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编著的《八王之乱》内容介绍:“八王之乱”的前奏曲是皇后贾南风发动的诛杀杨骏的政变,接着如法炮制,诛杀司马亮,“八王之乱”遂起。一群姓司马的,为了权力。骨肉相残,幕幕可惊,中国人被迫去杀人或被人杀,自己却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真是可恸。面对“八王之乱”的悲惨景象,请不要哀痛,因为以后的景象,将更悲惨。
司马光编著的《八王之乱》包括三世纪九。年代和四世纪最初十年;中国人的大祸,开始临头。比较起来,过去呈现在记录上的一些灾难,简直微不足道。
“八王之乱”实际上并不只有八个亲王,卷进这场内斗,杀人或被人杀的,至少有六十个亲王之多,只因为《晋书》把其中八位亲王容纳在一卷之中(《列传》第二十九),传统史学家遂定下这个名词,我们完全接受,因为也只有这八位亲王,曾经完全控制过中央政府,烜赫一时。一起来翻阅《八王之乱》吧!
政府官员对所管辖的事务,都认为必须严苛挑剔,才能显示自己高明。于是,每遇到疑难诉讼,各人有各人的意见,各人有各人的论断,刑法不能一贯,官司纠缠,层出不穷。国务院执行长(尚书仆射)裴颁上书说:“从前,圣明君王们制定刑法,使惩罚跟奖赏对称,轻重一致,所以法官审理案件,有一定的规章,可以遵循。二九四年,首都洛阳曾起狂风,皇家祭庙屋瓦,掉下几片,祭祀部长(太常)荀寓遂被免职。事情如此轻微,处罚如此严重,违背正常法典。二九五年二月,首都洛阳又有狂风,总监察署(兰台)负责人,恐怕再受到惩罚,在屋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十五个地方,瓦片有点歪斜,立刻禁制祭祀部长的行动,再兴大狱。今年八月,皇家墓园荆树上,有一根粗约七寸二分的枝干,被人偷砍,宰相、祭祀部长,调查复调查,在路上狼狈奔走;虽然明明知道这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担心有人作无限上纲的指控,后患难以预测,就不得不东奔西跑,想尽办法使自己不负责任。直到今天,禁制祭祀部长的命令,还没有解除。刑法条文有限,违犯刑法条文的原因,却千千万万,所以政府规定,可以临时由有关官员会议决定,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如此。这种会议制度,并不恰当,为的是有些奸恶的官员,利用会议的机会,造成轻重不平的判决。”
可是,会议制度仍不能废除,国务院法务部长(三公尚书)刘颂上书说:“近世以来,法令规章越来越多,互相冲突矛盾,不能划一。法官不知道应该执行哪一条,人民不知道什么行为才能不触犯法律。贪官污吏乘机满足私欲,居上位的遂难以考察部属。事情完全相同,判决却不相同;司法诉讼,遂不能公平。君王和臣僚,各有职赏;法律必须实施,所以要求法官严格执行;而执行有违背常理之处,所以要求大臣解释疑难;而疑难有政治的或社会的因素,所以领袖有权作出最后裁决。法官执行法律,像张释之处罚惊犯圣驾的人(参考前一七七年);大臣解释疑难,像公孙弘审理郭解的大狱(参考前一二七年);领袖最后裁决,像刘邦(西汉王朝一任帝)之诛杀丁公(参考前二。二年五月)。天下千事万事,除非这三种情形,对其他的事,不应该随便发表议论,都应依照法律行事。然后法律才可以树立权威,人民才可以不再困惑,官员才不能玩法弄权。这样的话,才可以治理国家。”
皇帝下诏:“国务院助理官(郎)及初级助理(令史),如果再有人超出法律范围批驳刑事案件,有关单位应列举事实,随时纠举。”然而,并不能革除。P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