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之一,“十大典型案件”之一,“十大民生案件”之一,“十大艺术事件”之一,“十大房地产维权事件”之一——“画家村”房案真相!
《宋庄房讼纪实》是关于宋庄画家村小产权房诉讼的纪实文学。该书有两条写作线索,一条是宋庄房讼,另外一条是作者王笠泽住进画家村的所见所闻。作品基本上反映了目前宋庄的形成、发展及其人与事儿,具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价值和一定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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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宋庄房讼纪实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王笠泽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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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中国(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之一,“十大典型案件”之一,“十大民生案件”之一,“十大艺术事件”之一,“十大房地产维权事件”之一——“画家村”房案真相! 《宋庄房讼纪实》是关于宋庄画家村小产权房诉讼的纪实文学。该书有两条写作线索,一条是宋庄房讼,另外一条是作者王笠泽住进画家村的所见所闻。作品基本上反映了目前宋庄的形成、发展及其人与事儿,具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价值和一定的趣味性。 内容推荐 《宋庄房讼纪实》作者,集画家、报人、律师、法制宣传工作者等多种经历和身份于一身,本欲退身农舍,专门醉心于画框画布与田园之间,却因宋庄房讼而置身是非,缠讼数年,名满天下。《宋庄房讼纪实》作者王笠泽之所以名满天下,不仅因为他在报道宋庄房讼的电视画面中频频出镜,也不仅因为他数年间不辞辛苦地免费为画家代理诉讼,更因为他在法庭上展现的良好辩才,在辩言中表达的对中国由人治转向法治途程中深刻的思考以及为推进法治而尽力的精神。通过宋庄房讼,人们记住了这个具有高大身躯、有极富磁性的男中音、有堪与关公媲美之美须的西北汉子。 目录 序(罗玉中) “梦魇宋庄”——代序《宋庄房讼纪实》(栗宪庭) 写在前边的话(王笠泽) 引言 上篇 纪实宋庄 第1章 大胡子是谁 第2章 安家宋庄白庙 第3章 样板艺术人家 第4章 官司第一会 第5章 镇委书记的短信 第6章 冷面法官 第7章 话说“疯子” 第8章 私探“画家村” 第9章 司法部门前画松 第10章 最终的选择 第11章 司法的矛与盾 第12章 农民的权利 第13章 求救于宪法 第14章 老赵的观点 第15章 宋庄的自杀者 第16章 “无业”与“寄生虫” 第17章 穷困的经典 第18章 “中国梵高”冯国东 第19章 为艺术而苦 第20章 为造房而累 第21章 房之殇 第22章 “教父”和“四大金刚” 第23章 栗宪庭的神话 第24章 当代艺术的滥觞 第25章 圆明园画家村 第26章 躲风避雨进宋庄 第27章 “狗证费” 第28章 拘留段英梅 第29章 抱头未及鼠窜图 第30章 老栗的“斗士”史 第31章 “春卷”店主和乡绅 第32章 “书呆子”遇见“疯子” 第33章 崔大柏不是“疯子” 第34章 村书记的创业史 第35章 “中国宋庄”胡书记 第36章 一夜暴富知几人 第37章 安放灵魂的人 第38章 2006年的小堡村 第39章 三个老头子的共识 下篇 纪实房讼 第40章 法庭上的掌声雷动 第41章 《北京晚报》和《法治进行时》 第42章 方力钧其实是第一案 第43章 踏雪来访的孕妇 第44章 远离宋庄的艺术家会议 第45章 农民私房买卖调查 第46章 质疑“画家”李玉兰 第47章 真假结婚证和身份证 第48章 评估报告的致命伤 第49章 婴儿参加的会议 第50章 和镇委书记的座谈 第51章 准备状告法官 第52章 关于“招安”的答辩 第53章 堪比暴雨猛烈的判决 第54章 《新京报》房讼第一炮 第55章 宋庄房案不是“小产权” 第56章 “画家村”广告全中国 第57章 呼吁信签名“315” 第58章 身份证再起风波 第59章 给领导的“最后通牒” 第60章 粉墨上《凤凰》 第61章 “胡子快烧焦了” 第62章 外国媒体 第63章 为李玉兰案作代理 第64章 小黄猫死于“毒鼠强” 第65章 “公盟”议事 第66章 “协调”报告 第67章 专家理论研讨会 第68章 社会问题与法律 第69章 争取司法调解的努力 第70章 依法维权的矛和盾 第71章 锁上铁链的画 第72章 紧绷神经第二审 第73章 等待判决的煎熬 第74章 峰回路转新判词 第75章 开门的“闭门会议” 第76章 索赔48万 第77章 代理方力钧案 第78章 无效的努力 第79章 没有赢家的官司 第80章 啼笑皆非最后一案 第81章 言犹未尽之宋庄 沉痛补记 附件一:就维护农民私房处分权出台相关政策宋庄315名艺术家联名紧急呼吁 附件二:宋庄画家李玉兰房产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附件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二中民终字第13692号 试读章节 第4章 官司第一会 常老师面对我的焦虑,沉吟片刻说:“还是把咱村的画家叫到一起商量商量,这恐怕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于是,我发出了宋庄房讼的第一条手机短信: 请马上到常老师家,有重要事! 记得,那天参加的人是:秦剑、刘作瑞夫妇,王继先,徐弘滨,加上常宗贤、张湘夫妇和我,共7人。 秦剑,我西安美院同届同学。 他个头低矮、面容瘦削,但头发浓密。自认不善交际的他略显矜持,思维敏捷却表述谨慎。他从小肠胃不好,年轻时无所谓,现在一天就要吃四五次不能太辣、太咸、太硬的饭。他毕业后分到延安群众艺术馆工作,后来在中央工艺美院进修,邂逅今天的妻子刘作瑞,就“倒插门”到了桂林,成了广西师范大学的副教授。他比我小5岁,在校不是一个专业,只是互相知道,毕业后他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之外。 秦剑一直关注当代艺术,2000年就来宋庄白庙买了农院做工作室,不过在暑假或不上课的较长时间才到北京活动。 那年在京同学聚会,他也来了,从此我们有了联系,我就是通过他到白庙,才买到了今天的农院。 他的妻子刘作瑞倒是常年住在白庙画油画。她比秦剑高出半头,画比她个头高出一倍的很大幅的画,画面是气势宏大的坦克、飞机、大炮以及在硝烟弥漫中“创世纪”的巨人。她也画女人,但那些女人翠绿皮肤、似红花灿烂的嘴唇、骷髅一样的身材、魔鬼般的造型,站在时髦的名车前,使观者脊背透出一股寒气。 刘作瑞眼睛大大的、身材匀称,一生都不缺乏被人欣赏的端庄。和个子比她矮了半头的秦剑走在一起,村里人初见总有些忍俊不禁,但看他们琴瑟和弦、情投意合的样子,又投去羡慕的目光。 光头、方脸、骨棱分明的王继先,40出头,来自甘肃兰州,毕业于西北民族学院艺术系,也是画油画,但画风工细、色彩柔美、透出神秘和炫迷,与他西北汉子的外形既相去甚远,又相得益彰。 徐弘滨,三十多岁的一个年轻人,老家河南,早年在常宗贤任教的美术班学习过,算是常老师的学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后闯荡深圳,在那里落户、成家,却又为了心里那一点追求,到北京画家村再次寻找玫瑰色的梦想。他的《空间》系列油画也以玫瑰色的光变化为基调,似深藏大干世界的无尽玄机。 因为常老师的盛情,我们几个来往较多,逢年过节都会聚一下,嗑点瓜子、喝杯香茶,偶尔也会推杯换盏、酒酣耳热。所以,一接到我的短信,大家很快都坐在了常老师的茶桌前。 当听到原房主把我告上法院时,大家一时无语,面面相觑。 张湘开口打破了沉默。她退休前是河南省文物局的处级干部,对事情宏观把握的能力使她往往一语中的。她扶了扶近视镜,字斟句酌地说:“这两年,艺术家把这里的房地产都带动起来了,宋庄的房价在涨,地价在涨。这状告的不是时候啊!宋庄文化产业园区刚刚有点眉目,告状要房子的事就发生了。王老师第一个当被告,恐怕后边会有不少人要当被告了……” 王继先从西北民族学院毕业以后,到北京做职业画家漂泊了十几年,前不久,用差不多所有的积蓄从中国社科院一位研究员手里买了村北头一个农院,是第四手的购房人,并正在筹钱准备翻修房屋。他铁青着脸说:“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咱们无论如何都得撑到底!” 徐弘滨,也是刚刚从一个外籍华人手里买下了常老师隔壁的农院,是第三手的购房人。他平头短发、脸色红润,洋溢着青春的圆脸虽然如佛一样笑着,但语气凝重:“打官司就打呗,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官司还不知道谁输谁赢哩!” 只见秦剑沉吟许久,说出了一番深思熟虑的话:“常老师说得对,这个案子不是老王一个人的案子,是整个画家村买房艺术家的案子,甚至是整个画家村所有艺术家的案子。如果他的官司输了,上法庭当被告的,可能就不仅仅是在座的几个人了。据我了解,在宋庄周围买农院的至少有百十户,大多数还是当代艺术的大腕明星。搞得不好,这个案子牵一发动全身,整个画家村都乱了。去年,政府搞了第一届宋庄艺术节,今年第二届艺术节才刚刚开幕。应该好好想一想,这个事情应该怎样对付……” 刘作瑞本来就大的眼睛,此刻睁得更大,用显然控制着的声音说:“是啊,这事儿非同小可,这火一点起来,可能就火烧连营了,我们也免不了当被告、打官司了。” 徐弘滨接过话头对我说:“老王您不是律师吗?这点事恐怕难不倒您,跟他打官司就是了。” 我苦笑了一声,说:“甭提我这个律师了,没打过官司,没上过法庭,更没当过被告。我现在还没有看到起诉书,也不知道原告起诉的理由是什么,法院立案的依据是什么。” 说实在话,我当时并不了解我们从农民手上买私房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我还得好好补习一下有关法律知识,才能考虑具体的应诉方案。 P22-24 序言 宋庄房讼,一桩本不惹眼的小小的房屋争讼,却因其发生在特别的区域和特殊的时段而引发为该地区的系列房讼。 宋庄房讼,更因其极具社会意义、法律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经各路媒体之渲染而广告天下。 宋庄,原是一个极为普通且经济文化发展起点较低的京郊农村,却因数以千计的画家聚集于此购房、租房、画画、卖画、办画展而成为有名的画家村。 中央与地方软硬媒体对宋庄房讼长达数年的追踪报道与评论,无意中为宋庄画家村作了免费广告,更多知名的和不知名的画家奔向宋庄,促成宋庄经济文化的快速提升。 本书作者,集画家、报人、律师、法制宣传工作者等多种经历和身份于一身,本欲退身农舍,专门醉心于画框画布与田园之间,却因宋庄房讼而置身是非,缠讼数年,名满天下。作者之所以名满天下,不仅因为他在报道宋庄房讼的电视画面中频频出镜,也不仅因为他数年间不辞辛苦地免费为画家代理诉讼,更因为他在法庭上展现的良好辩才,在辩言中表达的对中国由人治转向法治途程中深刻的思考以及为推进法治而尽力的精神。通过宋庄房讼,人们记住了这个具有高大身躯、有极富磁性的男中音、有堪与关公媲美之美须的西北汉子。 宋庄房讼已结案数年,但其缘起的社会原因并未完全消除,由其催生的判决模式也发人深思。作者静心思考之后,十易其稿,将宋庄房讼的前因后果及诉讼历程以“纪实”之名付梓,凡30余万言。书中展现给读者的是作者亲历亲为、亲眼目睹的事实及其对案件的思考与疑问。 本书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包括:宪法中庄严确立的权利如何一以贯之地落实于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解释、国家政策中?立法、司法、执法、行政等各项工作如何体现宪法至上的原则与精神?各级政府和其他组织如何切实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切实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宪法权利和其他法定权益?司法判决如何做到依法不依言?相同的案件在同一时期和同一地区如何得到相同的判决?法律概念、法律用语如何在同类的诸多案件判决中保持统一?道德规则与意识如何入法及在司法中得以体现?这些问题无疑都是发人深思的。 通过本书,我们也领悟到法律背后无非是利益,司法判决无非是在利益分配上切一刀。十几年前,农户将废弃的房屋以数倍时值之价卖给了画家,得利甚巨。没想到,房价数年间又升值10倍以上,于是又通过诉讼讨回已经画家修葺好的房子,再次得利。人们对此莫之奈何,因为卖房合同属于“违法合同”。司法判决在判定合同无效之时,也适当照顾了画家的利益。本书提出的问题是:农民的房屋是不是私有财产?在城市化过程中,已进城成为市民的农民处分私有的废弃房屋是否为其合法权益?对既不导致农民流离失所、又不导致农村耕地损失及不影响农村集体对宅基地所有权的购房合同是否应予保护?农村集体对人去屋空的宅基地是否有处分权?这些问题无疑是人口大量流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当下中国值得思考与解决的问题。作者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不妨为富有启迪的一家之言。 本书还向我们展现了聚集于宋庄已达万数的画家的生活状况。他们少数人以绘画或画评而出名,多数人尚默默无闻;少数人已经致富,一部分仅及温饱,还有人常为交不起房租而发愁;或因房讼几近破产,靠亲友扶持救助度日,或穷困潦倒者亦有人在。他们的绘画水平参差不齐、道德水平良莠不一,画派画风千差万别,年龄结构横跨几个年代。那些没有社会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的画家们,一旦碰到大病或房讼一类的事端,往往束手无策。因劳碌与穷困而英年早逝者陆续出现。这些“自由画家”的内心苦闷难得申诉,极少有人关注他们的心灵。这种境况值得为政者思量,应当出台为画家解困的应对举措,多做春风化雨式的细致工作。 本书也描述了宋庄村、镇领导者的质朴、善良、智慧与眼光。他们无疑是京郊基层领导的缩影。十余年间宋庄巨变,凝结着他们的心血;对宋庄房讼处理的态度与看法,投射出他们的智慧与水平;对流浪画家的大批量收留、“文化造镇”的意念和举措、在荒漠中建造画家乐园的行动、对画家的尊重与爱护,无一不展现着他们的眼光、水平和善良。通过本书的描绘,我们似乎看到了宋庄美好的前景。 祝福宋庄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繁荣。 祝愿宋庄画家们为画坛献上更多巨作。 祝愿中国法治国家快速建成。 是为序。 罗玉中 201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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