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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为三位作者全新撰写的证据法姊妹篇之下部,以大量先例和真实案例为依托,针对国际商事活动中证据运用的重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而又细致的探讨。 证据之于法律及诉讼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本书主要针对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口头证据、专家证据、举证责任与标准、证据采纳规则、思想状态的证明等,具体包括对口头证据进行取证、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纲要、传召证人、开庭审理的盘问、口头结案陈词、敌意证人;如何寻找专家证人、专家证人的类别、采纳与批准专家证据的标准、CPR生效后专家证人规则的变化、专家证人出庭、专家证人会议、专家证据分量的衡量;举证责任的承担、无需证明的事实、推定、证明标准;证据的可采纳性、最佳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意见证据、品格证据、非法证据的采纳;知情、意图、善意与恶意、欺骗或欺诈、问卷调查证据等重要内容,均是当下中国公司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经常遇到甚至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课题,也是中国公司应该十分关注的课题。 本书对律师、公司法务、法官等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法律研习者训练批判性思维、建立求证理念、运用法律和规则解决争议大有助益,对越来越多“走出去”的中国公司加强国际竞争力、保护自身利益亦有帮助。 目录 第一章 口头证据之一 1.序言 2.必须依赖口头证据的情况 2.1 例子介绍之一:早年伦敦仲裁案件 2.2 例子介绍之二:近年香港特区仲裁案件 2.3 例子介绍之三:Janan George Harb v.HRH Prince Abdul Aziz Bin Fahd Bin Abdul Aziz上诉庭先例 2.4 对口头协议的取证与认定 3.口头证据取证的简介 3.1 审前中间程序中与开庭审理时对口头证据的不同处理 3.2 开庭审理证据的准备:作战计划、挑选事实证人与人数 3.2.1 作战计划 3.2.2 证人团队的规模 3.2.3 选择“最好”的事实证人 3.2.4 不提供证人出庭的后果的先例介绍 3.2.5 总结 4.提前对口头证据进行取证之一:誓章证据(affidavit evidence) 5.提前对口头证据进行取证之二:口供书(deposition) 5.1 英国 5.2 美国 5.3 美国广泛披露令对国际仲裁的影响 5.4 英国法院面对美国广泛披露令保护伦敦仲裁的做法 6.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6.1 案件管理会议与开庭前会议 6.2 确定开庭日期与时间段 6.3 仲裁地(seat)与开庭地点(hearing venue) 6.4 事实证人(factual witness) 6.5 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 6.6 隔离证人(sequestration of witness) 6.7 宣誓或确证与如何对付伪证 6.8 开庭时间分配或开庭时间表(apportionment of hearing time) 6.9 文书开庭陈词(opening submissions):相互交换时间与内容范围 6.10 争端清单(list of issues) 6.11 仲裁语言(arbitral language)与双语仲裁(bilingual arbitration) 6.12 文件证据的翻译(translation)与口头证据的传译(interpretation) 6.13 开庭案卷(hearing bundles) 6.14 文件证据的真实性(authenticity) 6.15 庭审记录(transcript) 6.16 远程作证/网络开庭(virtual hearing) 6.17 仲裁员的预付费用(deposit for arbitrators fees) 6.18 个人数据保护(personal data protection)措施 6.18.1 数据保护的历史 6.18.2 个人数据权利的内容与立法规管的方式 6.18.2.1 广泛的适用范围 6.18.2.2 数据处理的原则 6.18.2.3 允许处理数据的理由 6.18.2.3.1 处理一般个人数据的理由 6.18.2.3.2 处理特殊类别个人数据的特定要求 6.18.2.4 数据的跨境传输/转移 6.18.2.4.1 允许的情况之一:充分性认定或“白名单” 6.18.2.4.2 允许的情况之二:恰当的保护措施 6.18.2.4.3 允许的情况之三:例外情况 6.18.2.4.4 允许的情况之四:其他 6.18.2.5 违反数据保护的严重后果 6.18.3 国际仲裁中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 6.18.3.1 国际仲裁中需要考虑的数据保护问题:以GDPR为例 6.18.3.1.1 是否可以合法处理信息 6.18.3.1.2 提交文件如何满足跨境传输/转移的规定 6.18.3.1.3 遵循GDPR数据处理原则 6.18.3.1.4 其他 6.18.3.2 国际仲裁中如何应对数据保护立法 6.18.3.2.1 尽早计划与全程遵守 6.18.3.2.2 数据保护协议 6.18.3.3 小结 第二章 口头证据之二 1.常规与标准的口头证据的取证之一:书面证人证言 1.1 证人证言的做法与近期批评 1.1.1 英国的权威批评 1.1.2 澳大利亚的权威批评 1.1.3 对以文书证人证言替代口头主证据的缺陷的总结 1.1.4 有关记忆的近期科学研究 1.2 对证人证言的再度改革 1.2.1 2007年Aikens大法官领导的工作小组 1.2.2 2018年Popplewell与Andrew Baker大法官领导的工作小组 1.2.2.1 调查问卷结果 1.2.2.2 工作小组的建议 1.2.3 CPR PD 57AC与最佳行事方式指引的新规定 1.3 证人证言的拟定 1.3.1 做法之一 1.3.2 做法之二 1.3.3 证人证言拟定的结论 1.4 证人证言的格式与内容 1.5 律师拟定证人证言的操守 1.6 交换证人证言的时间 1.7 证人证言之后的修改 1.8 帮助证人或潜在证人回忆 1.9 交叉盘问不受证人证言内容局限 2.为证人出庭接受盘问做准备 2.1 英国诉讼准备证人的做法——允许证人熟悉出庭情况 2.2 英国诉讼准备证人的做法——禁止教唆证人 2.2.1 向证人调查取证与教唆证人的区别 2.2.2 教唆证人对有关案件的影响 2.2.3 过度准备与培训证人的问题 2.3 中国证人的准备 2.4 美国对律师准备证人出庭接受交叉盘问的地位 2.5 国际仲裁对律师准备证人出庭接受交叉盘问的地位 3.常规与标准的口头证据的取证之二:证人纲要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