑法研究论文之集大成者。刑法各论是以刑法分则规定的个罪为研究对象,刑法学者研究的重点是常见多发且疑难复杂的罪名。本卷为刑法各论Ⅱ,内容包括侵犯人身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社会秩序犯罪。陈兴良教授对该类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作者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4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目录 四、侵犯人身犯罪 教唆或者帮助他人自杀行为之定性研究——邵建国案分析 故意杀人罪的手段残忍及其死刑裁量——以刑事指导案例为对象的研究 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从被害与加害的关系切入 奸淫幼女构成犯罪应以明知为前提——为一个司法解释辩护 婚内强奸犯罪化:能与不能——一种法解释学的分析 婚内强奸行为之定性研究——现行法视域内的考察 轮奸妇女之未完成形态研究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分 拘禁他人并向他人勒索财物行为之定性研究——杨宝营案的分析 非家庭成员间遗弃行为之定性研究——王益民等遗弃案分析 五、侵犯财产犯罪 论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 财产犯罪以及相关犯罪案例研析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故意杀人后取财行为之定性研究——计永欣案分析 盗窃罪研究 利用柜员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之定性研究 内外勾结窃取银行现金行为之定性研究——以高金有案为视角 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的界分 侵占罪研究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分——兼对“两个当场”观点的质疑 故意毁坏财物行为之定性研究——以朱建勇案和孙静案为线索分析 六、社会秩序犯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之界分——冉儒超案研究 导语 本书是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的论文集《刑法研究》的第十二卷,主要内容是陈兴良教授所发表的刑法理论方面的论文,主要涉及刑法教义学、刑法哲学、刑法知识论等三个方面的主题,所选论文按照相关专题进行分类和排序,时间跨度较大,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10年代。本卷涉及刑法各论中三项类罪,分别是侵犯人身犯罪、侵犯财产犯罪以及社会秩序犯罪。所选论文反映的不光是陈兴良教授个人在刑法相关专题领域的研究历史和研究心得,还有我国刑法研究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所以,该文集的出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