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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婚姻法作为调整男女两性关系和亲属关系的法律,是现今各国普遍施行的、国与家并治的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同时也是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性极强的法律之一。继承法是以婚姻、血缘为重要基础的、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民事法,在我国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今天,其适用面也越来越广。因此,作为担负着维护民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重要功能的婚姻家庭继承法,也就成为现代法学教育中的一门不可缺少的必修主干课程。本书出版的目的是适应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人才的需要。 作者简介 周利民,男,1966年出生于湖南常德,1988年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获法律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近年来,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约30万字。主要代表性论文有:《论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论雇佣人的转承民事责任》《论设立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意义》;主要代表性著作有:《新婚姻法学》《婚姻继承适用新论》《民法学通论》。 目录 第一章 婚姻家庭制度 第一节 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第二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自由原则 第二节 一夫一妻原则 第三节 男女平等原则 第四节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原则 第五节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文明家庭原则 第三章 亲属制度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亲属的种类和范围 第三节 亲系和亲等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产生、效力及消灭 第四章 结婚制度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条件 第四节 结婚程序 第五章 婚姻效力 第一节 无效婚姻 第二节 可撤销婚姻 第三节 事实婚姻 第六章 夫妻关系 第一节 家庭关系概述 第二节 夫妻关系概述 第三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四节 夫妻财产关系 第七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婚生子女 第四节 非婚生子女 第五节 继子女 第六节 养子女 第八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第一节 祖孙关系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第九章 收养法 第一节 收养制度概述 第二节 收养的成立 第三节 收养的效力 第四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十章 离婚制度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 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协议离婚 第四节 诉讼离婚程序 第五节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第十一章 离婚效力 第一节 离婚对夫妻身份关系的效力 第二节 离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效力 第三节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节 离婚义务补偿、困难帮助和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第五节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第六节 探望权 第十二章 跨法域婚姻关系 第一节 涉侨婚姻 第二节 涉港、涉澳、涉台婚姻 第三节 涉外婚姻关系 第十三章 继承法概述 第一节 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继承制度的历史和本质 第三节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章 继承权 第一节 继承权概述 第二节 继承权的取得和行使 第三节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第四节 继承权的保护 第十五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三节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四节 代位继承 第五节 转继承 第十六章 遗嘱继承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第二节 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节 遗嘱的条件和效力 第四节 遗嘱的变更、撤回和执行 第十七章 遗赠 第一节 遗赠概述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八章 遗产及其处理 第一节 遗产概述 第二节 遗产的范围 第三节 遗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 第四节 遗产继承的开始与通知 第五节 遗产的分割 第六节 遗产债务的清偿 第七节 无人承受遗产的处理 第十九章 跨法域继承关系 第一节 涉外继承关系 第二节 涉港继承关系 第三节 涉澳继承关系 第四节 涉台继承关系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第一节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规范的生效与失效时间 第二节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