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城,一座古老的城市。它单调乏味,门庭萧瑟,到处可以闻到教堂地下墓穴中泥土的味道,到处遍布着历代教士修女们留下的坟墓痕迹……
埃德温·德鲁德,我们的男主人公;咪咪,德鲁德美丽可爱的未婚妻;贾思伯,仅仅年长埃德温一德鲁德几岁的舅舅;内维尔,咪咪的仰慕者。
几个年轻人围绕在咪咪周围,在幽暗阴沉的修道城里掀起了一场爱情的漩涡。最终,德鲁德生死不明,内维尔成为唯一的嫌犯。
格里斯帕克教士对内维尔坚信不疑,与咪咪的监护人一起,带领大家展开了一系列的暗地调查。
然而……
《德鲁德疑案》作者狄更斯的突然辞世让案件真相成了一团永远的疑云。有谁,能够解开这个没有答案的谜?
《德鲁德疑案》是狄更斯未及完稿的一部小说,在作者逝世的1870年发表。
同狄更斯的其他作品一样,《德鲁德疑案》仍以善与恶的斗争为中心。善的集中代表是一对单纯正直的青年情侣德鲁德和罗莎,而与他们直接对立的便是阴险、虚伪的贾斯泼。贾斯泼因凯觎罗莎,密谋杀害德鲁德,并企图嫁祸于人,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围绕这桩案件,小说展开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情节。
《德鲁德疑案》与狄更斯以前的作品相比,加强了不少心理方面的描写,小说结构甚至类似于当时刚刚兴起的侦探小说。由于这是狄更斯未完成的作品,所以小说的结局也成了文学史上永远的悬案。
我们有充分理由,必须给这个主教座堂所在的古城虚构一个名字,这些理由随着本书情节的展开,读者自会明白。现在我们不妨称它为修院城。当初克尔特人也许管它叫另一个名字,古罗马人无疑也管它叫另一个名字,撤克逊人又管它叫另一个名字,而诺曼底人则又是另一个名字。在许多世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多一个名字或少一个名字,对它那些积满灰尘的编年史册来说,反正无关大局。
修院城是一座古城,对于向往熙熙攘攘的都市生活的人,它不是合适的居住地点。它单调沉闷,冷冷清清,到处可以闻到主教座堂地下墓穴中的泥土味道。历代修士修女留下的坟墓遗迹,多得几乎遍地皆是,因此可以说,修院城的儿童在用男女修道院院长的骨灰拌制泥色拉,拿男女修士的遗体捏成泥馅饼I而农夫在四郊的田地上耙土时,也会遇到从前一度权势显赫的大司库、大主教、主教等等,于是只得照童话中妖怪对待不速之客的办法行事,把他们统统捣个稀巴烂,使他们的尸骨变成粮食。
修院城内死气沉沉,它的居民们似乎认为,一切变化在这里都已成为明日黄花,再也不会出现了,这种无稽之谈固然奇怪,却并不罕见。这是从古色古香的事物得出的奇谈怪论,其历史却比有迹可寻的史实更加久远。修院城的街道总是静悄悄的(尽管一有动静,就会引起回声),以至到了夏天,商店门口的遮篷也几乎不敢随着南风飘动一下,晒得黑黑的流浪汉一瘸一拐地走过街头,一眼瞧见这副情景,便会稍微加快步子,以便尽早离开这个叫人望而生畏的体面地方。但要做到这点并不困难,因为修院城内仅有一条狭窄的街道,一头进城,另一头就可以出城,除此以外,大多是令人扫兴的小场地,场地上有抽水唧筒,算不上什么通衢,唯一的例外只是主教座堂门口的那片空地,以及贵格派教徒居住区的一条石板路,这个居住区位在城内阴暗的一角,颜色和形状都有些象贵格派女教徒的头巾。
总之,修院城是另一个时代——过去的时代的城市,主教座堂的钟声是嘶哑的,在主教座堂塔楼四周盘旋的白嘴鸦的啼声也是嘶哑的,至于远在下面教堂内长椅上的那些白嘴鸦,声音就更加嘶哑和含糊了。古老的断垣残壁,圣徒的小教堂,教士会的礼堂,男女修道院,全都混杂在一起,它们的房屋和园子互相交叉,互相限制,弄得难分难解,就象形形色色的混乱概念堆积在许多居民心头一样。城中的一切都是属于过去的。甚至唯一的当铺也早已无人上门去当东西,只能靠出售过期未赎的当头苟延残喘,可是往往找不到买主,其中比较值钱的只是灰暗无光、已在逐渐霉烂的旧钟表,失去了光泽、两只脚已无法揿动的糖钳,以及一些样子难看的零星旧书。修院城内,生活还在向前发展的最显著证明,只是园子里那些欣欣向荣的草木,这样的园子多不胜数,甚至那个破旧萧条的小戏院也有一片可怜的园地,落魄潦倒的艺人在结束了舞台生涯之后,可以直接从这儿走进阴曹地府,至于那得通过一片片红花莱豆,还是一堆堆牡蛎壳,就得根据季节而定了。
修院城中央有一个修女之家,这是一幢颇有来历的砖砌建筑,据说它作过女修道院,它现在的名称无疑便由此而来。整洁的院门里面是古老的院子,院门上有一块亮闪闪的铜牌,标明了它的身份:“特温克尔顿小姐女子寄宿学校”。房屋的正面已十分破旧,以致铜牌显得特别光采夺目,在富有想象力的陌生人眼中,这宛如一位年老体衰的花花公子一目失明之后,嵌上了一片新式的大眼镜片。
也许,古代的修女大多温顺谦恭,从不趾高气扬,她们习惯于俯下沉思的头,因此不致与这个“家”中许多房间的低天花板下的横梁发生冲突;也许,她们手持念珠,坐在长窗的低矮窗座上,为修行默默祷告,而不是把它当作项圈,挂在脖子上做装饰品,也许,她们给活活地关在这些高墙内,生活在偏僻的角落和突出的山墙里边,已根除了大自然赋予她们的无法根除的天性,那种使世界得以绵延不绝的酵素——这一切对那些在这儿盘桓的幽灵(如果有的话),可能是饶有趣味的事儿,但不是特温克尔顿小姐在学期报告中会提及的项目。因为她们既不是特温克尔顿小姐的正规学生,也不是她的非正规学生。那位主持学校诗歌课程的小姐,在这个充满(或者毫无)诗意的领域内,从来不屑把这类无利可图的问题列入教学内容。
据说,在某些酒醉状况下,或者有些催眠状态中,意识往往会分裂成两种不相为谋的状态,每一种都遵循着自己独立的轨迹,仿佛永不中断地延续着(因此,如果我在酒醉时藏起了我的表,那么必须等再度喝醉以后,才能想起它放在哪里),特温克尔顿小姐的情况便是这样,她具有两种互不干预、壁垒分明的生活状态。每天夜间,女学生们上床安歇之后,特温克尔顿小姐就会把头发卷得漂亮一些,把眼睛睁得明亮一些,变成女学生们从未见过的活泼得多的特温克尔顿小姐。每天夜间,到了同一时刻,特温克尔顿小姐便会再度谈起头天夜里谈过的题目,包括修院城中的那些风流韵事,而这是她在白天绝不知情的。她还会提到某一年她在汤布里奇温泉(在这种生活状态中,特温克尔顿小姐总是轻松地称之为“温泉”)的奇遇,当时有一位温文尔雅的先生(在这种生活状态中,特温克尔顿小姐总是温情脉脉地称他为“那位傻呼呼的波特斯先生”)向她献出了自己的心,可是关于这件事,特温克尔顿小姐在她为人师表的那种生活状态中,是象花岗石柱子一样毫无所知的。特温克尔顿小姐有一个同伴,对这两种生活状态同样都能适应,那便是蒂歇太太,一个毕恭毕敬的寡妇,腰板不太硬朗,老是唉声叹气,说话嗓音很轻,她负责管理女学生们的衣着穿戴,这使大家相信,她曾经有过富裕的日子。也许就因为这样,有一个信念在前前后后的仆人中流传不绝,认为已故的蒂歇先生是一位美容理发师。
P21-24
《德鲁德疑案》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小说,由于作家于一八七。年六月九日因脑溢血症突然逝世,小说没有完成。“疑案”也就永远成了疑案。
一
狄更斯是英国伟大的小说家,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可以与莎士比亚媲美,这样一位天才作家的未竟遗作,自然会引起后人的各种猜测和探讨。何况小说又冠以“疑案”的名称,加上狄更斯风格中的各种特点,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侦探小说的兴起和发展,本书便成为许多好事之徒舞文弄墨、穿凿附会的材料,终于形成了所谓“德鲁德热”,各种奇谈怪论也随之而起。一九。五年,狄更斯研究会的《狄更斯研究》创刊之后,讨论《德鲁德疑案》的文章每期不断,占了压倒优势。据该刊一九一一年编的书目统计,有关《疑案》的论文和专著即达八十二种,一九二八年统计,又得一百三十五种。此后虽无专门统计,但据一九七四年企鹅版《德鲁德疑案》编者的粗略估计,除续作、补作、改作之类不计以外,单是以研究该书为名的专著即达十一部,论文达数百篇之多。这些讨论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贾斯泼是否凶手,或是否有罪?二,戴吉利是何许人,德鲁德是否确实身亡?它们的共同特色是抓住小说中的片言只语或个别情节,运用现代侦探小说的技巧,加以想象和发挥,这样的研究当然无助于阐明狄更斯原来的构思和创作意图。正如英国知名作家安格斯·威尔逊在为企鹅版《德鲁德疑案》写的序言中所说,这些研究者大多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小说是狄更斯写的,不是他们写的,因此凡是脱离了狄更斯的整个文学遗产,孤立地探讨这部未完成作品的意图,都是不能允许的。威尔逊指出:“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狄更斯在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中,已完全离开了他过去写的小说的风格,更不必说他旨在创作一部完全以悬念和疑案为主要目标的小说,象他的朋友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那样的作品。”
确实,关于小说的构思和结局,狄更斯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材料,但是他的老朋友和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就这问题所作的说明,还是合乎情理的。福斯特说,一八六九年七月狄更斯在给他的信中谈到,他打算写“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或者非常年轻的两个人,在多年订婚之后,怎样又逐渐疏远,最后终于分手。我的兴趣在于描绘他们的不同的道路,说明不论做什么都无法阻止这必然到来的命运。”但到了八月,狄更斯在给福斯特的信中再度谈到这设想时,已有了些改变,“我放弃了我告诉过你的原来的设想,对我的新小说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新的构思。”福斯特在《狄更斯传记》中接着写道:“不久我就知道,这故事是讲一个舅父怎样谋杀一个甥儿,它的新颖之处在于书末谋杀者回顾自己的谋杀行为,这时在他的想象中,罪犯似乎已不是他,而是另一个受到诱惑的人。在巧妙的安排下,他象淡别人的事一般,说出了他干的一切,因而被关进了死牢,小说的最后几章便是写这些的。在谋杀者发现这谋杀对实观他的目的根本无此必要之后,谋杀事件对他形成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但案情之终于彻底暴露是在书末,因为这时发现了那只金戒指——闪手把尸体丢进了石灰中,戒指的抗腐蚀性使它保存了下来,这样,不仅认出了被害者,而且确定了犯罪的地点和犯罪的人。这就是在该书写作前,作者告诉我的一切。我们知道,这戒指是交给德鲁德,要他在继续维持婚约的条件下,赠予未婚妻的,但最后那次会见使他仍把它留在身边。后来罗莎嫁给了鞑靼,克利斯派克尔娶了兰德勒斯的姐姐,至于兰德勒斯本人,我想,他已死于协助鞑靼最后揭露和抓获凶手的搏斗中。”
……
——截选自《译本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