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宪政的理论和实践可能是西方文明所取得的最大政治成就,而且,它还可能成为全人类的永久遗产,问题是,宪政的建立是否要以特定宗教和哲学的支持为其先决条件?或者,当最初适宜于其生长的土壤不复存在时,宪政秩序是否还能够维系?要回答这些问题,无疑要对宪政历史的知识背景有所了解。本书由宪政论的宗教基础问题入手,依次考察了西方历史上古代的、中世纪的、宗教的、自然神论的和人文主义的宪政论,清晰有力地勾勒出宪政论的发展线索,并且指明在其中每一关节点上超验正义观念所起的重要作用。本书论说简洁、雄辩,剖析深刻,是政治学和法学学者的重要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