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猎头公司对现代职业经理人和高级科技人员的职场成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职位越高,机会越少,猎头们的作用就越大。用猎头公司是长远之计,应该把它看做自己职业生涯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职场奋斗如同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换工作如同换路线,事先要想好,目的要明确,动作要果断,尤忌被迫换线。职场上的激烈竞争好似高速公路上千万辆风驰电掣的车辆,争先恐后各不相让,一旦换错了线,常常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甚至沿途的风景也会千差万别。
最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和智商的就是看其在往日的同事变成自己的顶头上司时候的表现。这个时候最容易暴露平时深深隐藏的人的弱点和劣根性,也最容易展现人的大度和气质。前者早晚要栽一跟头,后者的成功只是个时间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末在美国职场打拼开始到现在,作者朱为众已经在职场混迹了20余年。本书即是作者在这许多年的职场生涯中领悟出的职场生存守则。从如何顺利进入理想的公司,到如何与上司和睦相处,再到如何提升职场能力,作者以多年的美国公司职业经理人的身份,通过讲述一则则真实发生的职场故事,打造出了一本职场的成功秘诀。
有研究表明,大多数主考官的决定常常在见面后的五分钟就已经敲定。我没有对此做过专门的统计和研究,但根据自己做主考官和应聘人的双重经验,至少可以说大多数主考官一般都在五分钟内就迅速地对他们不想要聘用的人做出否定的判断,出于礼貌主考官一般还会坚持走走过场,凑足半个小时才下逐客令。对于那些能在五分钟内给主考官留下好印象的人,真正的考试才刚刚开始。
那么怎么样才能过好非常重要的这“五分钟第一印象关”呢?首先,是仪表。不管你平常的着装风格是什么,应聘时绝对要穿正装,也就是说男性应该穿西装打领带,女性应该穿套装(我强烈推荐套裤),而且绝对不要穿平时每天上班穿的服装。我自己的习惯是总有两套西装和与之相配的领带、衬衫、皮鞋、皮带和袜子留作重要场合穿,而重要场合除了做重要的报告、演讲,出席重要的会议和会见重要的客人以外,也包括随时可能出现的应聘机会。因为平时天天上班穿的衣服时间长难免褪色,显得陈旧,不精神。而临时去买新的又难免买不到非常合适和搭配协调的服饰。尤其是皮鞋,新的往往不那么合适,弄得不好连走路都会有问题。况且应聘前有的是更重要的事要做,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应该在此刻花时间去逛商店。
西方人从小受到很好的着装训练,对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样的服装,颜色及服饰的搭配比我们中国人要讲究得多,所以如果你和一个老外去竞争同一个位置,如果着装不当就已经先棋输一着了;反过来说如果你和一个同胞去竞争,如果着装得体那你已经先得了一分。
我在加拿大工作时曾经收到一个在分公司财务部工作的叫汤姆的华裔员工的电子邮件,除了对我在加拿大商界担任要职表示钦佩外,他提出了希望能到我所在的国际货源部工作以便能发挥自己懂中文的优势。过了几个月当我的部门出现一个部门经理的空缺时,我想到了他的请求,便让秘书安排了面试的时间。
汤姆走进我的办公室时我的心里暗暗叫了声:“我的上帝!”坦率地说汤姆的形象实在是太糟糕了。他既没穿西装也没打领带,一件穿得已经变薄透肉的白衬衫皱皱巴巴,一看就是没熨过或者说是自己在家马马虎虎熨了一下没有过浆;头发虽然刚刚理过但是理发师的刀法实在太差,到处留下深浅不齐的痕迹,十有八九是为省钱的家人杰作。不用说汤姆根本过不了我的第一印象关。但我毕竟是过来人,对他的形象虽不满意却能理解,所以并没有在头五分钟就判他“死刑”。
汤姆来自天津,毕业于国内著名的南开大学,到了加拿大后又在一流的大学里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一看就是个典型的读书人。一个多小时下来我倒是对他有了不少好印象,尤其是在他那种渴望上进和取得成功的强烈愿望中看到了自己刚到美国时的身影。不过我知道他恐怕很难通过我的几个加拿大同事的印象关。果然第二天我收集同事们的面试反馈时,没有一个人同意雇用他!事后我估计汤姆可能因为是公司内部的职务,根本没有很认真地把它看做正式的面试,以一身“庐山真面目”参加竞争,岂不知道外面来的应聘者个个西装革履、精神焕发,实在是让汤姆相形见绌。老实讲就他那行头连每天上班的最起码形象标准也不够,给同事们留下的肯定是一个邋遢的形象,更不用说想要过应聘的第一印象关了。P026-027
序一 重要的不仅仅是成功
吴晓波
(财经作家、蓝狮子财经图书出版人)
一直到今天,很多人都还对姜文在《北京人在纽约》中的告白记忆深刻:“如果你爱他,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对于90年代初期刚刚打开窗户的中国人而言,窗外的美国梦因这部电视剧而被点燃,姜文的告白和刘欢的呐喊,是那个时代很多人激荡的心声。但事实上,一直到今天,移民美国的梦想依然在很多人的心里发芽,据报道:2008年,中国大陆共有4万人加入美国籍,2009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5万人,而移民到其他国家的人数还要多。于是,当海外移民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公共问题时,我们除了深层思考背后的原因,以及惊呼“多少精英正在移民海外”之外,我们还需要思考这群外飘的“中国人”对于中国意味着什么。美籍华人朱为众先生的《成功绝非偶然》提供了一种答案。
中国分别在2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曾有过两次大的移民浪潮,但就如同《北京人在纽约》所表达的那样,“东西文化的碰撞引起的不只是疼痛、无助与彷徨”,还有冰冷的现实和离别。姜文最终成了富翁,却丢失了发妻,这种无奈让很多国人心存戚戚,但这也只是美国梦的一个部分、一块碎片、一段故事而已,在历史的浪潮之下,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浪花,于是当我看到朱为众先生谈论他在美国的成功经验时,我丝毫不惊讶于华人的这种睿智,我相信那是另一朵激扬的浪花,但它却能带给人不同的启迪。
朱为众先生是在1984年赴美留学后加入美国国籍的,今天的他是全球最大的一家手工工艺和家居装饰连锁店的执行副总裁,这样的成绩在全球化的今天并非传奇。华人中有登上美国劳工部长位置的赵小兰,有前微软副总裁李开复,也有像花旗银行全球副主席章晟曼这样的精英。相较于这些人,朱为众身上所拥有的是平民式的励志气质,更具有大众性。如书中所载:一位叫肖梅克的博士在1980年到南京游玩时,遇到了一位中国小伙子,一个月后,这位博士竟然收到了小伙子的一封跨国信件,那封信花了小伙子2%的月工资,却打开了他通往美国的大门,小伙子就是朱为众。到美国留学后,朱为众勤奋读书、勤工俭学。一边学习,一边端盘子刷碗,结果到毕业时,他竟然还小有储蓄——这样的场景是多少中国人熟悉的故事,但朱为众先生却从这样平常的故事里总结出了自己成功的因素,这也是书中最耀眼的闪亮点。
从海外移民的角度来评断,朱为众先生取得了成功,但我认为重要的并不仅仅是这种成功,而是海外移民成功者对于中国的意义。有一段关于海外移民的评论是这样说的:“个人身份与对中国的认同问题已经剥离开来,祖国不仅仅只是有着高度文化认同与依赖的整体概念,更是一座奶牛牧场,他们喜欢喝牛奶,并不意味着乐意和奶牛过一辈子,而是把牛奶挤出来,带走,同时奶牛场也受益……”这种观点一定会饱受争议,但却可能是某种事实,像朱为众先生这样在海外获得了成功的人,又回流到中国传经布道,或者还有其他更多的人能回到中国,应该有着更积极的意义。
或许中国人永远无法取得像犹太人那样的成就——从这个被誉为“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的群体中,诞生了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马克思这样的哲学家,也有萨缪尔森这样的经济学家,或是安迪·格鲁夫这样的企业家,对于这样的成绩表,1978年才开始走向世界的中国人唯有望而兴叹。与这样的成就相比,我们更应该理解的,是这种成就背后的包容与融合,那些功成名就的名人正是融合的产物,或许到哪一天,当更多华人能借着前人的脚步,迈上更高的领奖台时,今天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所谓的成功经验,会显得多余和狭隘。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