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小说基地”午夜出版社推出的“新新小说”、“极少主义小说”的代表人物,让-菲利普·图森的创作被“新小说之父”罗伯格里耶称为“叙事体的抽象画艺术”。图森对自己的创作标准在不断发生着改变,并在一些作品里面追求一种诗意的美感和能量的冲击。
《急迫与忍耐》为让-菲利普·图森的代表作之一。急迫需要冲动、激情和速度,而忍耐要求缓慢、坚韧和努力。然而在写书的过程中,它们俩都是必不可少的,所占的比例有所变化,分量各不相同,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炼丹妙方,它们俩可以一个是显性的,另一个则是隐性的,就像决定眼睛颜色的等位基因一样。因此,在作家里,有些是急迫型的有些是忍耐型的,有些作家是急迫占主导地位(兰波、福克纳、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些作家是忍耐占了上风——福楼拜,当然,他甚至就是忍耐的化身。
让-菲利普·图森所著的《急迫与忍耐》由数篇风趣幽默的随笔组成,作者从不同角度讲述了自己步入文学创作之路的历程、部分作家及其作品对自己在文学创作上的启蒙、影响和帮助、自己对文学创作的感悟,以及自己与文学界、出版界人士的交往轶事。
那一天我开始写作
我忘了我那一天决定开始写作的准确时刻了,但那一刻是存在的,那一天也是存在的,那个决定,那个开始写作的决定,我是突然间就下了的,在一辆公共汽车里,在共和国广场和巴士底广场之间下的。
我已经完全不记得那天我在那一刻之前在做什么了,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我开始写作的一九七九年九月或十月的那确确实实的一天与我在一本书中写下的第一段文字的记忆混淆在一起,那本书讲述了一个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漫步的人怎样回忆起他发现了国际象棋的那一天,书是这样开始的,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生平所写的第一个句子:“我是有些偶然地发现了国际象棋。”现在,记忆清晰起来了,我比较肯定的就是,那一天,那个星期一,我不确定是否真是星期一,但我乐意相信是个星期一(我总是对星期一有一点天生的偏爱),回到家中,我背对着门,面对着墙,就在我在图尔纳尔街的房间里写下了我的第一本书中的第一个句子。我在一个月内写完了那本书的初稿,用的是一台老式打字机(而且,由于我当时还不会打字,我笨手笨脚地用两只手指敲击:在写作的同时,我也在学习打字)。
在我看来,我在那一天下的决定还是比较突然的。我当时二十岁(或二十一岁,关系不大,我在时间上从未犯过相差一年左右的误差),而且我此前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会写作。我对读书没有任何特别的偏好,我几乎不读书(一本巴尔扎克,一本左拉,诸如此类),我看报,看几本和我在历史学和政治学专业方面的学习有关的人文科学的书。除了对足球,对电影有些兴趣外,我并不关心生活中的大小事物,在青少年时期,由于我总是乐意画些油画和素描,所以极少写作,既不写故事,也不写信,几乎什么都不写,数量甚至还不及随便哪个人在他一生中都能随手写下的十几首蹩脚的诗。当时,世上最让我感兴趣的也许就是电影了,如果那事不是那么难办的话,我本来十分愿意去拍一部电影,我本来十分乐意看到自己成为电影艺术家,就是这样(我认为自己绝不可能成为政治家,例如)。于是,我决心完成这一任务,我写了一个小剧本,一部黑白的默剧短片,讲的是一场国际象棋锦标赛,赢了一万场比赛的参赛者将成为总冠军,这场锦标赛持续了所有主角的一生,占据了所有主角的一生,就是所有主角的生活本身,而且在所有主角死亡之时结束(当时,我对死亡非常感兴趣,那是我最喜爱的题材之一)。
当时,还有两本书也起了关键作用。第一本书是弗朗索瓦·特吕弗的《我生命中的电影》,特吕弗在书中建议所有梦想拍电影但又没有资金的年轻人去写书,去将他们的剧本改写成书,并解释说,电影需要巨额的制作费,同时也意味着责任重大,相反,文学则是一项既轻松又无关紧要,既愉快又可以胡来的活儿(我把他的话做了些许改动),又花费无几(一沓纸加一台打字机),而且还可以完全自由地进行,在家里也行在露天也行,西装革履也行裤衩也行(我就是这样写了《浴室》的结尾,穿着裤衩,别告诉别人,额头满是汗,胸口也淌着汗水,双腿湿湿的,躲在我在阿尔及利亚梅德阿那令人窒息的房子里,当时气温几乎有四十度)。我当时读的第二本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书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那年夏天,在我姐姐的慎重建议下,我第一次阅读了《罪与罚》。于是,一个月后,带着与书中那暧昧的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化为一人的强烈感受,我开始写作了。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从中看出一种直接的关联,一种完美的因果关系,谁知道呢,一项定理(谁读了《罪与罚》谁就在一个月后开始写作),但是,对我而言,事情就是这样:读完了《罪与罚》一个月后,我开始写作——我一直都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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