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眼钟表匠》是正宗的演化论入门书,是我们认识自己,认识生命本身的绝佳读本。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之后,以“生物适应的起源”为核心,用稳健的文笔,详细阐释了生物适应是任何演化理论家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天择说是唯一可信的理论。
一些学者提出了足以替代天择说的理论,或者认为天择说无足轻重,都过不了解释生物适应这一关。突变和自然选择是道金斯解释生命变化的两个基本概念。无论是对演化论有兴趣的朋友,还是持批判观点的人,本书都是最好的起点。本书是英语世界最流行的演化论教科书,曾获英国皇家文学学会非小说类最佳书奖、美国洛杉矶时报的文学奖。
“钟表匠”的观点最先由18世纪的神学家培里提出,他以创造论支持者的身份提出这个有名的论点:就像手表这样精密、复杂的东西绝不可能无中生有、突然出现一样,对所有的生物而言,其复杂程度远超过手表,势必更是经由巧手特意创造出来的。
《盲眼钟表匠(生命自然选择的秘密)(精)》作者理查德·道金斯的天才发现挑战了创造论者的观念。唯有道金斯能以如此优美的文笔做出优稚的反击。天择说指出:物种的演化并没有特殊的目的。大自然是一位手巧的拼凑匠,而不是神乎其技的发明家。因此,如果我们还是要把大自然比喻成钟表匠的话,只能说它是一位“盲眼”的钟表匠。
我们动物是已知宇宙中最复杂的事物。用不着说,我们知道的宇宙,比起真正的宇宙,不过沧海一粟。其他的星球上也许还有比我们更复杂的事物,他们有些说不定已经知道我们,也未可知。可是这不会改变我想提出的论点。复杂的事物,不管哪里的,都需要一种特别的解释。我们想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它们那么复杂。我要论证的是,宇宙中的复杂事物,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解释可能大体相同;适用于我们、黑猩猩、蠕虫、橡树,以及外层空间的怪物。另一方面,对于我所谓的“简单”事物,解释却会不一样,例如岩石、云、河流、星系与夸克。这些都是物理学的玩意儿。黑猩猩、狗、蝙蝠、蟑螂、人、虫、蒲公英、细菌与外星人,是生物学的玩意儿。
差别在设计的复杂程度。生物学研究复杂的事物,那些事物让人觉得是为了某个目的设计出来的。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它们不会让我们觉得有“设计”可言。乍看之下,电脑、汽车之类的人造物品似乎是例外。它们很复杂,很明显是设计出来的,然而它们不是活的,它们以金属、塑料构成,而不是血肉之躯。但在本书中,我会坚定地将它们视为生物学的研究对象。
读者也许会问:“你可以这么做,但是它们真的是吗?”字词是我们的仆人,不是主人。为了不同的目的,我们发现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很方便。大多数烹饪书都把龙虾视为鱼类。动物学家对这种做法颇不以为然,他们指出如果龙虾把人叫作鱼还更公平些,因为鱼与人类同属脊椎动物,亲缘关系比较近,鱼与龙虾的关系就远了。说起公平与龙虾,我知道最近有一处法庭必须判决龙虾是昆虫还是“动物”—这关系到人可不可以将它们活活丢入滚水中。以我的动物学行话来说,龙虾当然不是昆虫。龙虾是动物,但是昆虫也是,人也是。对于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没有必要激动—虽然我在日常生活中,遇上活煮龙虾的人的确激动不已。厨师与律师各有他们一套使用词语的办法,在本书中我也有我的一套。电脑、汽车“真的是”生物?别钻牛角尖了!我的意思是:要是在某个星球上发现了电脑、汽车之类的复杂物品,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下结论:那里有生命存在,或者曾经存在。机器是生物的直接产品;它们很复杂,是设计出来的,因为是生物造的,它们与化石、骨架、尸体也一样,是我们判断生物存在的指标。
我说过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听来也许很奇怪。物理学看来是门复杂的学问,因为物理观念我们很难理解。我们的大脑是设计来从事狩猎、采集,交配与养孩子的;我们的脑子适应的世界,以中等大小的事物构成,它们在三维空间中以中庸的速度移动。我们没有适当的“配备”,难以理解极小与极大,存在时间以一万亿分之一秒或十亿年为单位的事物,没有位置的粒子,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力与场(我们知道它们,只因为它们影响了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我们认为物理学很复杂,因为我们很难了解,也因为物理书中充斥了困难的数学。但是物理学家研究的对象,仍然是基本上简单的事物,例如气体或微粒构成的云,或均匀物质的小块如晶体——它不过是重复的原子模式。至少以生物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没有复杂的运转组件。即使大型的物理对象如恒星,也只有数量相当有限的组件,它们的组织多少是偶然的。物理学的、非生物学的对象的行为非常简单,因此可以用现有的数学语言描述,这就是物理学书里充满了数学的原因。
物理学的书也许很复杂,但是这些书与电脑、汽车一样,是生物学对象——人类大脑的产物。物理书描述的物体与现象,比作者体内的一个细胞还要简单。那位作者的身体,有一万亿个那样的细胞,分成许多类型,根据错综复杂的蓝图组织起来,并以精细的工程技术完成,这才成就一个能够写一本书的工作机器。凡是事物的极端,物理学里的极端尺度以及其他困难的极端,或是生物学里的极端“复杂”,我们的脑子都不容易应付。还没有人发明一种数学,可以描述像是物理学家这样的物体,包括他的结构与行为,甚至连他的一个细胞都不行。我们所能做的,是找出一些通则,以了解生物的生理以及生物的存在。
这正是我们的起点。我们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们以及所有复杂的事物会存在。现在我们能够原则地回答那个问题了,即使我们对“复杂”的细节还不能掌握。打个比方好了,我们大多数都不了解飞机是如何工作的。也许造飞机的人也不完全了解:引擎专家不了解机翼,机翼专家对引擎只有模糊的概念。机翼专家甚至不完全了解机翼,无法对机翼做精确的数学描述:他们可以预测机翼在气流中的行为,只因为他们研究过机翼模型在风洞中的行为,或者以电脑仿真过——生物学家也可以采用这种路数了解动物。但是,尽管我们对飞机的知识并不完备,我们都知道飞机大概经过哪些过程才出现的。人类在图板上设计出来。其他的人根据图样制造零件,然后更多的人以各种工具将零件根据设计组装起来。基本上,飞机问世的过程我们并不认为算什么谜团,因为是人类造的。针对某个目的从事设计,然后根据设计系统地组装零件,我们都知道也了解,因为我们都有第一手经验,即使只是小时候玩过乐高(Lego)玩具。
P3-5
笔者写作本书,基于一个信念:我们人类出现在世间,过去都认为是谜中之谜,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是谜团了,因为谜底已经揭晓。揭谜的人是达尔文与华莱士,虽然我们会继续在他们提出的谜底上加些脚注,来日方长。对这个深奥的问题,许多人似乎还没有察觉他们提出的解答优雅而美妙,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人甚至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因此我才会写作本书。
问题在于复杂设计。我用来写下这些字句的电脑,内存容量达6.4万个字节(64k),大约每个字节(byte,等于8 bits)储存一个英文字母。这部电脑是人们有意识设计、费劲制造出来的产品。你用来理解我的字句的大脑,部署了上百亿个神经元;其中有许多,大约几十亿吧,每个都以上千条“电线”(突触)与其他神经元相连。此外,我们的身体有数以万亿计的细胞,在基因层次上,每个细胞都储存了大量的数字信息,比我的电脑多了上千倍;编码更精确,犹其余事。生物之复杂,只有生物之设计比得上:生物看来都像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机制精妙、效能卓越。这么高明的复杂设计不该有个解释吗?要是有人不以为然,予欲无言。不过,我忽然转念:不可放弃。本书就是要接引那些没开眼的人入门,让他们一窥生物之复杂的宗庙之美,百官之富。除了说生物之复杂是个需要解释的谜题,本书另一个主要目的,是提供谜底,解开谜团。
解释是困难的艺术。解释一件事,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理解你使用的语言,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打心眼儿里觉得有那么回事。为了打动读者,冷静地铺陈证据有时还嫌不足。你必须扮演辩护律师,使用律师的技巧。本书不是一本冷静的科学著作。其他的作者讨论达尔文的理论,都很冷静,许多作品论述精彩、数据宏富,读者应该参考。我必须招认,本书不仅不冷静,有些篇章还是以热情写的;在专业科学著作中,这样的热情也许会招致非议。当然,本书会铺陈事实、进行论证,但是本书也想说服读者,甚至让读者着迷—这是我的目标。我希望读者着迷的是:我们的存在,虽然是个明白的事实,却也是个激励心智的谜团;这个谜团不但已有优美的答案,而且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还有呢,我想说服读者:达尔文的世界观不只在此时此地是真的;我们存在的奥秘,在已知理论中它是唯一在原则上能够说明的理论。达尔文理论因此更令人满意。我们可以论证:达尔文理论不只在地球上通行,宇宙中凡有生命之处都适用。
有一点,我与职业辩护律师很不一样。律师或政客展现热情与信仰,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表演,不见得对雇主或目标衷心信服。我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我不一定总是对的,但是我热切地拿真理当回事,我绝不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有一次我受邀到一个大学辩论协会与神创论者辩论,我还记得那次我感受到的震惊。辩论之后我们共进晚餐,我的邻座是一位年轻女士,她在辩论中代表神创论者,演说还算有力。我觉得她不会是个神创论者,就请她诚实回答我为何她会代表神创论发言。她很自在地承认只是在磨炼辩论技巧罢了,她发现为自己不信服的立场辩护,更具挑战性。看来大学辩论协会都这么做,参与辩论的人为哪一方辩护,都是指定的,而与自身信仰无关。他们的信念在辩论中毫无地位。面对大众演说我并不在行,我大老远赶来出席,是因为我相信我受邀辩护的论题是真的。我发现辩论协会的人只不过拿辩论题目作为玩辩论游戏的引子,于是决心不再接受辩论协会的邀请。涉及科学真理的议题,不容虚矫辩词。
达尔文理论比起其他科学领域的同级真理,似乎更需要辩护,理由我并不完全清楚。我们许多人不懂量子理论,或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我们不致因此而反对这些理论。达尔文理论则与“爱因斯坦理论”不同,批评者不管多么无知,似乎都能拿它说事,乐此不疲。我猜达尔文理论的麻烦是:人人都自以为懂—莫诺,真是一语道破。那可不?达尔文理论实在太简单了;与物理学、数学比较起来,简直老妪能解。说穿了,达尔文理论不过是“非随机繁殖”,凡是遗传变异,只要有时间累积,就会产生影响深远的后果。但是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简易只是表象。别忘了:这种理论看似简单,却没人想到,直到19 世纪中叶才由达尔文与华莱士提出,距牛顿发表《基本原理》(Principia,1687;其中包括“万有引力定律”)近二百年,距古希腊学者伊拉特斯提尼斯(Eratosthenes,前276~前194)测量地球圆周的实验超过两千年。这么简单的观念,怎么会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连牛顿、伽利略、笛卡儿、莱布尼茨、休谟、亚里士多德这一等级的学者都错过了?为什么它必须等待两名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然学者?哲学家与数学家是怎么了,竟然会忽略了它?这么一个丰富的观念为什么大部分至今仍然没有渗入常人的意识中?
有时我觉得人的脑子是特别设计来误解达尔文理论的,让人以为它难以置信。就拿“偶然性”来说吧,有人将它夸张成“盲目的”偶然性。攻击达尔文理论的人,绝大多数以不当的热切心情拥抱这个错误的观念:达尔文理论中除了“随机偶然性”之外,一无所有。而生命呈现的复杂性,活脱脱是“偶然性”的悖反。要是认为达尔文理论相当于“偶然性”,当然会认为很容易反驳。我的任务就是要摧毁这个备受欢迎的神话—达尔文理论不过是个“偶然性”理论!我们似乎生来就不相信它。另一个理由是:我们的脑子设计来处理的事件,与生物演化变迁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发生在截然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我们能够分辨的过程,花费的时间以秒、分、年计,最多以“10年”为单位。达尔文理论分析的,是累积的过程;那些过程进行得非常缓慢,得上千个或百万个“10年”才能完成。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我们已养成了直觉判断,可是面对演化就不灵了,因为差了好几个数量级。我们世故的充满怀疑论和主观概率理论的器官(指大脑)失灵,因为它们是在人的一生中磨炼出来的,也是为了协助人过一生而形成的,最多几十寒暑—讽刺的是,这是拜演化之赐。我们得动员想象力,才能逃脱熟悉的时间尺度构筑的牢笼—我会设法协助读者。
我们的脑子似乎天生抗拒达尔文理论,第三个原因出在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我们是有创意的设计人。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工程、艺术的业绩。复杂的优雅皆是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之象。这个观念我们习以为常。这大概是信仰某种超自然神最有力的理由,自有人类以来绝大多数人都怀抱这一信仰。达尔文与华莱士以极大的想象实现跳跃,才能超越直觉,看出复杂“设计”从原始的简朴中中兴的另一条路—你了解之后,就会认为那是条(比超自然神)更为可能的道路。这个跳跃实在太难完成了,难怪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不愿尝试。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完成这一跳跃。
作家自然希望自己的书影响深远,不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每个倡导者除了强调自身立场的永恒面相,还得回应当代对手的观点,不管是真正的对手,还是表面的对手。这样做颇有风险,因为今日各方交战得不可开交的论证,有些也许几十年后就完全过时了。这个矛盾常有人举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为例:第一版比第六版高明多了。因为《物种起源》出版后引起许多批评,达尔文觉得必须在后来的版本里有所回应,那些批评现在看来完全过时了,于是达尔文的回应不仅妨碍阅读,有时还误导读者。尽管如此,当代流行的批评,即使我们觉得可能不过昙花一现、不值一提,也不该纵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因为对批评者我们应有起码的敬意,而且也要为搞昏头的读者着想。虽然我对本书哪些篇章终将过时自有主见,读者—与时间—才是裁判。
我发现有些女性朋友认为使用“男性”代名词“他”或“他们”就表示有意排除女性,这让我很苦恼。要是我想排除什么人,我想我宁愿排除男人—好在我从未想过排除什么人。有一次我试着使用“她”称呼我的抽象读者,一位女性我“故作姿态”(patronizing condescension),她认为我应该用“他/她”或“他的/她的”。要是你不在意文字,不妨那样做。但是,要是不在意文字,就不配有读者,无论哪个性别。我在本书中回归英文代名词的正常规范。我也许会以“他”称呼读者,但是我不认为我的读者就是男性,法文中“桌子”是阴性词,法国人也不会把桌子当作女性吧?事实上,我相信我经常认为我的读者是女性,但是那是我个人的事,我可不愿让这样的考虑影响我使用母语的方式。
理查德·道金斯
牛津,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