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导读版)》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最受孩子们青睐的作品之一。《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进行了种种离奇的冒险,试图改变自身的处境。小说在颂扬孩子们勇敢、善良、真诚的同时,也在细微处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虚伪、软弱、唯利是图的污浊风气。如在撒切尔法官一家到访主日学校时,每个人都在“卖弄”,在炫耀自己:法官端坐在台上望着全场,面带庄严的微笑,陶醉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中;校长、教师,甚至图书管理员,都“一副官样”,到处发号施令,给予指导,显示自己也享有某种“权威”;小孩子们亦不甘示弱,劲头十足地胡闹,渴望以此显得“特别出众”……上至贵宾,下至顽童,寥寥数笔问,社会各阶层的可笑嘴脸跃然纸上。
马克·吐温的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导读版)》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叶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小镇上。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席德一起接受姨妈玻莉的监护。他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一天,汤姆见到了可爱的姑娘贝琪·撒切尔,立刻就爱上了她,随后就对她展开了爱情攻势。而他的爱似乎也得到了回应。镇上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贝恩,他的父亲总是酗酒,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汤姆和他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罗宾逊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得醉醺醺的墨菲·波特。在他们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汤姆和哈克被吓坏了,立了血誓绝不泄密。波特被捕以后,汤姆十分内疚,经常去看望他。汤姆、哈克和村上的另一个孩子一起乘小船去了一个海岛。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村里的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最终,他们三个人在村民们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回来了。汤姆终于战胜了恐惧与自私,指出了印第安.乔就是杀人凶手。汤姆和哈克偶然发现了印第安·乔和他的一大笔不义之财。在贝琪和同学们外出野餐时,哈克得知印第安·乔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妇,于是及时报信,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可印第安·乔再一次逃之天天。汤姆和贝琪在野餐时,走进了一个山洞,被困在里面。他们在山洞里再一次遇见了印第安·乔。村民在汤姆和贝琪脱险之后封死了山洞。后来,汤姆告知了村民,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当他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死在山洞里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汤姆和哈克再次回到山洞里,找到了那笔宗藏。
“你不知道?!我可知道,那是果酱!我跟你说过几十遍了,如果你再动我那些果酱,准剥掉你的皮。现在,自己去把鞭子拿过来吧。”
鞭子悬在空中,看来,一场皮肉之苦在所难免了。
“天啊!你背后是什么呀,姨妈?”汤姆忽然神色紧张地叫道。
玻莉姨妈下意识地转过身去想看个究竟。不料,那孩子趁机溜出了门,爬上围墙,翻了过去,很快就没影了。
玻莉姨妈大吃一惊,随后就轻声笑了起来:“这该死的淘气鬼,真搞不清他到底有多少这样的鬼把戏。我在他面前可真是个老糊涂了。他耍的花招一天一换,谁知道怎么应付?他好像知道该把我折磨多久才会叫我发火,他也知道他只需想个法子逗我笑一笑,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我也狠不下心揍他一顿。唉,我明知孩子不打不成器,我这样宠他是罪过,可是……哎呀!这孩子是我死去的亲姐姐的儿子,不知怎么的,我总是不忍心揍他,但是饶了他吧,我良心上又很难受。看着吧,今天下午他又要逃学了,明天我一定要狠下心来罚他干活。一到星期六,其他孩子都在玩,叫他干活肯定不容易,而且他最恨干活,这惩罚比什么都好,我可不能因为一时心软而把这孩子毁了呀。”
果然不出所料,汤姆不但逃了学,而且还玩得相当愉快,直到晚饭前才赶回来。该他做的工作差不多全是黑孩子吉姆帮着干的。汤姆的异母弟弟席德很乖,是个安静的孩子,从不招惹麻烦,他早把自己该干的活一丝不苟地干完了。
汤姆吃晚饭时,照例是逮着机会就偷糖吃。这时候,玻莉姨妈正在问他一些问题,话里充满了圈套,好叫汤姆在不注意时回答出一些对他不利的话来。她问:“汤姆,学校里很热吧?”
“可不是,姨妈。”
“那你是不是特别想去游泳呀,汤姆?”
汤姆感到一阵慌乱,他偷偷瞟了玻莉姨妈一眼,可是什么也看不出来,所以他只得回答道:“没有,姨妈,没特别想去来着。”
老太太伸出手去,摸了摸汤姆的衬衫,衬衫是干的,她正准备再摸摸他的头,这时汤姆明白了她的用意,所以开口说道:“不过我和一些人倒是在抽水机旁往头上浇水降暑来着,你瞧,我的头现在还是湿的呢。”
玻莉姨妈不免为自己落后一步深感懊恼。随后,她灵机一动,想出了检验汤姆的新方法。她说:“汤姆,你往头上浇水,用不着拆掉你衬衫领子上缝的线,是吧?你解开上衣纽扣让我瞧瞧!”
汤姆悠然自得地解开上衣,那领子还是缝得好好的!玻莉姨妈一面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深感失落,一面也因汤姆破天荒守规矩而深感安慰。可是,席德这时却开口说道:“我记得姨妈给他缝领子的时候,用的是白线,可是现在却是黑的。”
“对呀,我确实是用白线缝的呀,汤姆!”
汤姆已经一溜烟跑到了门口,他回过头说:“席德,我看你是欠揍。”
汤姆为事情败露而烦恼。他不是村里的乖孩子,不过他对席德那样的乖孩子了解得很透彻,并且十分讨厌他。
但很快,他便把所有的烦恼一股脑儿抛到了一边。这并不是因为他的烦恼不够沉重、不够大,而是有一种新的浓烈的兴趣压倒了这一切。这种新的兴趣是一种新奇的吹口哨的方法,是他刚从一个黑人那儿学来的。这种口哨吹出来就像鸟儿的歌唱一样轻柔美妙、婉转流畅。汤姆练习得很用心,很快就掌握了技巧,那口哨像流水般地从口里绵绵不绝地蹦出来,汤姆乐坏了,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
夏天的白昼是很长的,这时候天还没黑。汤姆突然中止了“演奏”,因为一个陌生人突然闯入了他的眼帘,那是一个看起来比他稍稍大一点儿的男孩。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镇里,任何一个陌生人都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好奇心,更何况这孩子又穿得那样讲究:他的帽子很时髦,上衣和裤子又新又干净。这且不说,令人惊奇的是他居然还穿着鞋(除了星期天以外,汤姆和这个小镇上的其他孩子都是打赤脚战),打着漂亮的缎领带,一副城里人的架势。汤姆把那孩子的漂亮衣服看了又看,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破又寒酸,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那个孩子在他的怒视下,也高高地翘起了鼻子。两个人谁都不作声,始终面对面,眼瞪眼,这个动一下,那个也动一下,可是都只是在原地绕圈子。后来,汤姆说:
“我真想揍你一顿!”
“你倒是来呀。”
“你不信?”
“我就不信。”
一阵尴尬的静寂,随后,汤姆说:“你叫什么名字?”
“不关你的事。”
“就关我的事。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挺神气?哼!我即使把一只手绑在背后,也可以把你好好地教训一番,你信不信?”
“我信,可你干吗不那样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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