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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孙中山自述(1866-1925)/人民日报近代中国人物自述系列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孙中山
出版社 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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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孙中山,名文,号逸仙。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的倡导者。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帝制”。1911年,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40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尊称其为“中华民国国父”。

《孙中山自述(1866-1925)》是按照:家世与籍贯、青少年时代、革命言论之时代、创立兴中会、流亡海外、革命风潮之时代、中国同盟会之成立、多次之起义、黄花岗之役、辛亥革命、中华民国之成立等时间顺序,据民国时期多种文献次第辑录而成。

内容推荐

《孙中山自述》还原百年中国百年人物的百年心路;重现百年往事百年历史的百年记录,中国百年风云人物全景式精神群像;零距离触摸一个时代的脉搏与体温。

《孙中山自述》将孙中山的书信、演说和谈话结为一集,读者可从中大致看出孙中山对自己一生经历的叙述。内容有青少年时代、创立兴中会、革命言论之时代、中国同盟会之成立、屡蹶屡起之革命军、中华民国之成立等。

目录

孙中山传略(代序)

第一章 青少年时代

 一、从师游学之大略

 二、革命思想之启蒙

 革命之最初动机

 革命之思想启蒙

第二章 革命言论之时代

 一、澳门、广州之行医

 二、革命言论之时代

 三、抗风轩议盟

 四、上书李鸿章

 附录上李鸿章书

第三章 创立兴中会

 一、东游京津,深入武汉

 二、创立兴中会

 附录 香港兴中会章程

 三、乙未广州之役

第四章 流亡海外

 一、间道香港,避难日本

 二、断发改装,出亡美国

 三、伦敦被难

 原附录

 附录 关于“伦敦被难”的谈话、陈述与书信(五篇)

 四、考察欧洲社会

 附录 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五、结识日本友人

 附录 与宫崎寅藏、平山周的谈话

 六、开拓新局

 七、再举义旗

第五章 革命风潮之时代

 一、留学生带动革命风潮

 二、《苏报》案

 三、邹容之《革命军》

 四、环球之漫游

 五、李纪堂、洪全福之义举与黄兴华兴会

 六、重游欧洲、日本

第六章 中国同盟会之成立

 一、中国同盟会之成立

 二、革命运动之起国际交涉者

 三、“三民主义”之提出

 四、徐锡麟、秋瑾等之壮烈

第七章 屡蹶屡起之革命军

 一、丙午萍醴之役

 二、潮、惠革命之失败

 三、钦州、防城之举义

 四、第六次之失败

 五、第七次之失败

 六、第八次之失败

 七、第九次之失败

第八章 环球筹款与黄花岗之役

 一、再作漫游

 二、槟城之筹款

 三、黄花岗之役

第九章 辛亥革命

 一、武昌之首义

 附录 萧一山:武昌革命之爆发

 二、各省之光复

 三、“不在疆场之上,而在樽俎之间”

 附录 我的回忆

 四、回国

第十章 中华民国之成立

 一、临时大总统之当选

 附录 临时大总统誓词

 附录 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二、中华民国之成立

 附录 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

 附录

 孙中山先生在檀香山

 追随中山先生革命的一点回忆

 孙中山在美国芝加哥

 孙中山先生逸事

 与孙文的往来

 孙中山生平大事年表

试读章节

附录

香港兴中会章程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积弱,至今极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堂堂华国,不齿于列邦;济济衣冠,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不痛心!夫以四百兆人民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本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政治不修,纲维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刮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馑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呜呼惨哉!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我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繁。蚕食鲸吞,已效(尤)于踵接;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呜呼危哉!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于)他族。用特集志士以兴中,协贤豪而共济。仰诸同志,盍自勉旃!谨订章程,胪列如左:

一、会名宜正也 本会名曰兴中会,总会设在中国,分会散设各地。

二、本旨宜明也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中国今日政治日非,纲维日坏,强邻轻侮百姓,其原皆由众心不一,只图目前之私,不顾长久大局。不思中国一旦为人分裂,则子子孙孙世为奴隶,身家性命且不保乎!急奠急于此,私莫私于此,而举国愦愦,无人悟之,无人挽之,此祸岂能律免?倘不及早维持,乘时发奋,则数千年声名文物之邦,累世代冠裳礼义之族,从此沦亡,由兹泯灭,是谁之咎?识时贤者,能无责乎?故特联结四方贤才志士,切实讲求当今富国强兵之学、化民成俗之经,力为推广,晓谕愚蒙。务使举国之人皆能通晓,联智愚为一心,合退迩为一德,群策群力,投大遗艰。则中国虽危,无难救挽。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也。

三、志向宜定也本会拟办之事,务须利国益民者方能行之。如设报馆以开风气,立学校以育人材,兴大利以厚民生,除积弊以培国脉等事,皆当惟力是视,逐渐举行。以期上匡国家以臻隆治,下维黎庶以绝苛残,必使吾中国四百兆生民各得其所,方为满志。倘有藉端舞弊,结党行私,或畛域互分,彼此歧视,皆非本会志向,宜痛绝之,以昭大公,而杜流弊。

四、人员宜得也 本会按年公举办理人员一次,务择品学兼优、才能通达者。推一人为总办,一人为帮办,一人为管库,一人为华文之案,一人为洋文之案,十人为董事,以司会中事务。凡举办一事,必齐集会员五人、董事十人,公议妥善,然后施行。

五、交友宜择也本会收接会友,务要由旧会友二人荐引,经董事察其心地光明,确具忠义,有心爱戴中国,肯为其父母邦竭力,维持中国以臻强盛之地,然后由董事带之入会。必要当众自承其甘愿入会,一心一德,矢信矢忠,共挽中国危局;亲填名册,并即缴会底银五元,由总会发给凭照收执,以昭信守,是为会友。若各处支会,则由该处会员暂发收条,俟将会底银缴报总会,取到凭照,然后换交。

六、支会宜广也 四方有志之士,皆可仿照章程,随处自行立会。惟不能在一处地方分立两会,无论会友多至几何,皆须合而为一。又凡每处新立一会,至少须有会友十五人,方算成会。其成会之初,所有缴底、领照各事,必须托附近老会代为转达总会,待总会给照认妥,然后该支会方能与总会互通消息。

七、人材宜集也本会需材孔亟,会友散处四方,自当随时随地,物色贤材。无论中外各国人士,倘有心益世,肯为中国尽力,皆得收入会中。待将来用人,各会可修书荐至总会.以资臂助。故今日广为搜集,乃各会之职司也。

八、款项宜筹也本会所办各事,事体重大,需款浩繁,故特设银会以资巨集。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一举两得,诚善举也。各会友好义急公,自能惟力是视,集腋成裘,以助一臂。兹将办法节略于后:每股科银十元,认一股至万股,皆随各便。所科股银,由各处总办、管库代收,发给收条为据。将银暂存银行,待总会收股时,即羹寄至总会收入,给发银会股票,由各处总办换交各友收存。开会之日,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友成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

九、公所宜设也各处支会当设一公所,为会员办公之处,及便各友时到叙谈,讲求兴中良法,讨论当今时事,考究各国政治,各抒己见,互勉进益。不得在此博弈游戏,暨行一切无……

P40-42

序言

孙中山传略

代序

在外国搜集材料颇难,仅据所见所闻之荦荦大者记之,俟他日补正。

先生名文,逸仙其字也,又号中山。民国纪元前四十七年,生于广东省之香山县。年十三,在私塾肄业,闻人说洪秀全轶事,为之感动,即立志革命。其后赴夏威夷,进耶稣教会学校。寻归广东,入博济医学校,识同学郑士民、士良。士良夙入会党,闻先生谈革命,甚悦服,愿于起事时率会党候指挥。是为先生运动革命之始,亦即与会党关系之始。

翌年,先生转学于香港医学校,常往来香港、澳门间,鼓吹革命。毕业后,行医于澳门及广州。图实行革命,与同志陆皓东游京津,经武汉,观察形势。民元前十三年,清政府与日本开战,先生以为有机可乘,赴夏威夷,设兴中会。旋归国,往来广州、香港间,布置攻取广州之计画。翌年七月,事泄,同志多被捕,先生脱险,赴日本,复往夏威夷,往美洲,推广兴中会。美洲华侨多立有洪门会馆。洪门会者,倡自明末清初,本以反清复明为宗旨,而以互助为联合法。积久,则满意于互助之益,而革命宗旨,几不复在记忆中。先生与同志多方提醒,而会众始觉悟,愿受先生指挥。

先生由美至英,为清使龚照屿(瑗)诱入使馆而拘留之,赖香港医学校旧教习康德黎之营救而得脱。

先生留欧洲二年,考察各国政治风俗,始悟富强之国,人民尚多痛苦。从前于排斥异族政府外,虽已决定采用共和制,而于最新之社会主义,尚未暇顾及。至是始感其必要,乃于民族、民权两主义外,复采取民生主义,而三民主义之计画始定。

复赴日本,遣同志陈少白回香港,发行《中国报》,鼓吹革命,是为中国革命党机关报之始。遣史坚如入长江联络会党,而郑士良则在香港设会党招待所。于是长江各省及广东、广西、福建之会党,均并合于兴中会矣。

会清廷信用义和团,与列强开衅。先生以为机不可失,乃遣郑士良率会党攻惠州,史坚如入广州与之响应。士良迭克数城,以援绝失败;而坚如谋炸两广总督署,以事泄见戕。然国内有志者受刺激渐深刻,以言论反对清政府,或在各省起事者渐多。事败,苟不被戕害或拘留,则大率亡命至日本,间亦至欧美,仍努力传播革命主义,信从者日众。先生知事机渐熟,于是游历各国,揭橥所抱之三民主义以号召之,而组织革命同盟会,开第一会于拨鲁塞尔,加盟者三十余人。开第二会于柏林,加盟者二十余人。开第三会于巴黎,加盟者十余人。开第四会于日本之东京,加盟者数百人,自甘肃而外,十七省之士皆与焉。于是定中华民国之名称,公布于党员,使传布主义于本省。不期年而加盟者逾万人,各省亦先后成支部焉。于是在东京发行《民报》,是为革命党机关杂志之始。

民元前五年,革命同盟会会员刘道一、宁调元、胡英等在萍乡、醴陆(陵)间起事,为清军所破。清政府与日本政府交涉,排斥先生,先生乃往安南。自河内遣同志攻潮州、黄冈,不利。攻惠州,攻钦州、廉州,均不利。先生又亲率同志袭取镇南关,图攻龙州,又不利,退回安南。清政府与法政府交涉,排斥先生,先生乃往新加坡。遣黄兴等攻钦、廉,遣黄明堂等攻河口,又不利,先生乃往美洲筹款。同志有运动广州新军举事者,事泄,又不利。先生亟自美洲赴日本,被侦悉,不准居留,乃赴槟榔屿。

民前一年三月,会中知名之士,均潜入广州,于二十九日奋攻总督署,卒不胜,仅一二人得脱,而被戕者七十二人,所谓七十二烈士者也,义声震于全国。  当是时,先生三十年间所传播之革命思想,已弥漫各省,凡新式军队亦多表同情;重以广州一役之激刺,则热度陡增。及八月间武昌起义,各省次第响应,而清室遂以颠覆。先生所提倡之民族主义,于是实现。且以先生于鼓吹民族主义时,同时标举民权,而早定中华民国之名称,故革命功成,人人不复作汉族立君之梦想,而群凑于民国之一鹄。各省代表之会于南京者,遂选举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总统焉。

先生自美洲归,则于阳历一月一日就职,即废除阴历,而以是年为民国元年,建设临时政府。及清帝退位,先生即辞临时总统之职,而袁世凯继之。  

先生尝预定革命方略,曰:规律革命进行之时期为三:第一军政时期,第一训政时期.第三宪政时期。

第一为破坏时期,拟在此时期内,施行军法,以革命军担任打破满清之专制,扫除官吏之腐败,改革风俗之恶习,解脱奴婢之不平,洗净鸦片之流毒,破灭风水之迷信,废去厘卡之障碍等事。

第二为过渡时期,拟在此时期内,施行约法,建设地方自治,促进民权发达。以一县为自治单位,县之下,再分为乡村区域,而统于县。每县干敌兵驱除、战事停止之日,立颁布约法,以之规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以三年为限。二年期满,则由人民选举其县官;或于三年之内,该县自治局已能将其县之积弊扫除,如上所述者,及能得过半人民能了解三民主义,而归顺民国者,能将人口清查,户籍厘定,警察、卫生、教育、道路各事,照约法所定之低限程度而充分顾就者,亦可立行自选其县官,而成完全之自治团体。革命政府之对于此自治团体,只能照约法所规定而行其训政之权。俟全国平定之后六年,各县之已达完全自治者,皆得选举代表一人,组织国民大会,以制定五权宪法。以五院制为中央政府:一日行政院,二曰立法院,三曰司法院,四曰考试院,五曰监察院。宪法制定之后,由各县人民投票选举总统以组织行政院;选举代议士以组织立法院。其余三院之院长,由总统得立法院之同意而委任之,但不对总统、立法院负责,而五院皆对于国民大会负责。各院人员失职,由监察院向国民大会弹劾之;而监察院人员失职,则国民大会自行弹劾而罢黜之。国民大会职权,专司宪法之修改,及制裁公仆之失职。国民大会及五院职员,与夫全国大小官吏,其资格皆由考试院定之。此五权宪法也。宪法制定,总统、议员举出后,革命政府当归政于民选之总统,而训政时期,于以告终。

第三为建设完成时期,拟在此时期施行宪政。此时一县之自治团体,当实行直接民权。人民对于本县之政治,当有普通选举之权,创制之权,复决之权,罢官之权。而对于一国政治,除选举权之外,其余之同等权,则付托于国民大会之代表以行之。此宪政时期,即建设告竣之时,而革命收功之日。此革命方略之大要也。曾于民元前一年广州之役节要宣布之。

其后革命实现,受各方面之牵制,卒未能建设革命政府,先生不能不取“藏器待时”之态度,以待机会。一方面徇袁世凯之请,任全国铁路督办;一方面允会员宋教仁之请,吸收政见较为接近之小党,改组革命同盟会,而名为国民党,先生被举为国民党总理。是时,国民党在议会中,占大多数,教仁欲利用之,以制裁世凯。世凯暗杀教仁,国民成抱不平。先生以为此一机会也,乃主张起师讨世凯,其后义师屡败,而议院中国民党员悉被世凯违法而斥逐。于是先生赴日本,又选国民党中急进派,组织中华革命党。四年,世凯谋复帝制,先生遣党员赴各省,起师讨世凯。世凯死,国民党议员复职,先生回上海。

六年,段祺瑞政府解散议院,先生以为此又一机会也,赴广东组织军政府,被举为大元帅。七年,军政府改组,被举为总裁。八年,辞职。十年,被举为军政府大总统。十一年,部下一部分军队哗变,先生赴上海。十二年,党军恢复广州,先生又赴广东,组织大元帅府,被举为大元帅。

先生以己之政见,在军阀中,最不肯了解者为曹锟、吴佩孚一派,故不能不先认曹、吴一派为惟一之敌党。而其他如段祺瑞、张作霖辈,虽了解之程度亦不甚高,而同有嫉视曹、吴之意见,则对于攻击曹、吴之举,正不妨与之合作也。是以有联段、联张之主张。

先生又以国内各小党中,与民生主义较为接近者,惟共产党,而共产党员又有一部分同时为国民党党员,故有改组国民党而收入共产党之举。

先生又以国际上列强与中国所订之种种不平等条约,最为民生主义进行之障碍;而首先声明取消者为俄国,不能不认俄国为惟一之友。而且俄国故领袖列宁所创立之苏维埃制度及各种施行程序,与先生所主张训政时期之设施,极相类似;而列宁个人坚强之意志,牺牲之精神,又适与先生相等,故先生尤引列宁为惟一之友。

凡此等经历,皆特有一部分之理由,而先生平目所抱之政见,超然如故,固并不受其牵制也。

先生一生之精力及时间,虽大半消费于革命运动之中,然有暇则读书,自奉颇简素,而有钱则用以购书,故于新时代科学家之理论,类皆能去其糟粕而撷其精英,更以己意融会之,以证成其特有之主义。读所著《建国方略》、《三民主义》、《孙文学说》及其他讲演集,可以知其概略。

自十二年间,曹锟以贿得总统,吴佩孚更凭借中央政府权力,实行其武力统一之计画;最近因冯玉祥之反戈,与段祺瑞、张作霖之协力,而曹、吴失败,祺瑞被推为执政。先生应祺瑞之请,取道日本而至北京。洞见祺瑞一派无建设革命政府之能力,不得已而思其次,力主国民会议;而段派又不能用,必先举行其所谓善后会议,以敷衍实力派;先生乃宣告本党党员表示不合作之意见。先生与他党联合之程度,大率如是。其与共产党及苏俄,亦非一切苟同,可推而知矣。

先生夙有肝疾,到北京,疾转剧,历经名医手,均无效,竟于本年三月十一日去世。年六十有一。遗嘱国民。全国无智愚,无新旧,罔不痛悼!北京及各省以至流寓他国之华人,举行追悼会者,不可胜数。各国报纸,属左党者,固推服无异词。即属右党者,虽于其政见,或不无微词,而要皆公认为中国最有关系之人物。其生也荣,其死也哀,中国自有历史以来,未之有也。

先生初娶陈夫人,有一子二女。子科,在美国研究市政,曾任广州市政厅长。长女适戴恩赛,次未嫁而殇。先生于民元三年与陈夫人离婚,续娶宋夫人庆龄。遗嘱处置家事曰:“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余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呜呼,一生尽瘁国事,可以矜式国人矣!

(《蔡元培全集》第五卷,浙江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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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5: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