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人生的某一阶段,人们就会想找个合适的地方安家,于是,我把方圆一二十英里之内的地方全部考察了一遍。想象中,我陆陆续续买下了那一带的所有田地, 我必须买下它们,何况我对其市场价格了如指掌。
我走到每一块田地里,跟主人谈论种植或品尝地里的野果,然后让他随便出个价钱,就以这个价钱,甚至更高的价钱,把田地买下来,然后再抵押给他——我买下了一切,只是没有立契约——而是把他的谈话当做契约。我天生喜爱交谈,看上去我耕耘的是田地,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耕耘的却是他的心田。我在想象中充分享受了交谈的乐趣后,便离开了,让他继续拥有自己的田地。这段经历,会让我的朋友误以为我是一个地产中介。事实上,我在任何地方的一次逗留,都有可能变成长时间的居住,而我周围的风景也能因此大放异彩。所谓的家,不过是一个坐的地方,这个座位在乡下是最理想的。
我发现,很多能够建造房屋的地方,都很难在短时间里被休整好,有些人认为这些地方离乡镇太远了,而我却认为是乡镇离这些地方太远。于是,我跟说,就住在这里算了,我便真的住下了,可能是一个小时、一个夏天,亦或是整个冬季,看时间悄然流逝,掠过严寒的冬季,迎来暖暖的春天——当这个地方的未来主人想要在这里建屋造房时,会发现早有人在这里居住过了。我用一下午的时间把田地化为果园、牧场或者林地,然后选定了留在门前的某棵漂亮的橡树或松树,同时为砍掉的树木找到了最好的归宿。然后,我就放任土地不管了,让它休养生息,因为越是富裕的人,越是能放置很多东西不用。
我的想象太漫无边际了,我甚至认为有几位主人会拒绝将田地卖给我——这倒正合我意——我从未因为购置田地这样的事情伤过手指头。我在现实中的唯一一次置业经历,差一点成功,当时我决定购买霍乐威尔,而且已经为种植买好了种子,为制造运货的手推车选好了木料,但就在我与田地的主人签订合同的前一刻,他的妻子(每个男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妻子)突然改变了主意,她要继续持有自己的田地。为此,他们愿意给我10美元,作为解约的违约金。
说实话,我当时只有10美分,假设我在拥有这10美分的同时,又有了一块田地和10美元,这对我的数学知识可是莫大的考验。最后,我把那块田地和那10美元都退还给了他们,因为我已经很成功了,确切地说,是我的慷慨让我以买进的价格又卖给了他们,又因为他们也贫穷,我又施舍给他们10美元,但我的10美分和种子以及制造手推车的材料,我都留下了。因此,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富裕的人,任何事都无损于我的贫困,甚至,我还额外获得了那里的风景,以后,即便不用手推车,我也能将其收获全部载走。关于风景——
我如帝王般审视一切, 无上的权威无人相抗。
我见过这样一位诗人,他在尽享田园风光中的精华部分之后,悄然离去,而愚钝的农夫们却以为他只是摘走几枚野果。很多年以后,茫然无知的农夫们仍然不知道,自己的田园早已被诗人写进了诗歌,而且用一道看不见的篱笆围了起来,自己并挤出了全部牛乳,拿走了所有奶油,只给农夫留下了脱脂的奶水。
在我看来,霍乐威尔田园最大的魅力在于,它是那么隐蔽,两英里之外才有村落,最近的邻居也在半英里之外,与公路之间隔着一大块田地。它坐落在河流沿岸,据其主人说,正因为这条河形成的雾,才使他的田地在春天免受霜冻,我对此却并不在意。田园里的农舍都显得破旧不堪,再加上七零八落的篱笆墙,就像与现代居民之间隔着多少个年代。那里种着一些苹果树,但上面长满了苔藓,树身早已空了,很明显,兔子曾一度光顾,据此可以想象,我的邻居是什么样的人。最重要的是,我对这个地方有一段美好的回忆,很多年前,我就曾沿着小河溯流而上,看到几处屋檐掩映在茂密的红色枫叶林中,几声狗叫声传入我的耳朵。
我迫切想要买下它,在原来的主人把那些岩石搬走、把那些空洞的苹果树砍倒、把那些新生的赤杨树苗铲除之前,简单说,我想要趁它还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之前买下它。为了享有上述好处,我决定让它保持原貌。把世界放在我的肩膀上吧,就像阿特拉斯所做的那样——我从未听说他因此得到酬劳——我之所以这样做,没有任何目的或者推托之词,我只想尽快付清钱然后拥有这片园子,以防止他人对它造成伤害。我确信,只要我放任它自生自灭,它就会释放出我所渴求的丰硕果实。事实上的结果,我在上文中已经叙述过了。
迄今为止,我始终种着一块菜地,而我为所谓的大面积耕种事业,仅仅准备好了种子。在大多数人眼里,经过越长时间改良的种子就越好,我相信时间能够区分出好坏,但我现在就要播种,我相信我不会太失望。但我想告诉我的同胞们的是(只此一次,以后永不再提):你们应该尽可能摆脱束缚,自由生活,因为痴迷于一片园林,无异于桎梏于一座监牢。
我的启蒙者,是老卡托的《乡村书》,可惜的是,这本书唯一的译本,却把原著翻译得面目全非,书中曾说:“如果你想买下一片田园,与其如此,不如多在头脑中想想,千万不要贪婪地买下来,也不要因懒惰而不去照看它,千万不要以为绕着田园转一圈就行了。如果这片田园很好,你去的次数越多,收获的喜悦就越多。”我想,我不会因贪婪而买下它,但我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不其烦地去看护它,如果我死后能埋葬在那里,那么我生命的尽头也算享尽了愉悦。
我现在要写的,是诸如此类试验中的一个,我想要详细叙述这次经历,为了书写方便,我暂且把这两年的生活压缩成一年叙述。我早就说过,我不想写那种令人沮丧的诗篇,而只想像一只栖息在树上的公鸡一样,在清晨啼鸣报晓,希望借此唤醒我那熟睡中的邻居。
我首次住在森林里的那一天,就是白天和晚上都在那里度过的那一天,正好是独立日,即7月4日,那一年是1845年。当时,我的小屋还没有完全建好,还不足以抵挡冬日的严寒,只能暂时遮蔽一下风雨。小屋还没有砌烟囱,墙壁使用的都是破旧的木板,每一块木板之间的缝隙很宽,而且没有粉刷灰泥,一到晚上就无比凉快。小屋使用的柱子,是我刚刚砍伐的笔直的小树做成的,门框和窗户框也是最近才刨平,这让小屋看上去很整洁,通风情况也很好。到了清晨,我能感觉到木料里蕴含的露水,这难免让我幻想着中午会从里面流出甜滋滋的树胶来。在这个小屋里,我沉浸在清晨的情调中,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曾去过的、一个坐落在山顶上的房屋。那个小屋没有涂灰泥,空气很好,很适合旅行的男神仙歇脚,而女神如果来到这里则会裙裾飞扬。拂过我屋脊的阵阵清风,犹如掠过那个山顶小屋的风,送来时断时续的曲调,仿佛是来自人间仙境的天籁之音。清晨的风从不停止,造化的诗篇从未中断,只是能够听到的耳朵太少了。世人认为,奥林匹斯山坐落于大地之外,从无例外。
如果小船不算住所的话,我之前所拥有的唯一一座房屋就是一顶帐篷。每年夏季,我偶尔会带着它去郊游,如今,它已经被卷好放进了我的阁楼。至于我的小船,在倒过几次手之后,我也不知道它如今的下落。现在,我拥有了更好的庇身之所,看来我离定居生活又近了一步。我的小屋虽然简陋,但于我,却像是一个晶体,我置身其中,也沾染上了这种色彩,就像绘画中的一幅素描。我不必跑到屋外呼吸新鲜空气,因为屋里的空气也一样新鲜。坐在门里和坐在门外没什么差别,即便是倾盆大雨的天气也是如此。P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