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我省政府对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的指导和控制,满足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投资估算的需要,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特制定《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
二、本指导依据我省近年有代表性的已竣工典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及在建工程的工程进行编制。
三、本指导标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四、本指标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可作为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投资的基础;可作为开展项目评价、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推行限额设计的参考。
五、本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两类。估算指标只包含建安工程费用,不包括设备工器具费用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六、分项指标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的消耗量使用时不能调整,综合指标中的工程数量可根据设计工程量进行调整。
七、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时,人工及主要材料的价格与基期价格的价差可根据各地州市的实际价格调整并计算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