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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2018年10月下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并公布,为了便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司法实务中中正确理解、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得以正确、有效贯彻执行,我们邀请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授和实务专家们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逐条解读与实务指南》,逐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意旨,出台背景以及在实务总得疑难问题进行了阐释,以期广大实务工作者在检察工作中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的大背景下,本书围绕此次修正的目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按照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篇章结构进行编排,为读者了解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提供了全景式解读。解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条文主旨:对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高度总结和归纳,使读者了解条文的归类和属性。2.修改变化:让读者快速了解该条文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中是否修改,如果是修改条款,则本书将进一步对“修改内容”用图表的形式直观地告诉读者修改前后条文的变化。 3.条文解读与适用指引:这是本书的重点部分,既回应学术研究、法学教学上的理论争议问题,也对司法实务中适用常见问题和指引作深入的阐述和说明。 作者简介 缪树权,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刑事检察教研部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首都法学、法律不错人才。曾挂职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目录 编 总则 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条【职权分工与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的管辖范围及职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第六条【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七条【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现法律监督原则】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原则】 第十条【审级制度】 第十一条【审判公开原则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十四条【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第十五条【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原则】 第十六条【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第十七条【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及其例外】 第十八条【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九条【立案管辖】 第二十条【级别管辖之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二十一条【级别管辖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级别管辖之不错人民法院管辖的审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级别管辖之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审刑事 案件】 第二十四条【管辖权的上移】 第二十五条【地域管辖】 第二十六条【管辖权的竞合】 第二十七条【指定管辖】 第二十八条【专门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九条【回避的种类、适用人员和理由】 第三十条【回避的理由之不当行为】 第三十一条【回避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对回避的适用人员及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的 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辩护人的人数及范围】 第三十四条【委托辩护的时间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法律援助制度】 第三十六条【值班律师制度】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四编 执行 第五编 特别程序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