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客座教授。1965年生人,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费孝通教授。曾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1998―2005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2005―2011年),并任该系系主任。2002年到2004年之间,先后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LSE)以及荷兰莱顿大学从事访问研究。曾兼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常务副主编、执行主编(2007―2011年)。被评为2010年度“新世纪人才”。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研究兴趣主要包括:(1)乡村社会结构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法律人类学研究;(2)中国意识与现代中国观念的成长;(3)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社会、生态与文化机制的比较研究等。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著作有《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多元》(2003)、《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2009)、《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2011)、《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2011)以及《结构与再生产:吉登斯的社会理论》(2017)等。
赵旭东等著的《城乡中国(精)》主要探讨中国的城市与城乡关系,从关于城市起源的假说入手,条分缕析中国城市及其结构的发展变迁,接着叙述中国传统社会中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提出象征意义的城门概念,勾画出一个由城门相连接、以乡土意识为内核的相对封闭的半开放二元格局。最后阐述作为城乡关系文化内核的乡土意识,并说明其所具有的依赖性和稳定性特点,初步描绘出中国的城市与城乡关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