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姆·凯尔高编著的《红狐》中,斯达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狐狸,因善于摆脱猎人和猎狐犬而被人称为“鬼狐狸”。作为荒野的象征,它能轻而易举地甩掉猎狐犬,蒙蔽猎人。森林和附近的农场都是它的狩猎领地。人类向来都要入侵并改变荒野,所以人与狐之间,必然会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孤为了荻取食物而偷食人的家禽和家畜,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禽和家畜设置陷阱,繁育专门猎捕狐狸的猎狐犬。人类与其他的生命,是否可以共享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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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红狐/传世今典动物小说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美)吉姆·凯尔高 |
出版社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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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在吉姆·凯尔高编著的《红狐》中,斯达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狐狸,因善于摆脱猎人和猎狐犬而被人称为“鬼狐狸”。作为荒野的象征,它能轻而易举地甩掉猎狐犬,蒙蔽猎人。森林和附近的农场都是它的狩猎领地。人类向来都要入侵并改变荒野,所以人与狐之间,必然会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孤为了荻取食物而偷食人的家禽和家畜,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禽和家畜设置陷阱,繁育专门猎捕狐狸的猎狐犬。人类与其他的生命,是否可以共享这个世界? 内容推荐 《红狐》由吉姆·凯尔高编著。 斯达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狐狸,人称“鬼狐狸”。甩掉猎狐犬,蒙蔽猎人,对它来说轻而易举。森林和附近的农场都是斯达的狩猎领地。它偷杰克家的鸡、偷伊莱家的兔子,气得大家组织了一个打猎队去追捕它,不过,斯达巧妙地逃脱了。后来,斯达的伴侣被猎人戴德抓住,斯达跑到戴德家,不仅救了自己的伴侣,还把另外几只狐狸救了。戴德气愤极了,发誓要抓住斯达,却又被斯达给骗了。杰克也一心想抓住斯达,他独自带着猎狐犬桑德进山了。这一次,斯达没有那么幸运,它被捕兽夹夹住了。面对这个偷鸡贼,杰克会怎么处理呢?斯达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呢? 目录 第一章 袭击者 第二章 失败 第三章 雪壳 第四章 猎狐 第五章 亡命之狐 第六章 夏日里的瘟疫 第七章 雌狐 第八章 俘虏 第九章 崽窝 第十章 戴德·马特森 第十一章 游荡者 第十二章 狩猎 试读章节 第一章 袭击者 夜黑得可怕,只有那些不明智的、不谙世事的或者极度饥饿的动物才会冒险出去。要知道,丛林、沼泽和洞穴才是野生动物危急时刻的庇护所。 天空布满乌云。云层翻滚着,如同梦幻般的黑色海洋上掀起的层层巨浪。凛冽的寒风吹过光秃秃的枫树、桦树和山杨树,摩挲着多节的橡树和山毛榉,使得上面稀稀拉拉的枯叶沙沙作响。丛丛铁杉和排排松树在黑暗中低着头,仿佛是在窃窃私语。 在这月黑风高、极度危险的深夜里,两只年轻的狐狸正在奔跑着,它们是斯达和它的亲兄弟布拉什。 它们还非常年轻。自打在一个洞穴里出生后,只过了一春一夏。夏天是美好的,它们打闹、成长。和其他的幼崽一样,斯达和布拉什,还有它们的三个姐妹相互扭打、摔跤。后来,它们跟随父母离开了那个洞穴,并基本上学会了如何狩猎。它们熟悉老鼠和野兔的生活习惯;晓得如何找到鸟类夜栖的低枝;了解八字脚的雪靴兔,这种兔子跑起来速度快、不易被捕捉。斯达和布拉什学到的只能用来照顾自己,如果有一定的运气,它们说不定还可以在荒野中生存。 从出生的那天起,它们就形影不离。通常,五只幼崽混战的时候,最后肯定是斯达和布拉什并肩作战,捍卫一块岩石、一小撮草丛或者是它们所居洞穴边上的一棵小铁杉树。从第一次跟随父母外出狩猎开始,它们就在一起捕捉猎物,从来没有分开过。 它们不知道妈妈和姐妹们后来的去向——不知道也好。四张展开的狐皮正晾在戴德·马特森的皮毛间里。狐皮还没长到最好,但是每抓到一只狐狸就可以得到两美元的奖金。山里的人都说,除了工作,戴德·马特森可以为钱做任何事。 斯达和布拉什的父亲是一只体型庞大、毛发较暗、相貌英俊的雄狐,它极具智慧又极其狡猾。它知道自己的伴侣和女儿们的遭遇。现在它已经独自离开,成了一只四处流浪、乖戾孤独的动物。作为一只狐狸,它已经老了,不会再去找伴侣了。它也不想跟儿子们有任何联系,因为在老雄狐的心中一直有一种恐惧感。多年来,它在种群中的统治地位至高无上,然而,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无论个体多么强大,它都不可能一直统治下去,总会有后辈替代前辈。因此,老雄狐嫉恨并害怕着它的儿子们。每当它们的路线交叉时,它总会去追赶儿子们。老雄狐之所以没有杀死它们,是因为它们总比自己跑得快。 斯达和布拉什出来,是因为它们饿坏了。如果它们再大一些、再机智一些,它们就会像父亲现在那样,忍住这一时的饥饿,待在可以藏身的灌木丛或者洞穴附近。但是它们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当它们绕过一片月桂树丛的时候,斯达稍稍领先。它们希望能找到一只缺乏警惕性的兔子。斯达的体型几乎跟父亲一样大了,只是它要想像成年狐狸一样强健还需要时间。它的毛色比一般红狐的要深;它的“刷子”——也就是尾巴——很长,毛发浓密,看起来就像是它身体的完美延伸;它黑色的耳朵尖尖竖起,如同警犬的耳朵;而眼里透着股聪明劲儿,某一天,这将变成智慧;在它胸膛的正中央,有一块星状的白色斑点。 它的兄弟布拉什,体型相对小些,毛色也浅一些,没有斯达那么强壮,也不像斯达那样,天生就有王者的非凡气质。 斯达停了下来,用它那尖尖的鼻子辨别着弥漫在身旁的气味。它闻到了正在栖息的松鸡的微弱气味。后面的布拉什也停了下来,他在等着斯达迈出关键性的第一步。然而,大约两分钟过去了,斯达纹丝未动。 它们是在一个小沼泽旁,周围长着山杨树、铁杉树、桦树、月桂树和杜鹃花,还有一些松树。斯达知道松鸡就在沼泽附近,但是它不能断定确切的位置。它泰然自若,四脚轻轻踩地,努力地分辨着气味。 和松鸡的气味混在一起的是一头雌鹿的气味,这头雌鹿也在沼泽地里觅食。空气中还有淡淡的兔子的气味,它们几个小时之前曾在这里玩耍过。还有一只臭鼬的气味,这只臭鼬刚刚出来过,不过现在躲在一截空树桩下面睡着了。空中还飘着一只冬眠的狗熊的恶臭味。斯达谨慎地分辨着这些气味。 它对雌鹿不感兴趣。雌鹿体形太大,狐狸拽不倒它。从以往的惨痛经历中,斯达知道最好不要去招惹臭鼬,也不要对捕获狗熊抱什么希望。然而松鸡是可以考虑的。 斯达翘起鼻子,过滤掉各种气味。然后,它嗅到了松鸡的气味,并开始跟着这气味走。但斯达不知道如何用鼻子追踪这种气味,没一会儿的工夫,松鸡的气味就消失了。它停了下来,转向它的兄弟,碰了碰对方的鼻子。 当斯达再次迈步的时候,它径直走了出去,用鼻子追寻着气味。尽管它还不是什么狩猎专家,但是它熟悉松鸡,知道在这样的一个夜里,松鸡会栖息在一个风不会直接吹到的地方。 它是对的。松鸡正栖息在铁杉树丛中。那里的小树聚集在一起,针状的叶子密密麻麻的,即使是最强劲的风也不会吹到里面。布拉什静静地等待着,而斯达溜进去,穿梭在小树之间。松鸡的气味渐渐强烈起来,这次不会弄错了。 但是在到达松鸡栖息的小树之前,斯达有一种失败的预感。带有松鸡气味的空气来自上空,因此,这些松鸡肯定待在它够不到的地方。 P1-6 序言 与动物同行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从来无法孤独行走。 所以,在来自北欧并播及世界的圣诞节传统中,圣诞老人一直驾着驯鹿拖拉的雪橇为孩子送去礼物;《丁丁历险记》中丁丁的身后总会跟随着勇敢忠诚的白雪;而在电影《我是传奇》中,当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导演也明白至少要给孤独的男主角留下一个伙伴——一只德国牧羊犬。 人们已经习惯在动物身上寄托自己的情感。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元好问这句词历来广为世人所传诵,但恐怕很少有人知道这首词的诞生源于一对大雁。元好问赴并州(今汾河中游山西省太原市一带)赶考,在汾水边遇到一个猎人。猎人告诉他,早上自己捕到了一只大雁,把它杀死了,另一只大雁本来已经逃出了罗网,却一直悲鸣不肯离去,后来竟然撞地而死。元好问感慨万千,向猎人买下了这两只大雁,将它们合葬在汾水岸边,垒石为茔,称之为“雁丘”,并作《雁丘词》记之。 人类将动物作为原型进行创作早在石器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很多原始人留下的岩画记载了人和动物最初的接触、角逐和相互影响。 人类在文学创作中书写动物,其实也是在不断地寻找自身在进化过程中丢失的一部分。 动物文学一直是文学领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世界范围来说,动物文学发展到今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非凡的进步。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被介绍到中国,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和《白牙》、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艾瑞克·莫布里·奈特的《灵犬莱西》,维·比安基的《森林报》,当然还有钦吉斯·艾特玛托夫的《永别了,古利萨雷》等等。不过,即便如此,仍然还有很多优秀的外国动物小说没有进入中国读者的视野。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倾力打造的“传世今典‘动物小说”系列丛书的宗旨,就是想把更多优秀的外国动物文学作品介绍给中国的读者。 继前三辑之后,第四辑的五本也顺利翻译出版。 这五本,有三本是关于狗的,其他两本,分别是关于红狐和美洲虎的。 在并不遥远的过去,猎犬,作为猎人的助手,在狩猎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我自幼喜欢猛犬,也以猛犬为题材创作过一些作品,我的长篇小说《鬼狗》《黑焰》和《黑狗哈拉诺亥》,都是为纪念陪我度过童年草原生活的两只乳白色蒙古牧羊犬而作的。 在我的童年时代,在中国内蒙古的大兴安岭地区,还能够见到一些以原始方式狩猎的猎人。由于无钱购置猎枪,他们以原始的猎刀和长矛为武器,沿用最古老的方式猎杀熊和野猪等大型猛兽。在狩猎中,他们唯一的助手就是自己的猎犬。 这种更接近于蛮荒时代的狩猎方式异常危险,需要猎人与自己的猎犬完美的配合。而这种狩猎方式无论成功与否,稍有不慎,狩猎者轻则受伤,重则殒命。那些被广为传颂的猎人的身上都会留下即使愈合之后也异常可怕的伤疤。而对于猎犬,受伤是不可避免的,很多时候,狩猎总是伴随着猎犬接二连三的死亡。不过,通过这种实战中的淘汰,剩下的往往是最精悍凶猛的真正的猎犬,它们的基因中那种捕猎的欲望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它们伤痕累累,冷漠,凶狠,对待野兽毫不留情,懂得在完成猎杀时保护自已,而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它们会毫不犹豫地以自己的性命与野兽相搏。正因如此,只有那些最优秀的狗才能成为猎人最好的伙伴和助手,协助猎人捕杀猛兽。在那个远去的、听起来更像传说的时代,猎犬与自己的主人一起叙述着一个个关于勇气的传说。 具体来说说这五本小说。 《沙漠烈犬》《雪山搜救犬》《红狐》和《追猎美洲虎》的作者都是美国作家吉姆·凯尔高,我们之前出版过他的作品。作为著名的猎人作家,吉姆·凯尔高以其众多关于动物的野外冒险生活的小说而被读者所喜爱。之前的几辑推出他的作品后,反响极佳。这次翻译的四本,其中两本是关于狗的。 《沙漠烈犬》描写的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灵缇,这是一种以奔跑著称于世的犬种。在照顾它的主人因心脏病离世后,这只叫托尼的灵缇进入沙漠,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它与郊狼和野狗周旋,挑战剧毒的响尾蛇。它在学习中成长,懂得从仙人掌里获得水分来应对沙漠里的干渴。很快,它拥有了自己的伙伴,一只柯利牧羊犬。托尼崇尚自由,追求速度,渴望爱。能够在荒野中自由地生活,又拥有伙伴而不再孤独,托尼感到很幸福。然而,不久,一个从城市返回沙漠的农场主迪克出现在托尼的世界里。对于狗,自由与爱永远是它们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抉择。托尼必须作出选择。 《雪山搜救犬》是吉姆·凯尔高以美国的叙述方式重述瑞士阿尔卑斯山獒的传奇。历史上,圣伯纳德济贫院的修道士们饲养一种强壮的犬,用于救助在雪中遇到困难的行人。书中的主角,一个叫弗朗茨的男孩,成绩不好,但对他土生土长的阿尔卑斯山非常了解。在保尔神父的帮助下,弗朗茨去圣伯纳德济贫院工作,他与他的阿尔卑斯山獒,就此谱写了雪山搜救犬的传奇。 在《红狐》中,斯达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狐狸,因善于摆脱猎人和猎狐犬而被人称为“鬼狐狸”。作为荒野的象征,它能轻而易举地甩掉猎狐犬,蒙蔽猎人。森林和附近的农场都是它的狩猎领地。人类向来都要入侵并改变荒野,所以人与狐之间,必然会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孤为了荻取食物而偷食人的家禽和家畜,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禽和家畜设置陷阱,繁育专门猎捕狐狸的猎狐犬。人类与其他的生命,是否可以共享这个世界? 《追猎美洲虎》的故事发生在墨西哥,那是盛产传说的地方。主角是一位名叫佩佩的牧羊少年,他的父亲为了保护自家的羊群,勇敢地与美洲虎搏斗,不幸伤重身亡。从此,这个村庄就生活在关洲虎的阴影之中。佩佩和朋友萨姆以及山羊大哥一起进入丛林,追猎这只美洲虎。佩佩所做的一切,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家的羊群,也是为了消除封闭无知的村民对瑞兹叔叔的迷信。 再介绍另一个美国作家艾伯特·帕森·特哈尼,他是美国著名作家、记者及宠物狗饲养专家,以其众多关于柯利牧羊犬的冒险小说而闻名于世。他的作品给年轻读者提供了丰盛的精神食粮,在美国和英国备受青睐,当时的每一期畅销书榜单上几乎都有他的作品。之前,我们介绍过他的作品《王者拉德》和《军犬布鲁斯》。特哈尼对狗的酷爱,以及他描写人与狗之间特殊情谊的独一无二的能力,在美国文学史上是无与伦比的。 此次介绍艾伯特·帕森-特哈尼的作品《忠犬巴夫》。 作为杂种狗,巴夫的身上集中了柯利牧羊犬的聪慧忠诚和斗牛犬的勇猛强悍。主人特伦特的农场被歹徒霸占,巴夫以一敌二,制服了歹徒。农场主贝恩想霸占特伦特的良种羊,巴夫冲进贝恩的羊群,三进三出,以令人为之惊叹的精确找回了主人的羊。主人被绑架时,巴夫在奋勇救助主人时身受重伤。随后,巴夫踏上了寻找主人的漫漫长路。这是一个关于忠诚的故事。 外研社再次译介的这五本动物小说,以及之前的十二本,是近几年国外动物小说译介中的精品,随后会有更多的优秀动物小说作品翻译引进。让我们期待这个“传世今典·动物小说”系列。对动物小说爱好者来说,这应该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饕餮盛宴。 格日勒其木格·黑鹤 2014年4月28日 昨天刚刚完成一部关于蒙古马的长篇作品,这是对三年来在呼伦贝尔草原进行调查和搜集素材的一个总结。我试图重述草原骏马的传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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