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狼》是杰克·伦敦的长篇名著之一。小说描写了在一艘名为“幽灵号”的以捕猎海豹为生的帆船上发生的一场动人心弦的搏斗和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小说中的“狼”不仅是船长莱森的名字,对作者而言,也是超人的代名词,作者通过作品带领读者进入豪放粗犷荒野,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人民生凶残的黑暗面和原始生命的光辉;同时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瞥端,表现了对劳动人员顽强意志的歌颂和苦难生活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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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海狼(赠英文版)/双语译林 |
分类 | 教育考试-外语学习-英语 |
作者 | (美国)杰克·伦敦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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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海狼》是杰克·伦敦的长篇名著之一。小说描写了在一艘名为“幽灵号”的以捕猎海豹为生的帆船上发生的一场动人心弦的搏斗和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小说中的“狼”不仅是船长莱森的名字,对作者而言,也是超人的代名词,作者通过作品带领读者进入豪放粗犷荒野,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人民生凶残的黑暗面和原始生命的光辉;同时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瞥端,表现了对劳动人员顽强意志的歌颂和苦难生活的同情。 内容推荐 杰克·伦敦所著的《海狼》一书主要描写了主角亨佛莱·范·魏登在旧金山因海难落水遇救,被一艘猎海豹的船强迫带到日本附近海域,九死一生逃出险境的经历。 《海狼》写了许多在太平洋上的航行和捕猎海豹的细节:浓雾、风暴、季候风、对海豹的拉网式的捕猎和棒打、雾墙内外的捉迷藏、海员的种种生活经历,十分引人入胜。 目录 译者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试读章节 我几乎不知从何说起,虽然我有时很滑稽,把出事原因算到查理·福路瑟特的账上。他有一幢消夏别墅,在泰马佩斯山阴影下的磨坊谷里。他除了冬季几个月闲着没事才到那儿休息脑筋,读读尼采和叔本华,其他时间从来不去。在夏天他倒宁可留在城市的灰尘里过日子,流汗,受热,不时还干点苦活儿。我有个习惯,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去看他,并在那儿待到星期一早上,要不是因为这个习惯,我就不会在一月份那个特殊的早晨漂流在旧金山湾里了。 倒不是在汽船上漂流有什么危险——“马丁尼孜”号是~艘新渡船,在索萨里托和旧金山之间行驶也才是第四趟或第五趟,危险出在笼罩着海湾的浓雾上。我是陆上人,不懂得雾的厉害,实际上我还记得在我爬到前甲板上层,站到驾驶舱正下方时那份悠然自得的心情。我的想象叫那显得神秘的雾抓住了。一阵强劲的风吹打着我,让我在那潮湿的朦胧里孤独了好一阵子——可我并不孤独,因为我模糊意识到头顶上玻璃屋里还有个领港员和一个我认为是船长的人。 我记得我在思考着分工制度的美妙,有了分工我就可以去看住在港汉那边的朋友,而无须研究什么雾呀、风呀、潮水呀和航行之类的东西。各有专长是件好事,我思索着。有了领港员和船长的专门知识,成千上万的人对海洋和航行就可以不必比我知道得更多。另一方面,我也用不着懂许多东西,只需把注意力集中在几个特别的问题上就行了,比如对于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的分析——顺带说一句,那是我在最近一期《大西洋月刊》第二期上发表的论文。我上船穿过船舱时,目光曾贪婪地注意过一位健壮的绅士,他正在读着《大西洋月刊》,翻开处恰好是我那篇论文,于是我又想起了分工,领港员和船长有了专业知识就可以在那位健壮的绅士阅读我关于爱伦·坡的专门学问时,把他从索萨里托安然无恙地送到旧金山去。 一个红面孔的人砰地一声关上了身后的舱门,咚咚地踏上了甲板,打断了我的沉思,不过我已在心里牢记了这个话题,打算在一篇正酝酿中的文章里使用,文章打算叫做《自由的必要性:为艺术家一辩》。那红面孔的人抬头瞥了一眼驾驶舱,注视了一会儿四面的雾,又咚咚走过甲板,再咚咚回来(他显然装着假腿),在我身边站住了,两腿大叉开,面部带着非常感兴趣的表情。我肯定他这一辈子是在海上度过的,我没有猜错。 “像这儿这样恶劣的天气是会叫人提早白了头发的。”他说时对驾驶舱点了点头。 “我倒并不觉得特别紧张。”我回答,“似乎像A、B、C一样简单,他们凭罗盘断定方向、距离和速度,我只能把它看做像数学一样精确。” “不紧张!”他嗤之以鼻,“像A、B、C一样简单!数学一样精确!” 他好像在为自己鼓劲,身子背着风向后一靠,打量着我。“从金门冲出来的这股潮水是怎么回事?”他问,更确切地说是吼叫,“它退潮的速度如何?往什么方向退?你听听那钟声好不好?那是警钟航标,我们已经来到航标头顶了。你看,他们在改变着航向!” 从雾里传来了一种丧钟样悲戚的声音。我依稀能看见那领港员十分匆忙地打着舵。刚才仿佛在正前方的钟声现在已到了侧面。我们自己的汽笛沙哑地鸣响着,别的汽笛声也不时地从雾外透了进来。 “那是一种渡船。”新来的人说,他指的是右边外面传来的汽笛,“听那边,听见了没有?是用嘴吹的号角。很可能是一种平底三桅船。船老板,你可得小心!啊,我早想到了,地狱要蹦起来吃人了。” 看不见的渡船一声又一声地拉着汽笛,嘴吹的号角在惊惶地嘟嘟地叫。 “现在它们在彼此致敬,想避免碰撞。”红脸人说下去,这时匆匆的汽笛声停止了。 他在把号角和汽笛的声音翻译成语言时,脸上容光焕发,眼睛也激动地闪耀。“那汽笛在往右走,你听见那个喉咙里有个青蛙的人——在我看来那是三桅汽船,在上游顶着潮流争上水。” 一声微弱而尖利的汽笛劈面传来,呜呜的,逼得很近,好像发了狂。“马丁尼孜”号敲锣了。我们的明轮停止了旋转,脉搏样的跳动静止了,不一会儿又开始了。那微弱而尖利的汽笛声像是在巨兽的号叫间乱叫的蟋蟀,从侧面射过浓雾,很快就低下去了。我望着我的伙伴,想从他那儿得到解释。 “那是那种不要命的汽艇,”他说,“我几乎恨不得撞沉了它,小流氓!闯祸的老是这类船!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任何一头笨驴一上了船就像饿鬼赶斋一样,汽笛拉得山响,他来啦,全世界都得小心他,他管不住自己啦!你得注意点! P1-3 序言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庭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〇〇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时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1 杰克·伦敦的生活经验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 因为贫困他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出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他最喜欢的活动是驾驶船只。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别人几乎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本是为了好玩,不久后却结识了蚝贼,便也跟他们一样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那时他才十五岁,却已经有了一个十六岁的情妇,在船上安了一个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不久以后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猎海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参加了狩猎海豹的种种活动,对它有了直接的体验。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他驾船很有本领,在船上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行们的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他交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有趣的和可怕的故事。这些都成了他的海洋小说的宝贵素材。《海狼》描写的猎海豹船的丰富的生活,便是一个很精彩的例子。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荣获了第一名,得到奖金二十元(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也许他便是因此受到鼓励,走上了文学之路的。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从早期的蒙昧里醒悟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他为了掌握技术什么苦都可以吃。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顶去了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便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里的煤铲。 这次苦役让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一八九四年,他加入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进发。他中途因故脱离了队伍,便偷乘火车在北美大陆流浪,跟车警、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他曾经被捕,罚做了三十天苦役,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儿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这次特别形式的旅游给了他丰富的人生体验,尤其是贫穷的流浪汉的体验。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 他对读书一直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他也在他那小艇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了大量阅读。他读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甚至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他参加工人集会,发表激烈的演说,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并曾经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曾经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这样,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他曾经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却发现那几乎是个幻想。他在一家洗衣作坊工作,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在他的读书梦濒于破灭时,阿拉斯加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一八九七年三月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的路。 他求得了一点支持,和三个同伴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准备在克朗代克过冬。他们在寒冬到来之前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在那儿度过了冬天。 在到育空河流域去的路上,伦敦的巧妙的驾船技术得到一次精彩的表演机会。他们自己砍伐木料,造了两艘船,沿育空河往下游航行。途中他们遇见了一段湍急凶险的河道,许多人都曾试图通过而失败,说那段河是无法逾越的天险,但是杰克·伦敦却说他有把握通过。他果然和两个同伴驾了船在围观者的一片欢呼声中安然冲过了急流,再回来驾驶第二只船。这事引起了许多进退两难的淘金人的注意,他们陆陆续续来请求他们帮助把船驶过急流。杰克·伦敦每只船索要报酬二十五元,他掌舵,和伙伴一起把一艘又一艘的木船驶过了险区。他们为此挣了三千元之多。他们原可以再赚五千元的,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他们还得在严冬到来以前赶到下游去。 他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读了许多书,如达尔文的《物种原始》、斯宾塞的《首要原理》、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布朗宁的诗。这些书我们在《海浪》里见到海狼拉尔森读过,也和范·魏登、布露丝特讨论过。 可惜他们并没有在育空河流域找到金子。他们认为是金沙的矿石其实是云母,但是杰克·伦敦的克朗代克之行仍然是硕果累累。他把在千里雪原上的传奇般的经历做了详细的记录,那便是他后来发表的阿拉斯加小说的珍贵素材。 因为没有新鲜水果和蔬菜,杰克·伦敦得了坏血病,只好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十九天工夫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从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勾勒出了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写了出来,为自己赢得了不朽的名声,也让克朗代克的一些人和狗的故事广泛流传,其中便有《野性的呼唤》里巴克那只狗和其他一些人。 从育空河回来以后他大约有了一点钱,便又读了许多书。他读得很辛苦,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读经济学,读历史学和历史著作,读生物学、人类学和哲学,也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的主人翁马丁·伊甸身上我们看见了对这段极其艰苦的读书生活的细致刻画。 一九○○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子》出版,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继续写作,但他不是个安分人,他的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新的沸腾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他应美国新闻社的委派去非洲采访波尔战争,到了伦敦,新闻社中途改变了计划,来电不要他去了。这时他却以美国水手的身份到伦敦贫民窟里去住了三个月,深入了那里的生活,做了详细的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回国后出版了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这本书让他在美国社会主义者中声名大振。 一九○四年他接受了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远东采访日俄战争的消息。他来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难各国记者的打算,便悄悄一个人去了长崎,想搭上一艘开往朝鲜的船到前线去,却被日本警察当做俄国间谍抓了起来。释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鲜的釜山。汽艇上没有白种人的食物,也无法遮蔽风雨,只能够在严寒的露天甲板上睡觉。到了釜山他弄到了一条无篷的船,雇了三个不会说英语的朝鲜人帮忙,靠自己的驾船本领驶进了黄海,沿着海岸行驶,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和风涛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终于到达仁川。这时他已经遍体鳞伤,脚、手指和耳朵都冻坏了,但是他稍事休整之后便又出发。这回他是骑马旅行,连续几个星期的马背急行军把他带到了平壤,那已经是当时一切战地记者所能够到达的最北之点。他在那里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监狱。出狱后他来到距离战线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从那里发出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和许多照片,完成了其他记者没有完成的任务。他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胁,直到引起了美国总统的干预,才得以脱身。在这次完成采访任务的旅行里,伦敦多次在严寒之中驾驶着无篷船航行,对那样严酷的生活有很切身的体会。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对这样的生活的引人入胜的生动描述。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誉满全国,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六年,他决定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他预计旅行七年,绕地球一周,可他并不是个好的理财家,造船活动几乎成了个笑话。那船原计划花七千元,实际上让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不能够再等待,仗着自己驾船的本领就出发了,可他勉强把那船驾到夏威夷,便不得不开始修理,修好后又很吃力地开到了澳大利亚。那船已经无法再前进,他便只好把它以三千元的低价卖掉,结束了这次虽然浪漫却失败的航行。 不过他在那次航行里仍然创造了惊人的业绩。他曾经驾驶那艘蹩脚至极的船从夏威夷直航马克萨斯。当时的《太平洋航运指南》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贸易风的影响,那一带海流异常复杂,从来没有人曾胜利驾船通过,但是杰克·伦敦却驾驶了他那艘勉强修复的船经过九死一生闯了过去。他在途中染上了一身怪病。在《海狼》里我们读到的对于热带海洋和贸易风的很富诗意的描写,其生活素材大约便是从这里获得的。 杰克·伦敦成名之后做过几次讲演旅行。在那时的美国,社会主义思想是很犯忌的,但是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却总直言不讳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在加州大学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受到强烈反对,却得到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到商人俱乐部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把一九○五年俄国革命中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员的革命者称做自己的弟兄,引起了轩然大波,报纸攻击他,说他把杀人犯当做弟兄。他在耶鲁大学发表题为《革命》的演说时,用经济的解剖刀对资本主义剖析了一个小时,最后宣称:“工人阶级的七百万人说:他们就是要使全体工人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他的报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尽管听众里真正相信他的理论的人寥寥无几。 因为他的社会主义信仰,他曾经被提名做社会党奥克兰市市长候选人,甚至还做过社会党美国总统候选人。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做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这样的令人回肠荡气的经历,尽管经过了艺术的折射,跟生活原样已不相同。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但是他是个蹩脚的实业家,他办的林场牧场总是失败。 杰克·伦敦之死至今是个谜。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途中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死去了。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那时他害着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做他的死因是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是计算药量错误。从他白天的安排看来,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 不过,如若说他是自杀也不是毫无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来越令他烦恼。他和妻子离了婚,却发现新的妻子跟原来的妻子具有同样的毛病,而他钟爱的女儿却爱着母亲,和他疏远。朋友们因为财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别墅“狼舍”突然被火烧掉了,给他带来了大笔债务。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树苗全部死去;他牧场的良种马和猪牛羊也陆续死光了。他心力交瘁,引发了疾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浇愁,却越来越沉湎在酒精里,难以自拔。也许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饮下了过量的吗啡,悄然脱离了苦海,谁知道!2 杰克·伦敦的五十多部作品大体可以分做三大类:描写大自然中的人的作品,描写城市里的人的作品,论文。 他描写在大自然里的人的作品又可以分为两类:极地生活小说和海洋生活小说。 极地生活小说有三个小说集和几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有《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1900)、《热爱生命》(Love of Life,1907)、和《丢脸》(Lost Face,1910)。长篇小说《燃烧的戴莱特》(Burning Daylight,1910,又译《毒日头》)、《蹩脚·贝路》(Smoke Bellew,1912)和别具一格的狗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1903)、《白獠牙》(The White Fang,1906)等。这些小说描写了北极附近严寒地带的人们在最严酷的环境下的斗争。例如短篇小说《生火》描写一个淘金者在零下七十度的旷野里用各种办法生火,终于失败而死的故事,很为悲壮。两本狗小说,《白獠牙》写培养出了野性的狗回到文明,《野性的呼唤》写文明世界的狗在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写的虽是狗,却也反映人的世界,在极地生活的人的世界。 他的海洋小说包括了小说集《南海故事》(South Sea Tales,1911),狗故事《群岛猎犬杰瑞》(Jerry of the Islands,1917)和《海狼》(The Sea Wolf, 1904)等。《南海故事》的南海指的是南太平洋,包括了夏威夷群岛及其一带海域。小说集仿佛是南太平洋土著居民的风俗民情展览和当地风光的画廊。《群岛猎犬杰瑞》描写一头小猎犬落入食人生番的手里,又逃回文明世界的故事。 杰克·伦敦描写城市生活的作品有著名的长篇幻想小说《铁蹄》(The Iron Heel,1908),幻想小说《亚当以前》(Before Adam,1906)、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The People of the Abyss,1903)、小说《拳赛》(The Game,1905),长篇小说《马丁·伊甸》(Martin Eden,1909)及《约翰·巴利科恩》(John Barleycorn,1913)等。《马丁·伊甸》描写一个出身贫苦的水手马丁·伊甸爱上了一个上流社会的小姐露丝,便刻苦奋斗,勤奋写作,想进入上流社会,却为小姐和她的家人所不理解,受到阻碍,又迫于社会压力被迫解除了婚约,但是不久,马丁·伊甸的作品却为出版界所接受,成了大名,获得了丰厚的收入,这时露丝却偷偷到旅馆里来找他了。原来她归根到底爱的还是他的名誉、地位和财富。马丁·伊甸感到严重的幻灭,在赴新的事业的途中蹈海自杀。《铁蹄》预言美国的金融寡头将组织成为法西斯机构“铁蹄”,依靠它控制全国,进行军事寡头统治和特务统治,社会主义者只好与德国的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总罢工,以反对美国发起的对德战争,并采取以暴力对暴力的形式进行地下斗争。最后,男主角埃佛哈不幸牺牲,记载故事的文稿便也中断。文稿又以脚注的形式说明法西斯组织“铁蹄”要到三百年后才会被推翻,那时人类才能够进入幸福的集体主义时代。《约翰·巴利科恩》是以禁酒为主题的小说,也带有自传的性质。《拳赛》写一个拳击手的悲剧。他要他的情人去看他比赛,用以消除她对拳击的成见,却在拳击时重伤致死。《亚当以前》也是幻想小说,是把达尔文和华莱士的理论通俗化的尝试,写的是冰河期中期的原始人类的故事。 对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人评论为:生气勃勃,健康乐观;也有人认为是文明的头脑与原始的强力的结合,是科学进化论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他最擅长的是对于原始暴力和个人奋斗的描写,这在他的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里表现得最为突出。《海狼》和《野性的呼唤》分别是海洋小说和极地小说的代表作。 他的论文集有《阶级战争》(The War of the Classes,1905)和《人类去向》(The Human Drift,1917)等。他的论文集也和他的小说一样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意外的。例如《阶级战争》一年之内就曾经三次再版。美国是个敌视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是杰克·伦敦的宣传阶级战争的文集竟然这样畅销,说明他的作品有惊人的魅力。 杰克·伦敦曾经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译成各国文字,包括法文、俄文、德文、瑞典文、丹麦文、荷兰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来文等。因为意识形态的关系,他的作品在俄国和前苏联很受欢迎,列宁就很欣赏他的《铁蹄》和《热爱生命》。 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杰克·伦敦传《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3 《海狼》描写了主角亨佛莱·范·魏登在旧金山因海难落水遇救,被一艘猎海豹的船强迫带到日本附近海域,九死一生逃出险境的经历。 范·魏登是个大知识分子,美国文学批评界的二号“祭酒”,但他在一个寒冬的早晨坐轮渡到旧金山时,遇到了海损事故落海,幸被猎海豹船幽灵号救起。但是船长海狼拉尔森却不肯按照他的请求设法送他回旧金山,而把他留在船上当做舱房小厮使用。这位高级知识分子身份猛然坠落,在船上受尽了精神侮辱和肉体折磨,也目睹了这只“地狱船”上水手们的苦难生活和反抗。以后又在新救上来的遭到海难的人里遇见了旧交,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两人在忍无可忍之时利用极偶然的机会偷驾小艇逃离了幽灵号,漂流到一个海岛上——那里碰巧是个海豹栖息地,有二十万只海豹,是个“造币所”。他们原打算在那里度过寒冬的,却再次遇见了海狼拉尔森。那时拉尔森因为海盗活动失败,被扔在废船幽灵号里,撞上了海岛,同时已受到脑病的折磨。范·魏登和布露丝特在拉尔森脑病发作时照顾他,又在他进行破坏时和他斗争,饱尝了艰辛。他们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修复了残破的幽灵号,驶进大海,被美国缉私船救起。拉尔森因脑病死在船上。 小说写了许多在太平洋上的航行和捕猎海豹的细节:浓雾、风暴、季候风、对海豹的拉网式的捕猎和棒打、雾墙内外的捉迷藏、海员的种种生活经历,十分引人入胜。 这篇小说主角有三个:船长海狼拉尔森、文学批评权威亨佛莱·范·魏登和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一个是超一流的野蛮人,两个是超一流的文明人,这本身就构成一个独特的画面。 海狼拉尔森是个野蛮人。扁舟一叶出没于淼淼太平洋的烟波风涛之间,他就是那三桅船的霸王。在海上,他招来的水手就是他的工资奴隶,海豹猎手就是他的帮凶。他营救出来的遭到海难的人就成了他的廉价劳动力,用来填补减员的空缺。他前后抓住了范·魏登、茅德等好几个人。整个故事就在这位霸王和他的下属之间展开。 但是海狼拉尔森并不是粗人。他天赋极高,不但身体极棒,力气过人,英俊漂亮,外形过人;而且头脑敏锐,聪慧过人。他没有进过学校,但是他并不甘于无知,而是一味地苦苦钻研,读了许多书。他读达尔文的《物种原始》和斯宾塞的《首要原理》,懂得许多当时很先进的生物学道理。他钻研过数学和航海学,做过许多演算,曾经设计出一种海船方位图,减少了航行时大量的烦琐计算,“连小孩都会用”。他对文学表现了悟性,能够从莪默·迦亚谟的《鲁拜集》读出悔恨和反叛的呐喊,连文学批评家范·魏登也觉得他言之成理。他从弥尔顿的《失乐园》读出的意蕴叫范·魏登和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震惊。他赞扬撒旦,认为他不是失败于自己的无能,而是失败于手里没有雷霆,却还能带走历代人类的三分之二,虽败犹荣。他的心灵一点也不枯瘠,他能够欣赏大自然的美,在浩荡的贸易风下的海洋面前讴吟诗句——只是不像浪漫派诗人那样忘乎所以,那么夸张罢了。 但是他却是个十足的野蛮人。范·魏登一上船就看见他两次表演。一是对已经死去的大副那场泼天泼地的臭骂,一是对不肯当水手的舱房小厮的凶狠的殴打。以后我们又陆续看见和听见他许许多多的劣迹,包括残酷虐待水手,引起叛变,明火执仗的海盗活动;还听说他在日本函馆先后杀死过五个部下,在吴岛骗走了来送行的市长和随行官员们的一群太太,一周以后才放回。他显然是一个暴君、流氓、杀人犯、海盗。 这人知书,却不达理,这矛盾现象怎么解释?原来他的野蛮有他的科学和哲学根据。 在范·魏登反对他强迫新水手爬到桅杆高处去,认为那不人道时,海狼拉尔森发表了一番高论,使范·魏登一时语塞。 他嘲笑范·魏登对生命的尊重。他说生命是在廉价的东西里最廉价的,生命总是靠吞噬别的生命而存活。他说:“不妨看看你和我。在我们的腰眼里就存在着产生数百万生命的可能性。我们要是能够有时间和机会利用我们身上每一个没有诞生的生命,直到最后的一个,我们就可能成为好多个国家的父亲,使好多个大陆都挤满了人。生命?呸!生命是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廉价的东西里它是最廉价的。生命在到处乞讨。大自然在大把大把地抛撒着生命。在只容得下一条生命的地方她播下了一千条生命。生命吞噬着生命,直到最强的和最贪婪的存活了下来。”因此,生命吞噬生命是自然的规律,“世界充满暴力正如海洋充满运动”。 他又说,“你知道,你的说法只是对人的生命而言,因为你破坏的兽、禽、鱼的生命跟我和任何人一样多。可是人的生命和其他生命也没有什么不同,尽管你觉得不同,而且以为在思考着为什么不同。对这种俯拾即是的、没有价值的生命我为什么要吝惜?世界上的水手超过了海上船只的容纳量,工人超过了工厂和机器的需要量。你们住在陆地上的人知道,你们让你们的穷人住在城市的贫民窟里,把饥馑和瘟疫放到他们身上,还剩下了很多穷人不知道怎么处理,而他们却因为少了一块面包皮或是一片肉(那也是毁灭了的生命)而死去。” 他冷冷地谈到被他逼到桅杆顶上去干活的水手,“如果他摔了下来,脑浆像蜂蜜从蜂房里摔出来一样流到甲板上,那对世界也不是什么损失。他对世界毫无价值。供应量太大。”在他眼里生命就是这样地低贱。 他谈到生命的升华和灵感之类时说,“那是人在消化良好时出现的东西。那时候他的肠胃正常,口味良好,诸事如意。那是支使你去生活的一种贿赂,是血液里的香槟,是酵母酝酿出的泡沫——那东西使某些人产生神圣的思想,使有些人看见上帝或在看不见上帝时创造出上帝,如此而已。它是生命的迷醉,是酵母的震动和爬行,是它意识到自己活着而疯狂,而冒出的泡沫。” 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崇高意识的意义。他的话骇人听闻,却振振有辞。他嘲笑理想主义,嘲笑利他主义,认为那都是不自然的,是矫情,是对不起自己。他说自己的快乐是理智的快乐,而两位文人的快乐是抽象的快乐;抽象的快乐容易满足,理智的快乐难于持久,于是他才往往陷于忧郁。 范·魏登对拉尔森原带有居高临下的宽容,对他的理论自然会有看法。也许是希望对他有所帮助吧,便坦率地拿出了他评论家的解剖刀,把拉尔森的理论一条一条地剖析,一刀一刀地脔割,想让他明白自己的错误,却割得海狼拉尔森恼羞成怒,在范·魏登肩头上捏了一把,把他罢黜回了舱房,继续当小厮去了。那一捏不过是宣泄了一下海狼心头的气恼,并没怎么用劲,可范·魏登的肩膀却因此痛了五六天,麻木了半个月。后来他才看见:那家伙要是真用了劲,一个生土豆是可以被他捏成糨糊,从指缝里射出的。范·魏登的“批判的武器”遇见了拉尔森“武器的批判”,从此不敢再“张狂”了,与他讨论时,只好察言观色,谨小慎微,甘当“弄臣”。来在矮檐下,岂敢不低头,何况是进了“狼”窝呢?但是海狼拉尔森从此难于听见真理的声音了。 海狼拉尔森也给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上了一课。他的猎海豹小艇被别人包围,失去了猎场,海员们受到损失,咒骂着回到船上时,他现场教育了布露丝特,他说,“那些人之所以咒骂,是因为别人侵犯了他们的欲望,如此而已。侵犯了什么欲望?大笔的工资到手,到岸上去吃香的,睡软的,喝辣的,玩女人,这是狼吞虎咽、蛮横逞凶的欲望。这些东西很真实地表现了他们,是他们内心最美好的东西,是他们的雄心壮志,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理想吧。”总之,他贱视生命,藐视死亡,嘲笑崇高的思想。他戳穿着道德信条的虚伪,嘲笑着知识分子的迂腐。 他这些话并非危言耸听,愤世嫉俗,而是为他的行为所证实了的。 范·魏登大概抓住了他的问题的要害,他说,“海狼拉尔森对那伟大的哲学家的教导显然进行过选择,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欲望筛选过了。”那哲学家就是斯宾塞。 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他们讨论到斯宾塞时,范·魏登引用了斯宾塞的伦理系统,最后说,“最高的、最善的、最正确的行为,则是对自己、对孩子们和对种族同时都有利的行为。”这时海狼拉尔森却不赞成,说,“我看不出那有什么必要,我要删掉对孩子们和种族都有利这部分。我不愿意为他们做牺牲。那不过是一种过甚其辞的伤感和情绪。”你看,他就是这样按自己的需要对斯宾塞断章取义的。总之,他只把自己看做蛇、老虎和鲨鱼,不肯为别人做丝毫牺牲。 看来拉尔森尽管读了许多书,在思想上还是没有开窍,其原因除了他固执的天性,还在于他的权力和膂力。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败坏。他的超人的体力和在船上的绝对权力造成了一种条件,使他可以闭目塞听,一意孤行。读起书来也大有“六经为我注脚”的气概,一味按自己的好恶筛选,他读斯宾塞、达尔文、弥尔顿、《圣经》都在寻找自己的思想,于是到死还依然故我,只有个鸿蒙未辟的脑袋。 其实海狼拉尔森的思想行为反映的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一种社会思潮,是把达尔文研究生物界的天演淘汰、优胜劣败的理论简单地运用到人类社会里来了。 范·魏登的“批判的武器”对海狼拉尔森没有起作用,但是有作用的倒是来自他部下的“武器的批判”。作为幽灵号小世界的领袖,拉尔森的暴力统治使他众叛亲离,八面受敌。几乎全体水手都袭击他,而在他被死亡拉尔森俘虏之后,他的猎手也全都背叛了他。他无法对付的不光是暴力,更是政治,是群体的人心,尤其是那刻骨铭心的仇恨。那东西随时都与他为敌,是他的致命伤。像伙夫汤玛士·玛格瑞季那样的可怜的弱者,在公开反抗,咬了他一口之后又秘密反抗,破坏了他每一根护桅索,让他在暴风雨里失去了每一根桅杆,因而几乎必死无疑。书上的拉尔森似乎至死没有懂得这种反抗的意义,但是别的“拉尔森”是会懂得这个道理的,而人类文明就在这个过程里发展。 几千年的文明史提高了人对人的价值的尊重,演化出了人的道德天性,而这是任何暴力所无法忽视的力量。我们从书中每个人的性格里都读到了这一点。 幽灵号上的人的性格其实都是在围绕着维护人的权利和对海狼拉尔森的反抗表现的。范·魏登无可奈何的忍气吞声、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最终的逃走和反抗;里奇的激烈痛快的揭竿而起;钟森的忧郁和稳健的战斗;汤玛士·玛格瑞季的阿谀谄媚、公开的报复与隐蔽的破坏;胖子路易的明哲保身、深藏不露是非,性格各有特色,描写也多姿多彩,归根到底只说明海狼拉尔森的思想碰壁的必然性。 也许还是亨佛莱·范·魏登的看法对,他说海狼拉尔森“是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一个返祖现象的极好的例子。一个纯粹原始的人,是那种在人类演化出道德天性之前便来到人世的人”。这个定位倒比较准确。这大概是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所要表现的基本思想。 但是,海狼拉尔森毕竟是那种乐则大笑,怒则大叫,汉子做事汉子当的勇敢者,不是那种弄权术、耍阴谋,杀人如麻却还要人山呼万岁的人,毕竟有他可爱之处。难怪女诗人茅德·布露丝特对他一直保留了几分同情和赞许。女诗人在他死后的话耐人寻味,“他那力量不再桎梏他了,他是个已经自由的灵魂。”这话显然有惋惜的意思,拉尔森的灵魂不得自由,是因为蔽障于他过分强大的肉体了。若是把这话当做隐喻,不是还更有值得人深长思之的东西吗? 小说描写了亨佛莱·范·魏登和茅德·布露丝特的恋爱和斗争的胜利。那胜利确实表现了他们爱情的坚贞与性格的顽强,但是略微一想,却也会发现,那胜利其实带了很大的偶然性、虚幻性。实际上亨佛莱·范·魏登和茅德·布露丝特是随时都可能死亡的,淹死、杀死、冻死、病死,随时都有可能。在浩瀚的大自然之前他们俩甚至不如两支蜡烛,那小小的火光几乎不能不熄灭。书上的描写显然带了情节剧大团圆的虚幻,理想主义的虚幻。 有一个问题似乎应该解释一下。里奇和钟森既然偷了小艇脱离了海狼拉尔森的统治,为什么后来又苦苦追赶幽灵号,终于被扔掉;而在他们被扔掉以后,大家都认为他们是被谋杀了呢? 这里有一个条件问题。他们敢于偷了小艇逃跑,原怀着侥幸的希望。一是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到达陆地,但那希望很渺茫,因为距离陆地太远,不是小艇能够到达的。二是希望侥幸遇见别的船只遇救,但是他们一直没有遇见船只,倒是遇见了飓风。他们在飓风里熬了三天三夜,勉强存活下来,已经筋疲力尽,而新的暴风雨又已经快要到来。深通海洋气象的钟森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确实已经无法应付未来的灾难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遇见了幽灵号,两害权其轻,只好向幽灵号低头,冒着难堪的屈辱与痛苦,求取暂时的安全。这是他俩明智之处,但是海狼拉尔森拒绝了他们,也正因此,人们才认为他们是被杀害了的。 那么,并不会驾船的范·魏登和布露丝特又为什么敢于驾小艇逃跑呢?这里也有个条件问题。首先,布露丝特处境岌岌可危,随时有被拉尔森暴力占有的危险,这是热恋着她的范·魏登绝对无法容忍的;而那时海狼拉尔森恰好头痛病发作,全船人又在狂欢,给了他们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范·魏登选择了铤而走险,这也反映了他对茅德·布露丝特深沉的爱和两人的勇敢,而且,他们那时距离日本只有六百英里,如果运气好,不遇见暴风雨,并非没有到达的希望。当然,他们也分明知道那希望的渺茫,只是到了紧要关头,无可奈何,只好豁出两条命孤注一掷了。 杰克·伦敦写《野性的呼唤》时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书中描写了主角巴克和他的那么多狗伙伴,包括他的“敌人”。 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是米勒法官领地上所有爬着走、匍匐着走和飞着走的生物的大王”,“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遭到的第一次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还不过才开始。他的真正教训是从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那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他昏死过去。 接受了那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够跟他和解,却不能够不服从。 突然从文明的中心落入了原始中心的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了他入门课的话,他的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作者说,这变化说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不错的,但是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是喜欢偷,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耍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他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祖先们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便成了他的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色发出悠悠的嚎叫,特别是在听见狼嚎的晚上。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他这蜕化的是文明的人。 以这个故事为框架,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可以说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斯匹茨贝根,表面和善,实际凶残,善良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斗倒在地,被围观的狗们吃掉的。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却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他总激烈地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达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橇的辕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首领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主人把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似乎大度而谦和。终于把那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艾。大卫则是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要继续尽他辕狗的职责(或是享他辕狗的权利?),直到寸步难行,倒到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主要的戏都在他身上。我们读到许多有趣的描写,有些小故事是可以当做散文读的,好比是些动物小品,但最有趣的自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争霸的故事。自从巴克的兽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先是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然后是斯匹茨霸占巴克雪夜的温暖的窝,引发了第一次冲突。接着是巴克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惨烈的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争夺排头狗职位的不说话光表演的那场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了雪橇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也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然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恩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争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麋鹿的战斗.他把鹿群的首领老公鹿逼离了群,困得他筋疲力尽,终于把他拖倒,咬死,吃掉。然后,这位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育空河荒原里的狼群的领袖。“冬季的长夜到来,狼群跟随食物进入低谷时,却可以看见他巨大的身影在灰白的月光里或是在漠漠闪动的北极光里领着狼群蹦跳。”这里的“他”就是巴克。 《海狼》和《野性的呼唤》都写了大棒政策。《野性的呼唤》的大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了蛮荒里去,成了狼的伙伴。而《海狼》里的大棒政策却失败了,因为他的对象是人,是有人的尊严和自我意识的文明人。不过,我们也看见野性在大知识分子范·魏登的心里部分地复苏过。他和伙夫汤玛士·玛格瑞季之间那场磨刀的闹剧便是一个可怕的例子。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那可是大棒政策的成就。这就使我们深思。不知道这样的处境如果长期地、反复地继续下去,人们的道德本性会不会也随之而堕落,形成“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让人们认为“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从而退回到精神上的蛮荒世界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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