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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余治平,祖籍江苏洪泽,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复旦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研究员,湖南科技学院、河北衡水学院特聘教授。河北省董仲舒研究会顾问,中华孔子学会、中国外国哲学史学会、中华现代外国哲学学会、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上海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研究会理事,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特约研究员。《中西哲学论衡》(年刊)主编,上海市江苏淮安商会副秘书长。已出版《唯天为大》、《哲学的锁钥》、《中国的气质》、《忠恕而仁》、《哲学慧眼识究竟》、《董子春秋义法辞考论》、《春秋公羊夷夏论》、《万集乡下这些年》、《做人起步(弟子规)》等专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康德哲学概念谱糸”(Das Begriffe slexikon der Kant Philosophie)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忠恕而仁”负责人。香港中文大学(CLTHK)、德国柏林一勃兰登堡科学院(BBAW)、柏林自由大学(FUB)访问学者。 目录 引言 卷一 《酒诰》经文句读 卷二 祀兹酒.惟元祀——酒与周初宗教生活 王若曰,成王若曰? 祀兹酒 酒的起源:惟天降命,肇我民 酒的正当使用:惟元祀 卷三 无彝酒,以德自将——酒的德性规定典礼法制约(一) 酒被滥用:丧德,丧邦 不许常喝:无彝酒 懂得克制:饮惟祀,以德自将,德将无醉8l 酒比油贵,不能浪费:惟土物爱 卷四 慎酒立教,作稽中德——酒的德性规定与礼法制约(二) 用心戒酒:越小大德,纯一不二 孝养父母:自洗腆,致用酒 饮食醉饱,慎酒立教,作稽中德 酒之礼:克羞馈祀,自介用逸,祭已燕饮 卷五 酒与殷商政治禁忌 因戒酒而得天下:不腆于酒,受殷之命 殷王成德,皆不崇饮,罔湎酒,遵法度 纣王淫泆:荒腆於酒,人神共愤 王充为纣王辩诬 人无於水监,当於民监 卷六 酒与殷遣治理的刚制刑杀 引导前殷旧臣服务周王:定辟,刚制於酒 强行禁酒,制止羣饮:拘留杀头 对於殷臣,有教有杀,区别惩处 “司民之人”不可贪杯,“正身以帅民” 附录一 商周酒禁忌中的王权合法性问题——《酒诰》篇的经学诠释与政治哲学考察 附录二 酒祗为祭:上古中国酒的宗教性使用——基於《酒诰》文本语境的经学解读与意义诠释 附录三 参考文献 附录四 重要索引
导语 《酒诰》记录了摄政王周公对康叔、周族王室子孙及前殷遗臣戒酒、禁酒、止酒的严正训令。余治平著的《周公酒诰训(酒与周初政法德教祭祀的经学诠释)(精)》借助于历代注疏、训诂和义证之经学手法,通过文本解读而展现周王对酒的审慎态度,同时阐明酒在上古中国的政治禁忌。 内容推荐 余治平著的《周公酒诰训(酒与周初政法德教祭祀的经学诠释)(精)》是第一本专门探讨《酒诰》的学术着作。借助历代注疏、训诂和义证,以扎实的文本解读与经学诠释而展现周王对酒的审慎态度。剖析“祀兹酒”、“无彝酒”、“以德自将”、“慎酒立教”、“作稽中德”、“克羞馈拒”、“自介用逸”而凸显早期儒家对酒所完成的道德建构、礼法规约、价值赋予和宗教性使用限制。透过殷王成德皆不祟饮与纣王荒腆於酒而引起人神共愤的反差而阐明酒在上古中国的政治禁忌。而“定辟”、“刚制”、“予其杀”的强制要求则已经把禁酒上升到殷遗治理之国法惩戒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