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
马尼安领导的巴黎犯罪调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来到了犯罪现场。血案发生于文森森林动物园附近,距离多美思尼湖不远,与大名鼎鼎的奥尔菲弗河岸36号巴黎法院警察局相隔也不过数公里。天青水蓝,只是在这九月初的日子里,天气还略显清凉。
在森林里慢跑的路人发现了这具早已没气的尸体,他即刻拨打了112。不到一小时,案件就从救援警察手中通报到刑侦队前台,三楼A梯道的司法警察最后才得到消息,屁股终于离开了他们那热乎乎的沙发。
死者约四十岁,在绿色大众波罗的驾驶座上,保持着坐姿。初步判断,死因应是胸腹腔受到锐器连续刺伤,速度之快让他连安全带都没来得及解下。他下巴耷拉在胸前——慢跑者正是被这奇怪的姿势吸引了目光,才发现他早已死亡。轿车驾驶座一侧的车窗已经被摇下,里面一览无余。
弗兰克·夏戈是这个四人小组里的二把手。此时他正带头走在最前面,步履坚定迅速,一下子就进入了犯罪现场。他的同事们跟在他身后,少说落下十米。夏戈越过救援警察拉起的警戒线,走向那台被环绕的树木遮掩得相当隐秘的轿车。
奥尔菲弗河岸的同事们对文森森林并不陌生。这里的林间大道和隐秘处长年驻守着大批的妓女、变性人、异装癖。不过,出事的这个地段一侧是动物园,另一侧是湖泊,向来人烟稀少,相对平静。也正因如此,这是个不易被察觉的绝佳作案地点。
夏戈穿着不合身的牛仔裤,宽大的裤腿几乎飘荡起来。他身上套着一件黑T恤,脚上随意地蹬了一双便装船鞋。他戴上一次性手套,手臂从驾驶座窗伸进车里,将死者的下巴抬起转向自己。五十来岁的组长马尼安一下子蹦起来疯了似的冲上前去,拽着夏戈T恤衫的后背吼道:“你在搞什么鬼?”
夏戈轻轻地把死者的脸朝汽车里推了一下,仔细观察着死者那满是血迹的衣服、毫无生气的眼睛和苍白的面孔。“我好像认识这人……你不觉得他很脸熟?”
马尼安把夏戈像罪犯一样往外揪,咆哮道:“遵守程序!你在搞什么?给我添乱呢?”
“弗雷德里克·于罗,我们十多年前追捕过他。当年他的案子是我经手的,那会儿你还是我的手下呢,记得吗?”
“现在我关心的是你在干吗?”
夏戈瞅着这个级别比自己低的上司。自从他被重新分配职务以来,局长已变成了他的外号,或是某个同事向他问好时的戏称——“你好吗,局长?”他的职责也跟一般的警探没有区别。离开南塔尔犯罪行为分析部那干净得过分的办公室,回归街头,扫荡贫民窟和抓捕低级罪犯之类的工作——这是他付出的代价。只不过这次降级是夏戈主动要求的,哪怕被安排去跟马尼安这样的人做同事也在所不惜。他的调职申请把以前的上司们都吓了一跳——降职申请,这在整个法国都前所未闻。于是他们提出让他领导一个犯罪调查小组,这样好歹能说得过去。可他拒绝了,他宁愿从头开始,回归底层,手握配枪,直面黑暗。
“你还记得他当时犯了什么事吗?”夏戈嗓音发干,“他杀了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女孩,他的亲生女儿。”
马尼安掏出一根香烟点上,夹在早已被烟熏黄了的手指间。他是个消瘦而神经质的人物,脸看起来就像卷烟纸一样,泛白、毛糙、紧绷。他是个工作狂,吃得少,笑得更少。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绝对不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是个阴险角色。对夏戈而言,他两者兼备。
马尼安没有接夏戈的话。“你在找事儿,自打你到了我组里,就总是给我添乱。我用不着你这样不受指挥的家伙。贝朗热那一组有个空缺,丰泰斯后天就要调到海外岛了,你给我滚到那里去,别整出什么动静来。这样你我都省心!”
“就这么定了。”
马尼安贪婪地吸了一口香烟,在一团随风而散的烟雾里眯起了眼睛。“告诉我,你多久没合眼了?我猜你每晚睡不到两小时。”
夏戈揉揉额头,现出三道深壑的皱纹,延伸到额际灰黑的发丝下,发梢已经疯长得盖住了耳朵。以前他总是一头精神的短发,如今他好几个月都不去理发店。
“我不知道。”
“你当然知道。谁能有那心理素质扛这么久?我总觉得人睡不够是要死的。你不正常,局长,你不该离开南塔尔的办公室。你记得这号十年不见的人,却他妈的不记得自己的衣服放哪儿。现在,你给我滚回家去,睡到自己饿醒为止!等着贝朗热的电话。滚吧,让我安静安静!”
马尼安说完,就大步流星地走开了。他与刚刚抵达现场的两个鉴证科技师握手致意,又跟检察官寒暄了一阵。他们带着自己的工具箱、文件夹,以及聪明的脑瓜子。夏戈暗自想着,他们就像一群食腐动物,对着尸体虎视眈眈,多少年过去了,这还是一成不变。
他嘴唇紧闭,又向死者看了一眼。弗雷德里克·于罗眼睑低垂,眼中充满惊讶,可能还没明白过来,就已经被杀了。夜半三更,月色昏暗,四周无人,连个路灯都没有。只听到车窗被猛烈拍打着,他摇下车窗,一把锐器忽然出现,向他腹部猛击几下。整个过程不到二十秒,来不及叫喊,不待血液喷涌而出,更没有目击证人。去搜寻指纹、解剖尸体、调查现场吧,这是标准的办案流程。百分之九十五的案件都是这样告破的。
剩下的那百分之五,便成了在刑侦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档案。极少数有头脑的凶犯总能成为漏网之鱼。这些都是最难追踪的人,可能几年都没有头绪。
仿佛是为了表达无声的抗议,夏戈又踱向犯罪现场,甚至绕着车辆查看了一圈,然后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离开了。其他人都看着他,一言不发,唯有马尼安又咆哮起来。
管他呢。此刻,夏戈开始眼冒金星,昏昏欲睡……
深夜,夏戈在自己公寓的浴室里,双脚踏上崭新的电子体重器。这机器能精准到克,没有任何误差。此时,机器显示七十公斤零二百克。这是他二十岁出头那会儿的体重。而现在,他的肌肉松弛,小肚子再次出现了,锁骨突出。以他一米八五的身高,这病恹恹的身形实在让人难受。他在墙上贴着的一张网格纸上记录下自己的体重,一条趋势线几乎呈直线下落,显示了他的体重变化。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曲线就要跌落到地板瓷砖以下了。
他光着膀子回到自己的卧室,一个毫无生气的房间。一张床,一个衣橱,许多散乱的微型火车轨道和一些缩小版火车模型。在卧室一角,有个很久没播放过音乐的闹钟式收音机,显示着三点零七分。
快到时间了。
他盘腿坐在大床正中间,盯着闹钟鲜红而刺眼的数字,眼皮不停地眨动。
三点零八分,三点零九分……夏戈不由自主地倒数起来。60、59、58、57……这是他无法摆脱的例行程序,在每一个夜晚准时地进行着。
这是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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