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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是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高等院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的特点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编写的教材。本书共分十六章,简明、系统地阐述了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介绍了我国市场主体法及市场主体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常用的民商事、经济法律法规。本书的特色在于,重视对法律实务的介绍,操作性强;紧跟国家立法步伐,更新速度快。本书除可作为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材之外,还可作为经济学等其他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企业工商管理人员和其他社会读者可将其作为自学使用。 作者简介 曾咏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晋升为副教授。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理事。先后承担的主要课程有:经济法、民法、靠前商法、合同法、商法、劳动法、ACCA公司法与商法等。同时承担本科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工作。近年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商法、现代企业制度与国企改革、劳动合同、市场营销中的法律问题,同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重大合同审核。 目录 章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 节经济关系及其法的调整模式 第二节中国市场经济关系的法的调整 第三节市场主体 第四节市场主体的基本民事权利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节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 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第三节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四节合伙企业的内外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