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昕、张艳丽主编的这本《北理法学(第3辑)》秉承了强调“问题中心”的经验研究与理论探讨的思路,关注中国问题,强调比较法视角,坚持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倡导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本辑主题研讨为合法性与正当性。内含《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法律多元主义与合法性普世代码——全球化作为法理学问题》、《协商民主的若干基本问题》等文。
[主题研讨]
韦伯与哈贝马斯:国家危机时的法社会学与法哲学
“机器现在自动运转”:卡尔·施米特论霍布斯和凯尔森
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
统治的形式合法性与理性正当性
法律的合法性
法律多元主义与合法性普世代码——全球化作为法理学问题
法律、哲学与论证
[专题论文]
案件请示制度的实践价值及其完善路径——以诉讼化改造为中心
刑事审判监督抗诉权运行机制构建的机理分析
难判案件的司法裁判——以殷福娣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案为例
“常理”在司法中的适用逻辑
协商民主的若干基本问题
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一体化——以立法为中心展开
儒家“无讼”思想与中国司法实践
荷兰国家人权机构的转型——基于史料的考察、分析与思考
必要的恶,还是禁止的恶?——论审讯骗供的界限及其风险防范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效条件——对一起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的思考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探析
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制度的完善
论异地高考的三个面向
量刑基准的规范化途径研究
过错责任:主观标准抑或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