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苑聪雯所著的《孝友传家立高德--秦观与秦氏家风》讲述了家规是家庭或家族中的规矩,是家人所必须遵守的规范或法度,是父祖长辈为后代子孙所制定的立身处世、居家治生的原则和教条。它是借助尊长的权威,加之于子孙族众的又一重道德约束,有的甚至具有法律效力。它有家训、家诫、家仪、家教、家法、家约、家矩、家则、家政、家制等名义,有敬祖宗、睦宗族、教子孙、慎婚嫁、务本业、励勤奋、尚节俭等多方面的内容,是行于口头、针对性强的具体教诫,是见诸家书、目的明确的谆谆训诲,是载诸家谱、可供讽诵的文本规条。
由苑聪雯所著的《孝友传家立高德--秦观与秦氏家风》作为“名人家风”丛书的一种,详细梳理了北宋时期“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高邮秦观家族的家训、家规、家风。从另外一个侧面让人了解到秦氏家族严谨、有序的家训、家风,对今天的和谐的家庭建设以及整个社会道德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元丰八年秦观高中进士以后,以布衣而被起用,初授定海主簿,后调任蔡州教授。主簿、教授两个官职,均不过八品。
宋哲宗元祜二年(1087年),一次北宋王朝最高级别的人才选拔考试——制科考试即将科行,做了定海主簿和蔡州教授这样小官的秦观,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他士气高涨,摩拳擦掌,准备向这场“天子自诏”的制科考试发起冲击。那么,制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考试制度,以至于秦观如此高度重视呢?
制科不同于三年举行一次的“进士”“明经”一类的常科,它是由皇帝特别下诏并亲自主持,为选拔非常人才而特设的一种考试制度,倘若被录取,就可以获得较快的擢升。参加制科考试的考生必须由朝中大臣推荐,然后由六名考官先行考核,及格者才能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即所谓的“天子下帘亲自问”。制科开设次数极少,在两宋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只举行过二十二次。制科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也极为严格,能够参加考试的人很少,能够考中的就更少,考中而成绩优异者则少而又少。两宋时期考中制科的只有四十人左右,而考中进士的则有将近四万人,相差近一千倍。
秦观应召参加“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制科考试。“贤良方正”是说文学出众、道德端正,“能直言极谏”是指善于策论,敢于向皇帝提意见。苏轼、鲜于优共以“贤良方正”荐秦观于朝,应制科。秦观十分重视此次考试,不仅把应制科看作进身之道,还认为这是展示胸中才华抱负的良机,故而精心准备了策三十篇、论二十篇,对新法停止执行五年来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的状况作了一个全面审视。
然而此次应制科秦观无功而返,原因并非其成绩未能及格,而是被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加以诬告。秦观之所以受到攻击,是因为他与苏东坡的亲密关系及在党争中的鲜明态度。
秦观在《朋党》一文中云:“臣闻朋党者,君子小人所不免也。人主御群臣之术,不务嫉朋党,务辨邪正而已。斜正不辨而朋党是嫉,则君子小人必至于两废,或至于两存。君子小人两废两存,则小人卒得志,而君子终受祸矣。”开始,秦观就以“自古有之”的论断对朋党表态,重要的是对朋党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邪正,严格区分“君子”“小人”两类不同性质的朋党。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君子、小人或两废或两存,而两废、两存的结果都是小人得志,君子遭殃。其中影射洛党为邪党、小人,应“废”之;蜀党为正党、君子,应“存”之。
这些言论无异于引火烧身,必然招致洛党攻讦,秦观终因论朋党文辞冒犯洛党而未被录取。此外,因亲附苏轼,秦观被视为旧党,自此受党争的迫害便从未间断。
其实在秦观入仕之初,适逢北宋朋党斗争日益激烈之际,秦观亦身不由己地陷入了这场残酷的政治旋涡之中,无法自拔。
秦观登科后不久哲宗即位,主张变法的王安石也在不久之后病故。哲宗尚且年幼,故由高太后摄政,废除新法,政治形势又起了一个反复,起用元祜党人,即旧党之人——司马光为相,苏轼亦被召还朝为礼部郎中,擢为翰林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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