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库》是一本综合性人文社科读物,由京城著名文化名人张立宪主编。其编辑方针是“摆事实不讲道理”;其收入的作品从篇幅而言属于五千至五万字之间的中篇读本;内容而言,《读库》强调非学术,非虚构,追求趣味和品味的结合,探究人与事、细节与谈资,不探讨学术问题,不发表文学作品,所选书评影评等文体则强调趣味性,通过真实的表象给读者带来阅读快感和思想深度。此书在编撰时奉行“三有三不”原则:有趣、有料、有种和不惜成本、不计篇幅、不留遗憾。本书为《读库》的第1201期,收录了“不丹之路”、“开会啦”、“白蛇严歌苓”、“兽性大发”等9篇文章。
《读库》是一本是一个人策划、出版的书,为“京城著名文化名人”(圈内语)张立宪主编的综合性人文社科读物,取“大型阅读仓库”之意,一般每两月推出一期。《读库》侧重对当今社会影响很大的文化事件、人物做深入报道,回忆和挖掘文化热点,对文艺类图书、影视剧作品、流行音乐等进行趣味性分析和探究,为读者提供珍贵罕见的文字标本和趣味盎然的阅读快感。本书为《读库》1201期。
讲故事的人
我为自己设定的角色,不是一个作家、艺术家,什么家都不是。因为艺术家要有一种“格”在那边,或者是一种态度,或者创造一种新的视野。我觉得我达不到,我就甘心做一个读者好了。
写作也好,做什么事也好,我只是想做一个沟通者。很多人问,你为什么喜欢讲故事给人家听?因为我是一个非常怕无聊、沉闷、做作的场合的人。我讲很多故事给朋友听,他们再转述给别人,但是你知道转述要有能力再加上一点即兴,所以有些朋友转述到一半,会三更半夜打电话,问我故事的下面是什么。我必须把故事回溯回去,然后他再去娱乐别人。有一次我们去打球,球场上到处禁烟,到了一个角落,朋友说这边可以抽。我说不行。他说真的可以,那边一个石碑,那么大字写着“每天一包”啊。我想,好吧,就点了一根烟。一个小姐过来说,先生对不起,这边不可以抽烟。我说那不是写“每天一包”吗?她说,不是,那是“海天一色”。这么简单的笑话,我讲给别人听,他们竟然可以忘记,还打电话来问,那天你去打球,看到一个碑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村庄是矿区,所以报纸通常是下午两三点钟才拿得到,那些不识字的老伯伯就想找人给他们讲报纸上写了什么,但是矿工下班是四点钟,要一两个小时后才回来。我爸爸就说,你既然认识字,就念报纸给伯伯们听。然后还对外宣布说,明天报纸来了就让他念。这就完蛋了,对你们来说也许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你们念出来跟你们的生活语言是完全一样的。我不是,报纸是国语的,但我要转换成台语念出来。那些老伯伯认为我会,因为我爸爸说我会,所以要是念不好,他们会打我的。可念出来真的很困难,那种痛苦的经历我现在还记得。你必须先做功课,把报纸上的看懂了,然后再组织成一个故事,用台语讲给他们听。在讲的过程中要加附注。那时候台北发生了一件分尸案,一个老伯把太太干掉,切成五块丢到□公圳。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讲这个很可怕,但是他们听得津津有味——酷爱血腥的永远是人类。
长大一点儿,我就要帮邻居写信。写信有个好处,你知道所有人的秘密。如果写平常一点的信,他们就会拿张信纸直接到我家;如果是写私密一点的信,他们就会说,来来到我家来。你就会介入许多家庭事务,比如说年长的妈妈写信给远方的儿子说媳妇不孝,媳妇会叫我写信跟丈夫说婆婆常常虐待她。这很复杂。女性常常喜欢探询机密。我妈妈常跟我说,他们叫你写什么?我说不行,教我写信的伯伯说所有的信都是别人的秘密,不能讲,宁死不屈。所以我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转述的技巧,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那种生活中的人跟人的矛盾,我觉得自己其实蛮早熟的。
我小学四五年级时,台湾有份《国语日报》专门给儿童看的,我就觉得那些作文好幼稚,写得好无聊,什么老师给他一块饼干就可以开心两三天、很难忘。乱七八糟。到老了,觉得很多故事可以跟别人分享,就很愿意拿出来,当然有些部分是自己的,有些部分是别人的,有些部分是从平常生活中听见的。
现在台湾很多年轻人都躲避当兵,我们那个年代没得躲避,很不幸我当三年兵,有两年是在金门。我觉得那个地方让我成长很多,为什么?你平常在社会中相处,比如你念大学,相处的都是同科系,大家都是一个层次的,进同样学校的人考试成绩差不多。当兵不一样,你会遇见各种乱七八糟的人,南部人、中部人、北部人,家里行业不一样,有道士、有开赌场的、有开私娼馆的。有些人是一辈子不爱跟别人沟通的,我是跟谁都可以乱讲话,他们都愿意把很多故事告诉我。
那个过程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跟老兵接触。老兵他们其实自成一个体系,不太跟台湾兵接触的。那些人有时候心情不好,因为离开大陆很久了,要娶太太,不晓得前途在哪里。我的工作是老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他们,什么维他命丸啊,他们都不吃。我说这是维他命丸,他们说不是,是“国防部”叫我们不能有性欲的药。他们就把维他命丸拆开泡在水里面去浇花。我后来跟所有人变成蛮好的朋友。一旦熟悉了,即便再凶的人都会跟你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你才会知道他们是莫名其妙被抓兵抓来的,有一天在耕田,耕到一半就被抓走了,来不及跟太太说再见。有一个很粗鲁的士官长跟我讲,你知道我最后一眼看见什么吗?他说他回头的时候,看他太太抱着小孩,小孩的脚上穿着的是绣着老虎头的鞋。我觉得那简直是一幅电影画面,可是这样的描述、这样的画面,竟然从一个粗鲁得要死的士官长嘴巴里面出来,听得我眼泪真的快要流出来了。
老莫是其中一个异类,他是无线电台长,不愿意升官,床底下有很多金庸的小说、三十年代的小说。那些当时在台湾全部是禁书。所谓禁书的标准很简单,没有跟着国民政府到台湾的作家的作品都是禁书,沈从文、钱锺书、老合、茅盾、巴金,通通都禁。老莫永远相信一件事,就是要精忠报国。他有一次去支援人家演习的过程中,车子坏了,就打电话回来,师长把他骂一顿,说你车子开出去前没检查好,你任务失败。他竟然跑去卧轨,被火车轧死了。那时候全连都在放假,我跟营长去现场。那是清晨三四点钟,说检察官九点钟会来,营长跟我说他要去睡觉,不然回途会撞车。他跟我说,你看着不要让狗把肉捡走了。我就站在那边看,看到那些尸块在变色,奇奇怪怪的东西,整个身体被撕裂成乱七八糟。两百米内都是尸块、鞋子、衣服。到九点钟那个检察官没来,十点钟也没来。整个肉都变成紫色,到十一点,他来了。他妈的他只远远看一眼说:收起来。叫一个老先生把尸体收起来。那个老先生跟我讲,你要好好帮我看,我眼睛不好,不要漏掉了。在这边很可怜,不要让他尸体不全。我就帮他拣,拣到最后检察官来了,他竟然叫我打开来看看,我就打开给他看。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是他们说我身上很臭,我就洗澡换衣服,洗完他们还是说臭。晚餐吃茄子炒葱,你知道军队是大量的茄子炒在一起,黑色的,紫色的,白色的葱像筋肉,我就都吐出来了。后来我就生病,病了两三天。副营长知道我生病,就集合全连把我叫出去,我真的很虚弱。我以为副营长要骂我,没有,他骂老莫,说这个孩子帮你怎样、帮你怎样,你有种来找我。然后他找了老莫的一只梳子,说你带着它睡觉,他会保护你的。我所有奇怪的症状就慢慢好了。后来这个事情过去了,有一天我要写剧本的时候,就写了一个《老莫的第二个春天》,觉得他很可怜,所以剧本里面就让他娶了一个老婆。他有一个很艰辛的适应过程,但还是在台湾留下来了。我是在弥补一点点对这个人一生的遗憾。当兵,有些人从一个角度认为是浪费生命,浪费时间。但我觉得在当兵三年中,我自己得到蛮多的,不管是人性,还是自己后来的阅历。那三年我觉得我读了几百本书,好像经历过社会大学,这都是书没办法告诉别人的。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