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想衣裳》是华人女作家、李欧梵夫人李子玉的散文集,作品以衣为眼,观人于衣,是一部个人服装体验史,观衣阅人两相宜。
李子玉,一个从忧郁病走过来的巧善女子,执起笔来,带领读者走进时光隧道,当中有她喜爱的衣服,欢心的人。全书细说数十年来的有关衣服与人情的感性片段,侧写了一个时代的人情世故。故事里有李子玉身边最亲密的挚爱友朋,我们熟悉的文化界炙手可热人物,白先勇、李欧梵、龙应台、路平、毛尖、徐吁、邱立本、苏玉华、刘剑梅、邓文正……在率真细腻的描绘下,一件衣服可以涉及一次心灵的互动、一段婚姻的见证、一个人物的性格线索,一个认识自己的私密机会……
关于李子玉的个人衣服私体验。
关于她看朋友,朋友看她。
关于白先勇、李欧梵、龙应台、路平、毛尖、徐訏、邱立本、苏玉华、刘剑梅、邓文正……
关于观人于衣。
李子玉,一个从忧郁病走过来的巧善女子,执起笔来,带领读者走进时光隧道,当中有她喜爱的衣服,欢心的人。《云想衣裳》细说数十年来的有关衣服与人情的感性片段,侧写了一个时代的人情世故。故事里有子玉身边最亲密的挚爱友朋,我们熟悉的文化界炙手可热人物。在子玉率真细腻的描绘下,一件衣服可以涉及一次心灵的互动、一段婚姻的见证、一个人物的性格线索,一个认识自己的私密机会……《云想衣裳》是李子玉的个人服装史展览,观衣阅人两相宜。
哥哥送我的天鹅绒裙子
我将要说一袭天鹅绒的连身裙,事隔数十年后,我连做梦也看见它。那是一条墨绿色的裙子,款式很普通:小圆领开胸、长袖、高腰,下裙身是斜A型,长度在膝盖上三寸左右。
70年代初,外婆去世了,哥哥和我过着相依为命的日子,靠着妈妈从英国寄来汇款过活。少年十五二十时,爱漂亮似乎是必然的。那时我们住在九龙何文田区,一条叫“梭桠道”的街道。每天除了到“浸会”上学,平日多在家烧饭,到了周末,又爱跟哥哥在附近一带闲逛,隔邻的街道名叫“胜利道”。哥哥的一位同学麦先生住在那儿,我们常到那街口的饭店吃晚饭,旁边有一间裁缝店。有一天,我看见店里的木头模特儿穿了一条漂亮的丝绒裙子,自此,我每次经过那儿,总会驻足瞄上两眼,心里想着,待到哪天我的口袋有了多余的钱,就来订造一件类似款式、同样质料的裙子,我尤其喜欢墨绿色,就选这种颜色好了。
如是者,过了好一段日子,我一直惦记着这事儿。偶然跟哥哥提起这桩心事,当时,他没说什么。跟着,我们如常上学、生活。平素哥哥为了帮补家计,课余也当家庭补习老师。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他经人介绍,多找到一份教职,在又一村的唐家,当那家小儿的老师。唐家是富有人家,待人又大方,给的费用很高,哥哥赚到的薪金足够支付大专的学费和用度了。
一个月后,哥哥支了薪金,说:“阿妹,让哥哥送你一件新裙子,上次你不是说过很喜欢缝一条天鹅绒裙吗?”这突如其来的建议,令我喜上眉梢。这简直是从天而降的一袭裙子啊!这事记挂在心里,高兴得难以言喻,还害得我一夜没睡好。到了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哥哥给我做衣服去了。
衣服缝好了,下一步骤是等候适合的机会穿。好不容易待到了—表妹邀请我参加圣诞派对。这派对是专门跳舞的,一群年轻人聚在偌大的厅子里,等候舞伴的邀请。那年代,女孩子没现在的开放,她们大多处于被动状态,由男孩子来邀请才步出舞池。派对的场景通常是女孩子围圈而坐,男孩子则站着,眼睛溜溜地转动,四处瞄,找寻心仪的女孩,邀请她跳舞。我是女孩子,应该是坐下来,静候男孩的邀请,那天我却是与众不同,偏偏不坐下,而是硬生生地站立着。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那天我穿了新缝的天鹅绒裙子。
我实在太喜爱这条裙子了,合不得弄皱它,干脆站着,就可以免却把它压皱了。此外,还有一个更荒谬的原因,我向来很害羞,从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舞动身体,总觉得自己不会跳舞,而且跳得很难看。如此站着还有一个好处,每当察觉到有男生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便立刻快速避开,或躲到洗手问去,或逃到另一边找女友谈话去。如此这般的避了几次之后,男孩子察觉到了,自然再也不敢邀我跳舞了。结果,那夜我没有跳过一支舞就回家了。
事后,表妹来电话问我说:“阿莹,你那天搞什么鬼?总也不肯和男生跳舞。他们当中有几个向我打探你是何方神圣呢?他们说:‘那个穿墨绿色天鹅绒短裙的女孩是谁呢?’你倒成了众人的话柄哩!”哈!没料到,这条裙子竟然予人如此深刻的印象,想来我的选择是对的。
往日的年岁中,我一直爱穿墨绿色衣裳,至于天鹅绒的质料,依然是我的至爱。只是现在生活过得比以前丰裕多了,对于多买几件天鹅绒衣服,却没有之前的喜悦感觉了。
P23-25
依“衣”不舍
李子玉
从小到大,我都爱衣服。小时候,家境不丰裕,没有余钱多买衣服。外婆每在农历年前,给我买来两三套更换的衣服,就可以凑合着度过那一年。有时候经过百货商店,看见塑胶模特儿穿着漂亮的衣裙,回家后,会一直想着衣裙的颜色和样式,假想它一旦穿在我身上,又会是如何漂亮好看的呢?于是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会在外婆面前表现得特别乖巧;没事找事干,又自动给外婆捶背,等到她心情舒畅的当儿,她会主动跟我说:“把你的小脑袋想的事情抖出来吧!”她不愧是个精灵的婆婆,此时我才羞怯、讷讷地说:“我在街口的商店窗橱里看见公仔(洋娃娃)穿的衣服很漂亮,你可以买给我吗?”
拥有漂亮衣服的快感是难忘的,年年月月过去了,旧衣服可能早已丢掉了,但它们的样式却深深印在我脑海中。七岁那年,我念书考取了第一名,妈妈的好朋友给我送了一袭连身裙子:紫白相间的直纹条子布,缝成镶白花蕾丝的坠子,布料一叠一叠地绉合起来,我穿着走起路来,裙子一飘一扬的,令我体态看来轻盈可爱极了。还有大学毕业那一天,我用妈妈从英国寄来的礼物钱,买了一件从日本进口的洋装——纯米白色的窄身衣裙,圆领子翻出浅咖啡色的蕾丝花边。晚上穿了出席谢师宴的酒会,颇引起一阵轰动,逢人见到都赞我漂亮,那件衣服也真是令我出尽了风头,从此我开始知道,穿一件美丽的衣服是可以增强自信心的。
又有一次,我刚踏入社会工作,隔邻的房东太太嫁女儿,请我当伴娘。那时候父亲在泰国做生意,回港时给我带来泰国的丝织布料一匹,颜色鲜艳夺目——靛蓝色的底色,镶上紫黄金三色的横花纹丝线。我用这匹布缝制了一袭紧身旗袍,晚上婚宴时坐在饭店门前的迎宾桌上欢迎嘉宾,请他们签名留念,进席宾客都被我衣服的光彩照得眼花缭乱,差点儿迷了入席的方向。
我虽然很喜爱衣服,但却不迷恋它。大多数衣服都是偶然逛街看见买来的,绝少刻意寻找回来。正因为是随意、兴之所至而买得的,往往在买到手后,可能已经改变了对它喜好的初衷,随手把它挂在一旁,难得穿上一回就又收在衣橱里。偶然记起要穿它,初恋的感觉好像也转化成旧情复炽;所以它对我的吸引力,已经换了角度。我会把它当成新衣服看待,但这一回我对它的感情却比别的衣服来得更兴味盎然。
我历来对感情十分执着,遇上我爱的人,他的喜怒哀乐都像多条丝线牵绊在我的心房,我以他的感觉为感觉,所以我是多情的。但对于衣服的依恋却是相对的无情。多年以来,我衣橱里的衣服,没有多少件可以挂在那儿超过三年。过去十年,经历了几回忧郁病,更叫我合弃了一件又一件的簇新衣服。能够穿在身上的,来去就是那么几套衣服,更遑论拍照了。故此,整个90年代,可以拿出来示人的相片,真是少得可怜。十年倥偬的岁月,整个人被忧伤的情绪掏得空空的,似乎是刻意地不留下一点记忆—一喻快或悲伤的。
在我心灵枯竭阴暗的时段里,衣服成了我感情的累赘。由于我对前途持着绝望的心情,总害怕有一天拒绝不了死神的呼召,突然决定撒手而去,但又十分不愿意留下这些遗物,让亲人费心收拾,这些“孤儿”,叫我好不放心,所以我每次病发,都会预先把它们先行“处决”了。现在想起来,我对衣服无情的说法似乎又不尽然,每次病过境迁之后,我又满怀兴致地去采购衣服,没多久衣橱又住满了“新住客”,它们的款式和颜色跟旧住客其实没有多大的分别,证明我还是个很重旧情的人。
随着年龄的改变,对于颜色的爱好也有不同:年轻时偏爱鲜艳的颜色,例如柠檬黄是我大学时代的至爱。结婚后,开始喜欢紫色、桃红色,这些色泽的确增加不少浪漫的气息。人到中年,深沉的艳丽色彩成了心头好,尤其是深紫色与海军蓝,此外深紫红色也是沉实中带有点儿不安分,是配合心灵的诉求吧。对颜色的追求,仿佛是从绚烂归于淡泊,却又隐隐有所诉求,不完全甘于平淡。
近年我似乎较爱穿黑色的衣裳,是我开始步人老年人的心境吗?不是吧!是我原来浮躁的心情渐趋稳定了,感到满足了,较有自信了,不再需要借助衣服的颜色来烘托自我的形象了。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我近年服药的结果使我长胖了,黑衣使我看来瘦长得多。现在减了药,人又变得不那么胖了,我再次喜爱穿着深沉鲜艳色彩的衣服,令我看来多姿多彩、活灵活现起来,恢复中年女人的本色。黑色是年轻人穿的色泽,令他们看来有型有格,却让中年人显得暮气沉沉,我还是少穿黑衣吧。
欧梵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女人买衣服就像学者买书一样,多多益善,却不需要每件都穿。”凭着他这番鼓励的话,我就肆意地大买特买。每逢到外地旅行,从到达目的地开始就选购衣服,直买到班机起飞之前。多年下来,衣服早已泛滥成灾。近年每搬家一次,收拾行装成了件至艰至巨的工作,为了减轻行李的重量,只好把一些不大穿的衣服送给救世军,这时欧梵又会说:“旧的不丢,新的不来。”在他这种似是而非的言论鼓吹之下,我成了衣服的奴隶,多少次向自己许下诺言:从今以后不再买新衣服了,但转个身,却又改变初衷。我自有一个理由:女人不买衣服,有如老饕面对一桌美馔而不下箸,是一件多么可惜而又艰难的事情啊!
这本书可以顺利完成,实在有赖支持我的朋友和亲人:平路、毛尖、剑梅、黑玛亚、展风、文正表哥、品儒哥哥和丈夫欧梵。他们的文章为我的书加添了不少光彩,又丰富了内容。此外,承严惠珊小姐特意为我及我的一辑衣服拍照,给它们留下漂亮印记。当然还多得她与编辑花了许多心思和时间,造就这本美好的书。在此,我谢谢以上的他们。
做个秋水“衣”人 李子玉
我想每个女人都爱美,任何一种可以使自己看起来更美的物件,都会令女人朝思暮想的。我以为最直接的装饰物应该是衣服;衣服穿在身上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风度、气质,甚至外貌,当然,必须把衣服穿对才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如何才穿得对头呢?这是个颇为复杂的难题。如果我们有定期订阅时装杂志的话,很容易跟进到时装的流行动向,可是,潮流的服饰是否适合每一个人呢?我认为不然,我从来不跟随潮流的脚步,尤其在自身衣服方面,流行的服装可以表现他人的优点,却可能是我的禁忌,把我的身材缺点尽数暴露出来。故此,我穿衣一般不太相信时兴的款式,只要样式适合我的年龄,长短宽窄配合我的体型,色彩调和我的皮肤,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漂亮衣服了。
我对衣服的依恋心从小就很深重。无奈那时的家境不很富裕,不容许我拥有很多的漂亮衣服,偶然在百货店窗橱看见心仪的衣服,我会找机会拉着外婆去看一下,希望得到她的认同。看了漂亮的衣服,记在心里,连夜里做梦也看见想要买的衣服,纵使现实里得不到它,但在梦里看见自己把它穿上身,岂不是等于拥有了它?我也就满足了。
年岁渐长,大学毕业到了美国留学,结了婚却没有生子,余闲之下做些零工,收入也不错,本可以有闲钱为自己多添置些衣服,但学生的生活要求朴素,再多的漂亮衣服也是枉然,加上没有适当的场合穿着。那时,买衣服只是为了抒发内心的郁闷,而并不是为了实际的需要。况且我妈妈每年从香港捎来一箱箱的新衣服,虽然,大多数都不能中我的意。大概从那时开始,我已经逐渐建立了一套穿衣的道理。
在美国待了十二年,穿衣的品位,受到彼国人的影响着实不少。美国虽是个富足的地方,但人们的生活却相对地俭朴,绝对没有香港人说的“先敬罗衣后敬人”的作风。故此,美国人穿衣着重舒适和实用价值多于炫耀,所以一般人不崇尚名牌,而且衣服的款式多倾向于简单朴素而不乏大方的气质。我年轻时代的穿衣习惯可以说是受到欧风美雨的熏陶而不自觉,尤其是颜色方面的鲜艳多样,他们不论男女老少都爱穿色彩缤纷的衣料,年纪愈老愈是大红大紫的往身上套,他们是白种人,白皙的皮肤可以受得起如此鲜艳夺目的色调,更不要说年轻人了。这跟我们东方人的衣着思想截然不同,我们的老人家总是批评穿了鲜色衣服的同辈人是“老妖怪”,不安本分。这样的一套逻辑我是不认同的,况且人住在外国,当然是入乡随俗,所以那段时日,我专找色彩鲜艳活泼的衣服穿着,直至回到香港,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穿衣的风格又有了一次大革新。
在专业形象设计家指导之下,我知道了自己的皮肤色素适合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涂哪种色调的唇膏和脂粉,还有穿何种款式的衣物。她告诉我说我是属于冬季的皮肤系列,此类肤色的人,适合穿颜色较为深沉而带鲜艳的,表面听来似乎有点矛盾,既然是深色的,哪能是鲜艳的呢?举例说,紫色、深桃红色、酒红色、略带紫色的蓝色、墨绿色都可以的,苹果绿也不妨,黑色也很好,诸凡这一切的色调,原来已经是我的所爱,这是我见到了此位设计师后,根据她给我的两本衣料色谱小册子的印证。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经历了十年的人生低潮,忧郁病最严重的时候,没心情打扮自己,衣服的色彩更是表现出一片沉郁的调子,在此期间,遇上病况稍霁的当儿,我原来爱美的本性会再次活跃起来,把丢掉的衣服又重新添置齐备,还找来朋友玩乐一番,或吃酒拍照,或戴上假发照相,甚至央友人给我化妆成古代戏剧中的人物。我就是喜爱这些虚假的形象,可能是忧郁病人的性情里有太多的压抑,在现实的生活中不愿意表现出来,特别喜欢在“装扮”的过程中显示。对于周遭的环境我尤其欣赏一些富有古典情调的布置或美感,生活在这片古雅的氛围里,会感到特别温馨。大概由于这样的一种心理要求,近年来,我偏爱穿中式的古典衣裳,心境是怀旧的,是索淡的,是温馨的,这些感觉也是分不清、说不准的,总之就是中意。
十年的悲伤岁月里,我断断续续买了许多衣服,却又丢弃了许多衣服,怎么会这样呢?每回病情深重的时候,衣服成了我的累赘,我害怕自己会忽然死去,故此会毫不怜惜地把它们丢掉,到了情绪好起来了,又不惜工本地重新购置过来。如此反复地做着这么愚蠢的一回事。因此,在那些茫茫的岁月里,能够在我衣橱里待得上三年的衣服,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记得我和欧梵婚后只有半年,弄人的忧郁病又来了,可幸这次生病的时日不是很长,半年之后就痊愈,因为有了丈夫,我知道自己不能弃他而去,也把所有的衣服留了下来。人云:“夫妻如衣服”,我又怎可以把它们弃之如遗呢?不单如此,在往后的日子里,因着丈夫的鼓励,我买的衣服愈来愈多,甚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衣服多得成了灾祸,我开始却步不前,不敢再肆意选购衣物了,久而久之,看见衣服犹如看见肥腻的肉食,感到有点儿厌恶,没有欲望想拥有它,反而只想给丈夫买东西。近日的欧梵对衣服的兴味也是索然,他把热情都移到书本、镭射唱片和影碟去了,这何尝不是件好事?热情稍退之后,旧情仍然有机会复炽的。那时候,旧衣服可以转送给有需要的人,我们家的衣橱又可以有多余的空间挂上新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