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耸了耸肩。“没有投资者,用的是养老金。”他说。
“那笔养老金怎么样了?”
“养老金?”丹尼说。“哦,那笔养老金有六千万美元。如果你有兴趣,吃晚餐的时候我可以告诉你。”他的手在吧台上移动着,虽然离她的手很近,却没碰着。
丹尼的手非常漂亮,只是指甲有被咬过的痕迹。丹尼人也不错;虽然到处乱扔钱,但本质上不坏,而且喜欢她。再说,她对菲利克斯·巴拉班所犯罪行也很感兴趣。所以,跟丹尼共进晚餐:又能糟到哪里去呢?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有个想法,这个想法的出现有点奇怪:丹尼的手远没有埃尔一哈桑的漂亮。紧接着又冒出了另一个想法:丹尼的手臂虽然精瘦有力,但如果放在赫克托·路易斯·莫里斯的旁边,他的手臂看上去就像婴儿的一样。什么意思?艾维不知道。
“你什么时候下班?”丹尼问。
他们——埃尔一哈桑和莫里斯——比丹尼更有男人味吗?多么疯狂的想法啊!太疯狂了,虽然丹尼基本上也是不错的,但是艾维却回答道:“要到两点。”她说了一个谎。
12点30分,她一个人离开了,德拉甘给她把着门。
“我很快就可以给你看我那本小说了。”他说。
“那么快。”艾维说。
“哦,是很快,”德拉甘说,“写作这种事情比洗盘子容易多了,从开球到最后哨声响起可以写五六十页。”
“你写作的时候看踢球吗?”
“美国职业橄榄球联赛的每场球我都录下来了。”德拉甘说。“太棒了。你也是个橄榄球爱好者吗?”
“不是。”
德拉甘看起来非常吃惊。“我是个真正的美国人。”他说。
“恭喜你。”艾维说。
他笑了笑,笑声有点捉摸不定。艾维动身离开。
“我准备给小说命名为‘所有美国女人’,”他在她后面喊。“在正式场合,这个女人是不是应该换成女孩呢?”艾维爬上她五楼的房间,T. S. 艾略特站着写作,埃德加·艾伦·坡借助鸦片写作,德拉甘依靠联赛来写作。
手机上的灯光在黑暗中闪烁着,有短信来了。
“我是丹尼摩拉的托柯警官。还有一个犯人具备参加这班的资格,名叫哈罗。我们总是要先问问老师的意见。如果可以再增加一个的话,给我打个电话。”
再增加一个,为什么不可以?艾维在她的语音信箱里留了一条信息:“可以。”
她坐到手提电脑前,又看了一遍“穴居人”。弗拉德克觉得强而有力。她虽然这样写了,但当她通读全文的时候,发现并没什么东西让他强而有力,尤其是不能让穴居人强而有力。实际上,弗拉德克更像个典型的21世纪的农民,平庸。更糟糕的是,有点儿死气沉沉,没有生气。艾维又急匆匆地强迫自己仔细读了一遍。她看见的只不过是自己渗透于小说中的那份努力。正如贺拉斯所说,所谓艺术,就是把艺术隐藏起来,不过,许多当代作家的看法恰恰相反。“穴居人”写出来了无生气。而德拉甘的小说中既有“蜂窝塔”,又有尼安德特人的集体无意识,大概更好。如果不行的话,他休息的时候就可以再写一篇。
“见鬼。”她说。她描写的正是她自己呢,住在这个狭小的盒子里,下面还有四个稍大一点的盒子,她这个盒子被更大的盒子包围着,这样的盒子太多了,装着孤独的人,只有思绪在奔流。把待在这样的地方跟丹尼·温伯格一起共进晚餐相比,到底哪一种更好呢?她脑海里像闪电一般浮现出一幅图像,速度极快,仿佛潜意识里的信息:漂亮的郊区,宽大的房子,舒适而又惬意。她萎靡地趴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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