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由胡适所著,明年是胡适逝世50周年,势必引发学界、思想界、人文界等纪念、讨论的热潮,而本书领潮流之先。同时胡适文风平白、思想深入浅出,一直深受读者欢迎。
人生有何意义?看胡适解读千古难题。
品胡适亲笔自传,与大师跌宕起伏的一生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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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
分类 |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政治理论 |
作者 | 胡适 |
出版社 | 九州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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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由胡适所著,明年是胡适逝世50周年,势必引发学界、思想界、人文界等纪念、讨论的热潮,而本书领潮流之先。同时胡适文风平白、思想深入浅出,一直深受读者欢迎。 人生有何意义?看胡适解读千古难题。 品胡适亲笔自传,与大师跌宕起伏的一生同行。 内容推荐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由胡适所著,《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内容如下: 我(胡适)总以为容忍的态度比自由更重要,比自由更根本。我们也可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会上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无论古今中外都是这样: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人们自己往往都相信他们的想法是不错的,他们的思想是不错的,他们的信仰也是不错的:这是一切不容忍的本源。如果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都感觉到他们的信仰不会错,他们的思想不会错,他们就不许人家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所以我在那个时候提出这个问题来,一方面实在是为了对我们自己说话,一方面也是为了对政府、对社会上有力量的人说话,总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双方面的事。一方面我们运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同时政府或社会上有势力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大家都应该觉得我们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是难免有错的。因为难免有错,便应该容忍逆耳之言;这些听不进去的话,也许有道理在里面。 目录 易卜生主义/1 贞操问题/15 谈谈实验主义/23 问题与主义/28 新思潮的意义/54 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62 研究社会问题底方法/70 杜威先生与中国/81 好政府主义/84 《国学季刊》发刊宣言/90 新文学运动之意义/102 思想的方法/109 胡适致陈独秀/113 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115 中国近一千年是停滞不进步吗/133 五四运动纪念/137 我们要我们的自由/144 人权与约法/147 知难,行亦不易/153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164 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170 思想革命与思想自由/181 建国与专制/184 再论建国与专制/189 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194 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政治信仰/199 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203 为学生运动进一言/208 中国与日本的现代化运动/212 中国抗战也是要保卫一种文化方式/218 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227 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233 自由主义是什么?/237 自由主义/240 当前中国文化问题/246 自由主义在中国/254 中国文化里的自由传统/256 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序/259 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268 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272 治学方法/277 提倡白话文的起因/308 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313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个看法/320 容忍与自由/335 试读章节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5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Hardy的《苔史》(Tes of the D'urberilles),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最利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的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来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七月二十三四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 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下文又借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作陪衬: 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 之力,始进麇日,“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最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 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盛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哉”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吗? 贞操问题之中,第一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情爱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第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真相,已经与谢野晶子说得很明白了。他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妓,女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说: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伦之中,只说了四伦,未免有点欠缺。他理该加上一句道:“所求乎吾妇,先施之,未能也。”这才是大公无私的圣人之道! P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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