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W.S.毛姆的力作。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尔;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
《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〇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我们可以看出,《刀锋》主人公拉里这个人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W.S.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谤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加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等。
第一章
一
我以往写小说,在动笔之时,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疑虑。我所以把这本书叫做小说,只是因为我给它起不来别的名称。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一死百了,因此死能使一个故事全面收场,而成亲也能使故事恰当结束。高雅讲究的人们瞧不起俗话所说的“大团圆”,其实是他们考虑不周。一般的人本能地认为,一旦男女主人公们如愿成了眷属,该交代的也就都交代了,这种看法倒也头脑清醒。当一男一女经过各种波折终于结合到一起的时候,他们也就完成了他们的生物学使命,读者也就不再关心他们,而把兴趣转到下一代身上。但是我可没有给读者把结局交代清楚。这本书所写的完全是我对一个人的回忆,而我与这个人萍水相逢时虽有交往,但一分手就是多年不见,在此期间他都经历些什么,我并不知道。我想,我能够编出一些情节,天衣无缝地填补起这些空白,使我的小说读起来连贯一些;不过我无意这样做。我自己知道多少,就写多少。
许多年以前,我写过一本小说,书名是《月亮和六便士》。我那本书写的是一位名画家保罗·高更的故事。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所掌握的材料非常不足,我创造这个人物所根据的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材料的启示。我就是利用小说家的特权,靠编造一些情节来描绘这个人物的。在写本书的过程中,我可压根儿没想这样做。书中没有一点东西是编造的。我给出现在本书中的人物都改了姓名,那也只是为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不使他们觉得难堪;我还动了一番脑筋,用别的办法来确保谁也看不出书中写的就是他们。我要写的这个人并没有名气。可能他永远也不会出名。也许当他一辈子结束的时候,他来到世上一遭给世上留下的痕迹并不比投入河水的一块石头在河面上留下的痕迹多。因此,如果我这本书还有人读,也只会是因为书本身可能有点意思。不过也可能,他为自己选定的生活方式,他性格的特别坚定并且特别温文,会对他本国人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以致人们会觉察到,本世纪曾经生活过一个非凡的人。大概这要到他死后很久了。那时候,我在这本书里写的到底是谁,也就大白于世了,多少想知道些他早年情况的人们,就有可能在这本书里找到一些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我认为我这本书,会在我前边说过的有限范围内,向我朋友的传记作者们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料。
我不想蒙混读者说我记下来的对话可以看做逐字逐句毫不走样的记录。我从来不去记录别人在这个场合说些什么或在那个场合说些什么,但是他们的话只要与我有关,我的记忆力是很可靠的。所以,虽然这些对话是我写出来的,但我相信,它们能忠实地代表对话者的原话。我刚刚说过书中没有一点东西是编造的,现在我想把这句话改一改。我采取了希罗多德以来的历史学家们的办法,擅自把我本人没有听到过也不可能听到过的谈话编出来,叫书中的人物去说。我所以要这样做,和那些历史学家一样,都是为了使场面生动、逼真。不然的话,如果只是转述一下,没有人物对话,那就读起来效果很差。我写书就是希望能有人读,我想,尽我的可能把书写得人们爱读,这样做无可指摘。明眼的读者自己会很容易看出我在什么地方用了这种手法,他们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我着手写这部书时心里不很踏实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主要描写的人物都是美国人。人是非常难了解的。我认为,我们除了本国人外,不可能对任何人有真正了解。因为或男或女他们并不只是他们本身而已,他们还是他们出身的地区,学步的农舍或城市公寓,儿时的游戏,偶尔听来的辈辈相传的老故事,吃的饭,上的学,心爱的运动,诵读的诗篇,以及他们信的神。是所有这一切使他们成为他们今天这个样,而这一切你只凭道听途说是不可能了解的,只有亲身经历过,你才能了解。只有变成他们本身,你才能了解。你无法了解来自不同国度的人,如果说了解,也只是观察得来的印象,因此,要在纸上把他们刻画得真如其人,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于连亨利·詹姆士这样一个明敏心细的观察家,尽管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之久,也不曾成功地创造出一个百分之百的英国人。至于我自己,除了几篇短篇小说外,我从来没描写过本国人以外的任何人,我在短篇小说里之所以大着胆子去描写外国人,是因为在短篇小说里你对人物的描述可以粗约一些。你给读者把主要特征描述一下,细微的地方由他们自己去补充。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改成英国人,为什么我就不能对本书中的人物采取同样办法?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能。一改,他们就不再是他们那样的人了。我不敢冒说他们这些美国人就像美国人眼里的美国人一样;他们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没有去模仿他们说话的特点。英国作家模仿美国人说英语造成的混乱和美国作家表现英国人说英语造成的混乱,完全旗鼓相当。最容易出错的是俚语。亨利·詹姆士在他的英国故事里常常使用俚语,但总是用得不很像英国人,因此,不仅得不到他所追求的口语化效果,而且常使英国读者不舒服地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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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佩,原名孙立本、孙御佩,1925年6月出生,河南叶县人。1946年考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英语专业学习。1961年起在兰州大学从事专业英语教学,历三十余载;曾任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甘肃省外国文学学会顾问等职。
秭先生学养深厚,精于翻译,在从事教学、科研之余,笔耕不辍,翻译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古稀之年,仍查漏补缺,匡正译本,又译《傲慢与偏见》,使之成为他所有译作中的精品和代表性作品。他的译作有不少是首次汉译,填补了我国外国文学翻译与研究领域的空白;也有不少译作被列为翻译学的经典范例,受到了国内同行的高度赞扬和推崇。因为文学翻译上的突出成就,他被收入《中国翻译家辞典》《世界杰出学者辞典》《世界翻译家辞典》等大型名人录。
秭译本忠实原著,译笔质朴,文字既规范畅达,又尽传原作之神韵,字里行间蕴蓄着睿智独到的见解,闪烁着幽默乐观的光华,体现了译者对原作准确把握和娴熟驾驭的高超水平,具有很高的文学审美价值,是值得怀着敬意去品读的经典。
承蒙秭先生夫人李沂女士和其他译者授权,秭译本集结了秭先生的主要著作,包括珍·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W.S.毛姆的《刀锋》、安东尼·特罗洛普的《首相》(上、下)《如今世道》(上、下)、盖斯凯尔夫人的《西尔维亚的两个恋人》《妻子和女儿》(上、下)、托马斯·哈代的《无名的裘德》,共八种十一册。这些名著的集中出版,一为纪念秭先生这位知名的翻译家,一为保存和普及经典作品尽些微薄之力。
个人作品的多卷本是最忌分批出版的。为确保译本一次性按时推出,编辑们以高度的热忱和谨慎的态度,夜以继日,一丝不苟,仔细编校,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而既保证了质量,又争取了时间。此外,在出版过程中,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原院长冯建文,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原副院长武国蕊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当译本印行之际,谨向所有为之付出过辛劳的人们致以最高的谢忱。
翻译是一项发现美、创造美、传递美的工作,但翻译同时又始终带有一种缺憾美;不敢说秭译本句句精绝,然瑕不掩瑜,译本在匡正讹误之外,更有诸多精妙传神之处等待与读者分享。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
兰州大学出版社
甲午年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