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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雪梅教授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著有《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明清碑体系》(中华书局,2015年)等。 目录 丛刊总序 第一章 法律碑刻分类原则 一、法律碑刻分类举要 (一)碑志之分类编纂 (二)显见的法律碑刻分类及问题 (三)隐性的法律碑刻分类及问题 二、法律碑刻辨析 (一)碑志通目中的法律碑刻 (二)地方碑志中的法律碑刻 三、法律碑刻之分类依据 (一)分类基础 (二)类别冲突与归属原则 第二章 墓志例、公文碑例和私约碑例 一、传统金石学之义例研究 (一)《金石例》:碑志义例学的奠基之作 (二)金石义例学之特色 (三)碑志之“例”与律例之“例” 二、墓志例、公文碑例和私约碑例 (一)墓志例之礼法范世功能 (二)公文碑例及诏书体式 (三)私约碑例与分家析产 第三章 “碑本”的制度内涵——以唐《少林寺碑》为例 一、碑石所载公文整理 (一)碑阳刻文 (二)碑阴刻文 二、碑石外观与公文结构 (一)分散载录与局部观察 (二)整体视角的解读 (三)“违制”与“错置” 三、公文分析 (一)武德四年教书 (二)武德八年教并牒 (三)贞观六年牒文 (四)开元十一年牒文 四、“碑本”的制度内涵 (一)结构与定名 (二)开元十一年是否立碑 (三)“御书”与“特权” (四)开元牒文的“反常” 第四章 御笔、御制之辨:比较宋《大观圣作之碑》和《八行八刑条制碑》 一、《大观圣作之碑》碑文与结构 二、“八刑”之以“刑”统罪 三、《八行八刑条制碑》的程序特色 (一)御制、御笔和立碑时间节点 (二)立法链条中的学规 (三)程序、公文和效力 第五章 行政授权:宋代碑石上的公文与规条 一、《千仓渠水利奏立科条碑》中的“奏立” (一)“奏立”中的公文运行 (二)科条“奏立”的法律依据 二、《范文正公义庄规矩碑》之公文化 (一)碑文及双层结构 (二)仿公文体式 三、“中书札子”的法律效力 (一)综合行政功能 (二)行政授权中的权责利 第六章 程序的意义:从“规约”到“规范” 一、“一石三刻”的经典意义 二、水利规范的层级性结构 (一)顶层制度规范:律典中的罪与罚 (二)中层制度规范:令式科条之细节 (三)基层水规与中层规范之同异互补 三、程序和效力 (一)法律规范的核心要素 (二)法律规范和民间规约的相对性 第七章 公文碑中的司法形态:以《给复学田公牒》和《省札》为例 一、碑石概貌及碑文研究 (一)碑石外观 (二)已往研究 二、学田案之经过 (一)府学追诉与平江府初审 (二)陈焯翻诉和平江府再判 三、公文中的案情虚实 (一)申状中的叠加和省并 (二)判词中的“质之条法”和“法司具条” (三)讼案之隐情和破绽 四、公文碑的法律属性 (一)省札之行政终裁力 (二)公文碑的约束力 附:碑文整理 一、《给复学田公牒一》录文 (一)绍定元年五月平江府牒文 (二)绍定元年六月平江府牒文 (三)绍定元年七月平江府牒文 二、《给复学田公牒二》录文 (一)绍定元年九月平江府牒文 (二)绍定元年十一月平江府牒文 (三)绍定元年十一月提举常平司牒文 三、《给复学田省札》录文 (一)绍定元年十月省札 (二)绍定三年九月省札 (三)绍定三年十月跋文 第八章 定章立制:从《永定河志》看公文碑的功效 一、“可奉为程式”的臣公奏议 二、祭祀碑和公文碑 (一)河务纪事碑中的河神祭祀 (二)制度性碑刻中的公文和禁令 第九章 会馆碑刻与“公产”保障机制 一、公产的多重含义及相对性 二、公有公产与独立公产 (一)同乡公有公产 (二)同业独立公产(行业私产) (三)公产增值与承继 三、公产争讼之原因与管辖 (一)争讼表现及其原因 (二)争讼管辖与审级 四、公产保全措施 (一)完善规则 (二)刻碑公示 结语 后记 内容推荐 本书内容包括基础性研究和碑刻个案分析研究。 对碑刻史料的基础性研究,如分类定性、规范定名、流程分析、格式复原、功能阐释等,是无法绕开的话题,也会直接影响研究范式。本书的基础性研究集中在开头(第一、二章)和结尾(第八、九章)。 本书第三至七章注重对碑石上的公文、规条等进行考证分析,旨在藉此揭示碑志上的公文和程序的特别意义,进而对法律碑刻与法律制度、行政运作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这也是“功能研究”的重要切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