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岳慧卿著的这本《创业初期推荐法律常识》主要有5大部分:靠前部分为创业主体组织形式的选择。该部分介绍了在现行法律规制下,创业者可以选择的4种创业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并对其设立的条件、流程以及利弊进行说明。第2部分为创业主体内部运行常见法律问题。该部分主要探讨了公司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公司章程的制定以及合伙人的内部关系等常见问题。第3部分为创业主体外部运行常见法律问题,涉及企业借贷与担保、企业与人力资源、产品质量与广告宣传、创业与税收、知识产权、创业与合同等部门法的基本常识,旨在为企业运营提供法律支持。第4部分为创业相关法律政策解读,希望可以为创业者在选择创业形式以及行业时提供一定的指导。第5部分收录了创业初期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常用合同范本,希望为创业者进行企业登记以及规范运营提供便利。 作者简介 岳慧卿,女,汉族,河北省邢台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就职于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目录 序言 第一编创业主体组织形式的选择 第一章影响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 第一节资金状况 第二节行业特点 第三节利润分配、风险承担与纳税管理 第二章可供创业者选择的组织形式具体类型 第一节个体工商户的设立 一、谁有权成立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名称是否可以使用“中国”等字样 三、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四、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个体工商户是否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可以创办的企业类型 二、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就能成立吗 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四、企业可以“试营业”吗 五、个人独资企业诉讼主体地位的确定与责任的承担 第三节合伙企业 一、普通民事合伙与合伙企业如何认定 二、在成立合伙企业时,是选择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民事纠纷是否属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审查范围 四、名实不符情况下合伙企业性质如何认定 五、合伙人能否以劳务作为出资 六、创办合伙企业一定要定书面合伙协议吗 第四节公司 一、“一元”即可设公司 二、公司名称是必须要有的吗 三、“三证合一”下如何设立公司 四、一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的程序 六、工商部门能否以市场饱和为由拒绝公司设立登记 七、非股东能否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拒绝返还公司证章如何处理 九、认股人能否要求退还股款 十、公司因故不能设立的责任承担 十一、发起人一方违约的责任承担 十二、以非货币出资交付使用是否可以不予变更登记 十三、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十四、分公司、子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 第二编创业主体内部运行常见法律问题 第三编创业主体外部运行常见法律问题 第四编创业相关法律政策解读 第五编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常用合同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