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永安和卢显洋编著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新论》的编写体例和研究思路是笔者多年来对司法行政整体及各项业务工作认真思考后确定的,按照笔者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职能重新归类划分的顺序编排撰写。近年来,司法部理论研究人员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职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将其划分为三大类,即法律保障类、法律服务类、法制宣传教育类。笔者认为,还可以在此划分基础上深化研究,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内部逻辑和联系讲透彻,进一步掌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规律,增强分类的科学性、合理性。鉴于此,司法行政制度应当是一个门类齐全、逻辑周延的制度体系,按照其组成制度的功能属性,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可以将其重新划分为三大制度类别:司法保障类、法律服务类、执法与普法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