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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的基本要求、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1000V以下,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在1.5kW~250kW范围内,极数为4极、6极、8极和10极,单速封闭自冷式和自扇冷式、断续周期工作制的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 作者简介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大力电机有限公司、无锡市宏泰起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天宝电机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电机厂、南京起重电机总厂、安徽威能电机有限公司、四川宜宾力源电机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奔宇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港大电机有限公司、曲阜金升电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丽萍、王殿友、徐敏、薛荣辉、刘裕康、唐庆华、王安华、李超、黄涛、吴冬英、、陈江、刘中明、谭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