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子的一家人,就在萌渚岭环抱的土地上,一天又一天地过着平凡的日子,鑫子对这么平淡的生活感到了沉闷与压抑,可是父母亲却对这样的平凡生活感到幸福与满足。或许是,父母亲经历过兵荒马乱的世道,特别体会到现在的和平与安宁的珍贵;又或许是,父母亲对未来生活充满着希望与憧憬:家里除了有土地的收获之外,还有一个磨坊,连生已经把这个磨坊改造得几乎完全实现了自动化,在这个磨坊碾米,只有从石臼里掏米这一道工序才需要人工完成,别的工序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因此,连生的磨坊比别的磨坊碾米效率快一倍以上,他把加工费从一百斤三角钱降到了二角钱,四邻八乡的人都挑谷子来他的磨坊碾米,几年下来,连生家已经是全村最殷实、富裕的家庭之一了。
山里的生活宁静得像死水微澜,但是山外的人们喜欢在大风大浪中拼搏,喜欢你争我斗。从螺山村走出去的莫凡,也被打成了另类分子下放回老家,他那已经怀上身孕的年轻美丽的妻子,也要与丈夫划清界线,否则就要一起下放到农村,为了即将诞生的孩子的前途命运,夫妻二人只好含泪分手。
在被下放回家的路上,莫凡的内心几乎崩溃了,但是,孤独年迈的母亲让他活着走回了老家,在踏入家门的那一刻,他抱着母亲的肩头痛哭了一场,也后悔一场。他没有把含辛茹苦养育自己成长的母亲接进城里享受一天的清福,却被打成另类分子,下放回老家。
母亲虽然也陪着儿子流眼泪,可是她并没有把儿子被下放回老家当作是一个灾难,她轻轻地拍打着儿子的肩膀安慰道:“孩子,没事的!哪儿的水米都养人,城里不好待,就回家乡吧,一样娶妻生儿,开枝散叶。”
莫凡在自己那张旧床上躺了整整两天,第二天黄昏,他睁开双眼,看见床头柜子上自己从城里带回来的一把二胡,这是他在音乐学院上学时买的,二胡的琴筒、琴杆是用老红木做的,琴皮是蟒蛇腹部的皮膜,音质相当不错,但是,与他在歌舞团当首席演奏员时使用的那一把二胡相比起来,便远远逊色了。那一把二胡是民国初期苏州一个著名的制琴师精心制作的,琴杆、琴筒用的木料是存放了百年的紫檀木,琴皮则是大蟒蛇肛门前的一截皮膜。用那把二胡演奏乐曲时,能把第三个八度以上的高音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来,而一般的二胡演奏这一区域的高音时,或者声音嘶哑,或者发出干涩、尖锐的刺耳声。莫凡想到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演奏那一把古琴的机会,内心就撕裂出一个无法填补的痛楚!
莫凡在草席上再也躺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坐在床沿,抚摸起这把随身带回的二胡,或许,琴声能驱散包裹在心头的那层寒冷的阴霾……
鑫子放牛回来,刚一进村,远远地,他那敏感的耳朵就捕捉到了一缕奇妙的声音。这声音应该是从二胡的琴弦上发出的,可是,却不是村里的人,甚至不是四邻八乡的任何一个人的二胡琴弦上发出来的声音。这缕琴声是那么的平缓而悠长、幽柔而悲凄,它是一股清泉,但不是那种在山涧小溪中唱着欢歌笑语流向远方的清泉,而是在宽厚平坦的原野上,从大地深处,有一泓幽冷而甘甜的清泉,正在汩汩不停地向外冒涌,滋润着一个孩子干渴的心田……
鑫子把牛赶进牛栏,便循着那缕幽远而绵长的二胡琴声,来到村东头水井边,进了莫凡的家。他走进去的时候,莫凡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小孩,并不理会这个小孩的到来,又专注于拉自己的二胡。鑫子走进来之后,便在旁边站住,不说一句话,只是竖着一对贪婪的耳朵,静静地听。
莫凡演奏完了华彦钧的《二泉映月》,又接着演奏刘天华的《烛影摇红》,演奏完两首二胡曲,才抬起头来,认真地打量旁边这个静静地听他拉二胡的小孩。这个小孩子刚才的表情,仿佛能听懂他在琴声里诉说什么东西似的。莫凡不禁心生好奇,问道:
“你是哪家的孩子?”
“你是从歌舞团回来的莫凡叔叔吗?拉的二胡真好听。”鑫子没有回答莫凡的提问,反问他道。鑫子心里在想,这个人的二胡拉得这么好听,自己以后还能常常听他拉二胡吗?
莫凡点点头,仔细打量这个小孩,他手里抓着一条牛绳,腰里插着一支短笛,显然是刚刚放牛回来,还没有回到家里,就跑来听自己拉二胡了。
莫凡便问:“你会吹笛子?”
“会!”鑫子回答得干脆利落。
“那就吹一支给我听听!”
鑫子从自己的裤腰带里抽出那支笛子,双手横握,把笛孔凑到嘴唇,吹奏起来。莫凡听到他吹奏的是《欢乐歌》,这是一支艺人经常在乡村的喜庆宴会上演奏的乐曲,在螺山村,如果听到一个小孩子能勉勉强强地吹奏完一支笛子曲,莫凡不会感到奇怪,可是,当鑫子以极其熟练的技法把这支曲子吹奏完毕之后,莫凡还是大吃一惊:这个孩子掌握高难度的演奏技巧!他不仅能流畅地吹奏曲子,还能运用不少有一定难度的演奏技巧(花草),他会的演奏技法有吐音、颤音、滑音、倚音、指震音、花舌音……一般的乡村艺人,至多也就会运用两三种低级简单的“花草”吹奏笛子,可是眼前这个小孩却能熟练自如地综合运用大量的演奏技法,有的时候他为了炫耀演奏技巧,甚至还会自行加上一些装饰音,而他加入的装饰音却能够遵循乐曲的节奏变化规律,让乐曲的旋律变得更欢快活泼,音色更加多姿多彩,并不显得孤零和唐突。莫凡看见眼前这么一个小小的孩子,却能把一支短笛吹奏得如此出色,他好像在陷进最黑暗的生命隧道时,突然发现了前方有一块亮晶晶的宝石!
“你还会演奏什么乐器?”P12-14
莫伊,原名莫业高,男,“60后”,广西贺州人。当过农民、工厂管理员、记者、编辑、机关公务员。198s年开始在《广西日报》《广西文学》《散文百家》等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主要作品有《城市之死》系列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别了,女人.我的香格里拉》《回到来处》《月潮》等。喜欢旅行、摄影,有大量旅游纪实文字和摄影作品在报纸杂志发表。
这是一部关于音乐奇才鑫子的小说,真实,细致,有生活底子,很有可读性。我喜欢它呈现的那个残酷的时代背景以及人性的善良和温暖。一个乡村乐手曲折的人生经历和苦难给予的丰厚回报,让人有理由相信:野百合也有春天。
——朱山坡(著名作家,广西作协副主席)
我在来处等你
红日
莫伊兄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回到来处》即将付梓之际,正是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驻村笔记》准备举行读者见面会的时候。我一面修改读者见面会的方案,一面阅读莫伊兄发来的电子版。这并不影响我的情绪或者心情,因为此时此刻我感觉我和莫伊兄就像产房里的一对产妇、一对高龄产妇,在年过半百的时候生下或者准备生下第二胎。做母亲的感觉是幸福的,幸福的感觉是相同的。
莫伊兄与我年纪一般,他略长我几岁。我们有很多相似的经历,比如都出生在农村,都是在农村喝玉米粥、吃烤红薯长大的。读书毕业后都在基层磨炼过,都泡过机关单位,在报社待过。一看到莫伊兄的报社经历,我一下子就兴奋了。我提职的第一个单位就是报社,还是个副老总。但是我在报社待了不到一年时间就被“驱赶”出来了。“驱赶”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被人家“驱赶”,另一层是自己“驱赶”自己。自己“驱赶”自己是因为和莫伊兄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喜欢写小说。莫伊兄小说的风格跟我很近似,都有那么一点现实批判精神,都有那么一种温暖的氛围。唯一不同的是,莫伊兄现在退休了,在家里悠闲自得,安心喝酒,安心喝茶,安心写小说,快活比神仙。而我呢,还要继续在一线奔波,除了搞好单位的工作,还要到乡下联系点去精准扶贫,填写表格,与帮扶户的猪马牛羊鸡狗合影。小说还要断断续续地写,像羊拉屎一样一颗一颗地掉下来。从这一点看,莫伊先生比我有福气。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莫伊兄的这部长篇,萌芽较早,据说三十年前就开始构思了,直到2003年才动笔,孕育的时间比大象怀孕期长十几倍。到修改定稿又花了十余年的光阴,可谓十年磨一剑的倾情之作。这样一部精心打磨的作品,你可以想象得到她的丰腴、她的细腻、她的厚重和她的精益求精之美。更何况,莫伊兄写的是民族艺术家的人生故事,是对艺术的一次祭奠式的书写:生活与理想的绞磨、梦想与现实的撕咬、艺术与商俗的博弈、爱情与善良的交织缠绵,为我们生动鲜活地呈现了一个民间艺术家跌宕起伏、色彩斑斓的人生长卷。
读者阅读时会发现,莫伊兄的《回到来处》是一部问答式长篇小说,即在小说的开头借主人公鑫子的嘴,向读者提出问题:音乐的本质是什么?然后用鑫子一生的故事来回答这个问题。这跟我的《驻村笔记》的手法何其相似,我整部小说的脉络和线索就是围绕三个问题展开的: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当然,我们都各自找到了自己的答案。单从写作模式来看,我们可能有很大的相似度,但从书写的深度和高度来说,莫伊兄比我更高一筹。毕竟,他问的问题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更有社会性和艺术性。
小说有几个情节令我难忘,比如一个叫水珍的漂亮女人,因为去看电影时喜欢上了电影里的一首歌,然后在收割稻谷的时候忍不住高声哼了起来,结果他的男人吃了醋,猜疑她心中有了别的男人,于是死命揍她、蹂躏她,结果她受不了,喝农药死掉了。莫伊兄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漫不经心,轻描淡写,但读起来,平淡背后滋生的无穷想象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心灵震撼。对于一个地位卑微却又热爱艺术的农村妇女来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艺术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让其遭受灭顶之灾,真令人悲叹。莫伊兄精准的笔触,把一个时代无法治愈的病痛凝缩到读者的面前,给人警醒和叹惋,这也是他作为一个接地气的小说家所给人的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鑫子的师父奏生去世的时候,在棺材板都准备钉上时,但鑫子的唢呐一吹起来,凄美动听的旋律在房间里回荡,结果愣是把老师父从死神的手里解救出来,竟死而复生了。本来是写凄凄哀哀的死亡,但音乐一起,死亡的面纱就变得轻薄了,生死大事就变得轻盈缥缈了。显而易见,这是莫伊兄极具浪漫主义情怀的一段书写,给人一种无比柔美的阅读体验。他在用一种淡雅而深刻的笔调,回答了卷首那个深沉的问题:音乐的本质,就是让你回到来处。
应该说,莫伊兄在小说中极力呈现的是生活本质的画面,他既写失败,也写成功;他既写丑陋,也写美好;他既写现实,也写梦想。他的作品,朴实中蕴含诗意,文笔清丽而富有弹性,娓娓道来的讲述,给读者一种亲切自然之感。他写的农村生活,有养分,有温度;他写的艺术人生,有高度,有质感。既有下里巴人的厚实塔基,又有阳春白雪的梦幻封顶——莫伊兄的写作大厦牢固而洋气。虽然与莫伊兄没有深交,我却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与他形成了心灵和情感上的共鸣。
作为“60后”的写作者,我和莫伊兄都历尽了许许多多相似的风雨历程,走到了今天,走到了这一步,都不容易,都还在坚守。在此与莫伊兄有个约定,在我举行第二部长篇小说《驻村笔记》研讨会的时候,莫伊兄的这部长篇小说《回到来处》也在贺州粉墨登场,与热爱她的读者们亲切见面。如果时间、空间允可,我倒是想去现场讨杯水酒喝喝,与莫伊兄共同分享创作的快慰和收获的喜悦。
是为序。
莫伊的《回到来处》是一本长篇小说。讲述了:鑫子自小会演奏乐器,被流放回乡的莫凡训练成二胡手,招进歌舞团后,在排演一部歌剧中,投入感情为女主角拉琴,恋人因此与他分手。生活的磨砺没有让他停止探索音乐,最后他回到故乡,在师傅的葬礼上,奏出一曲呼唤生命、叩问苍穹的乐曲。作品记叙了刘天华、阿炳、黄怀海、于红梅等名家对二胡音乐的贡献,收集了流传于湘、桂、粤边境的各类民歌,高雅音乐和原生态歌谣相互辉映,构成了一部中国民族音乐起源、流传、嬗变的历史画卷。
莫伊的《回到来处》是一部关于音乐奇才鑫子的小说,作品描述了一个二胡手鑫子的曲折、苦难的演奏、创作生涯。记叙了刘天华、阿炳、黄怀海、于红梅等名家对二胡音乐的贡献,收集了流传于湘、桂、粤边境的各类民歌,高雅音乐和原生态歌谣相互辉映,构成了一部中国民族音乐起源、流传、嬗变的历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