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理论与实践》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研究员提出的“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在对过去30年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经验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和系统地论述了“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如何根据“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的各项要求,实现普法主体的“精细化”、普法对象的“全覆盖”、普法内容的“系统化”、普法手段的“现代化”、普法效果的“指标化”、普法工作格局的“法治化”,以及如何更好地关注和保障普法领导体制的“统一性”、普法运行机制的“高效性”,从而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实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在促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本书从传统的政府司法行政机关主导逐渐转变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自觉参与, 从重视普法工作中的数量指标转而关注普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充分发挥每一个普法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努力形成稳定可靠的全民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要在制度上得到贯彻落实, 必须依托各项具体的制度措施, 其中, 实现领导体制的集中化, 从法治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建立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等都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