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想为我斟上第二杯酒,但我握住了杯子,并且起身。我不需要酒了。金色的身影再次闪现,我又忆起了永恒,忆起了莫扎特,忆起了星辰。顷刻间我又能畅快地呼吸,畅快地活着,畅快地存在于人世间,无须忍受痛苦折磨,无须恐惧,无须自觉可耻。
我走出酒馆,寂静的街道上冷风狂扫着细雨,细雨敲打着路灯,朦胧的灯光幽微而闪烁。现在要去哪儿?倘若我此刻可以许一个有魔法的心愿,我希望面前立刻出现一问路易十六风格的美丽雅室,并由里头的一流乐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音乐。啊,那我的心情会有多么舒畅啊!我将畅饮冰凉、优雅的乐声,犹如诸神畅饮琼浆玉液。啊,假如此刻我能有个知交好友,一个住在阁楼里,就着烛光沉思,身边还放了把小提琴的知交好友,该有多好啊!我一定要蹑手蹑脚地闯进去,破坏他的宁静夜晚——静悄悄地沿着楼梯的转角层层向上.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吓他一大跳,接着两人秉烛夜谈,纵情音乐,畅快地享受几个小时远离俗世的夜晚时光!曾经,我享受过那样的快乐,就在几年前,但随着时间过去,那份快乐也离我远去,并彻底地消失无踪了;在此刻与彼时之间,剩下的唯有岁月凋零。
我满心踌躇地踏上归途,竖起领子,手杖敲打在湿答答的柏油路上。不管我再怎么放慢脚步,回到阁楼的速度还是太快。我不喜欢我那个小小的临时归处,但对我而言,它又是如此不可或缺,毕竟随着时间过去,那个在冬夜里顶着狂风骤雨,在旷野中奔跑的我,早已一去不复返了。但上帝为证,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扫了自己今晚的好兴致,下雨也罢,痛风也罢,都影响不了我,遑论那株南洋杉了。即便听不到室内乐器的演奏,即便无处可寻身边放着一把小提琴的孤单挚友,我心中美好的乐章依旧奏起,我依旧会在有规律的呼吸间轻哼着旋律,像煞有介事地自己为自己演奏。我边走边想。没错,没有乐队、没有朋友根本无所谓,向往那种无济于事的温情,并因此而自苦,真是太可笑了!孤独其实是一种独立,是我由衷盼望的,是我长年累月自我锻炼后得到的。但孤独也是冰冷的,是啊,没错,孤独同时带来了寂静,美好的寂静,形成了一种巨大,大得像群星运转于其中的冷冽又寂静的太空。我行经一处舞厅,强悍的爵士乐迎面袭来,燥热而野蛮,像从一堆生肉上扩散而出的气息。我忍不住驻足。无论我多么讨厌这种音乐,它都悄悄对我产生了一股吸引力。我讨厌爵士乐,但比起现今的学院派音乐.我喜欢它远超过学院派音乐十倍。爵士乐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既欢乐又粗犷的野性,总能引领我进入本能的世界,并且直接呼吸到单纯而鲜红的感官欲望。我停下脚步,嗅闻,闻着充满血腥昧的靡靡之音,愤怒而贪婪地嗅闻着从舞厅内飘出的气息。其实这种音乐,部分充满了诗意,既多愁善感又甜蜜,可谓非常感性,但另一部分却无比狂野、放肆和强烈。两个天差地别的部分却可以在爵士乐中单纯而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一个整体。这是一种属于末日的音乐吧!罗马最后一任皇帝命人演奏的想必就是这种音乐。当然,跟巴赫或莫扎特那种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像垃圾——但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本来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的表象文化呀,一旦把它拿来跟真正的文化相比当然会沦为垃圾。
但这种爵士乐也有它的优点,就是非常真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黑人那种可爱、不虚伪的特质,以及稚子般的快乐情怀。这种音乐具有黑人和美国人的某些特质,这种特质对我们这些性格坚毅且强悍的欧洲人而言,既像少年般新鲜又显得稚气。会不会欧洲也将变成这样?或者欧洲其实早就朝这个方向在改变了?会不会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对过往欧洲,对过往音乐、文学仍有所坚持与崇拜的人,换言之,我们只不过是一群硕果仅存的、患有复杂精神官能症的愚人,我们这种人或许明天就会被众人遗忘,嘲笑?会不会我们所谓的文化,所谓的精神,所谓的灵魂,所谓的美,以及所有被我们称为神圣的东西,其实都只是个鬼影子,它们早就死了,只是我们这群傻瓜仍视之为真.仍视之为活生生的?也许它们从来就没有真的存在过,没有真的活过?会不会我们这群傻瓜所致力追求的东西,从头到尾都只是个幻影罢了?
我又重新回到了老城区,小教堂模糊而不真切地矗立在一片灰蒙蒙之中。我突然想起了今晚稍早之前的经历,那扇谜一样的小拱门,拱门上方那隅谜一样的反光区域和玩笑似的、忽隐忽现的光影字母。那些字母上写了什么?“非人人皆可入场”“仅供疯子观赏”。
我将目光投向那堵古老的石墙,仔细地瞧,暗自期盼神奇魔法能再次启动,那扇小小的拱门能为我正式开启,并邀请我这个疯子走进去。会不会那里头真的有我所向往的东西?真的有属于我的音乐正在演奏?
那堵黝黑的石墙,在夜幕低垂中冷眼旁观着我,它全然封闭,深深地沉睡在自己的梦中。上面根本没有门,没有尖尖的拱门,那里只是一堵黝黑、沉静,连个洞也没有的墙。我哑然失笑地继续往前走,彬彬有礼地对着石墙点头致意:“晚安了,石墙,我不吵醒你。总有一天,等时间到了,你就会崩塌,或者会被贪婪的企业招牌给覆盖。现在你依旧在这儿,这么美丽、这么安静地矗立在这儿,这已经够让我满心欢喜了。”P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