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个人死的时候,你该做点什么?
坐在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舒服的塑料椅子上,等待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因为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
做什么事似乎都不合适。走廊尽头有间看电视的屋子,但去看电视似乎太残忍冷漠了,而且艾米莉亚也并不爱看电视。
她不会针织,也不会绣花,也不爱玩数独。
她不想听音乐,怕打扰到他。即使是最好的耳机,也会漏出一些声音。在火车上都令人厌烦,恐怕对将死之人来说更是如此吧。她不想用手机上网,那可是二十一世纪最不礼貌的事。
而地球上所有的书都无法让她静下心来读。
于是,她坐在他的床边,打盹。她时不时惊醒,被一股恐惧席卷,怕她错过了那一刻。然后她会拉着他的手,但只持续几分钟。他的手干、凉,在她的手中一动不动。最终,它会变得沉重,她不禁忧伤起来,就会再次让它落在床单上。
然后她会再次睡着。
偶尔,护士会给她拿杯热可可,不过这名字实在是叫夸张了。杯子里的东西不热,而是温的,而艾米莉亚很确定,它的制作过程没有伤害到一颗可可豆。它只是浅裸色、微微发甜的水。
乡村医院夜里灯光很暗,染着一层病态的昏黄。暖气温度太高,小小的房间让人喘不过气。她看了眼单薄的被单,印着橙色和黄色花的图案,盖在下面的,是她的父亲,一动不动,那么瘦小。她看得到他头皮上卷曲的几缕头发,已然没了颜色。他的头发一直是他身上的特色之一。他考虑给人推荐什么书时,或是站在一个展台前,思考该往上面摆什么书时,或是跟客户打电话时,总是用手指梳着头发。他的头发是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他总要戴着的那条淡蓝色羊绒围巾,在脖子上绕两圈,即使围巾已经被蛾子占领过了。艾米莉亚一发现蛾子的苗头,就赶快消灭它们。她怀疑家里的蛾子是她去年冬天从慈善商店买的那件棕色厚天鹅绒外套带来的,她买的东西损坏了父亲心爱的物件,这让她觉得很愧疚。
他那时候就开始抱怨不适了。好吧,并不是抱怨,因为他并不是哀怨的人。艾米莉亚表示担心,而他以一贯的斯多葛主义回应,她便没再多想,登上了去香港的飞机。直到上周,一个电话把她叫了回来。
“我觉得,你得回家来。”护士在电话里这么说,“你父亲知道我打电话给你,肯定会大发雷霆。他不想惊动你,但是……”
这一个“但是”就道出了一切。艾米莉亚搭上了第一班回家的飞机。她到的时候,朱利叶斯假装生气,但那只是表面的,他握着她的手,握得好紧好紧,她全明白了。
“他不想接受现实。”护士说,“他确实是个斗士。我很抱歉。我们在尽力让他舒适一些。”
艾米莉亚点点头,终于懂了。尽力让他舒适,不是让他活下去。舒适。
他现在似乎没什么疼痛,没什么不适了。昨天他还吃了些柠檬果冻,一勺一勺的绿色果冻颤抖着送到他嘴边,他都急切地吃了下去。艾米莉亚想,一定是因为果冻滋润了他干裂的嘴唇和同样干燥的舌头。他伸着脖子,张开嘴去够勺子,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喂一只小鸟。之后,他躺下来,累得够呛。那是很多天来他第一次吃东西。支撑他生命的,只有一系列复杂的止痛药和镇静剂。这些药不是什么好兆头,她有时候怀疑它们是否有效。父亲时不时表现出不安,她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但这时她知道药不管事。即使很快做出调整,也从来都不会快速起效。这又会让她不安。这是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死循环。
可这个循环是有尽头的。路口已经过了。祈祷康复是没用的。即使是最乐观、最相信奇迹的人,现在也该知道没用了。所以,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他痛快、舒适地离去。
护士掀起被单,看看他的脚,用轻柔的手指摸了摸。护士看艾米莉亚的眼神告诉她,不需要等太久了。他的皮肤是苍白的灰色,就像大理石雕像的颜色。
P7-10
生活中要是真有一家夜莺书店,能给我们带来它所施展的魔力就好了。
——《约克郡邮报》
艾米莉亚·南丁格尔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家美丽的小镇书店,她竭尽全力想让这家书店生存下来。一部非常吸引读者,特别温暖的小说。
——《读者文摘》
书店,似乎早已被现代人所遗忘。没有电商的折扣,没有电子书的便携,书店好像渐渐走出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可每当我捧起一本书,总是会有无数关于书店的记忆涌来。
高中时喜欢在体育课和自习时躲在操场旁的书店里偷看书,全是教辅的书店里,有一两个书架上摆的是文学书,我就是在那儿一本一本读完了村上春树的全集,也是在那儿开始认识后来迷得一发不可收的当代英文文学。曾经躲在书架后堆货的地方,被书店老板抓住过。后来回忆这段时光,不禁觉得这事有些林海音《窃读记》的感觉。
在美国实习的时候,工作很忙,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下了早班多坐一站公交去连锁书店巴诺书店看书。工作日看一下午,休息日可以看一整天。这家店很开放,摆着几张桌子,供阅读俱乐部讨论,也有学生去那儿写作业。我则是每次进店就搜罗几本书,一本一本换着看。后来我还有了自己最喜欢的座位,为了抢好的座位尽力去早些。在那儿看书看了半年,直到离开时才买了几本书,加上几份纪念品,我拿着创意写作练习的本子去结账,收银台的小哥问我是不是作家,我笑答,不算,不过是想试试写作罢了。我终究没有写下多少东西,因为只顾翻译别人的文字。
去一座城市,最开心的也是拜访那儿的书店,因为想见识大名鼎鼎的鲍威尔书城(号称是全世界最大的独立书店),专程去了波特兰;也去过洛杉矶的“最后的书店”,纽约的众多独立小书店,每家书店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多一本书不多,少一本则是一辈子的遗憾。
读“写书的书”对爱书之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乐趣,就像《偷书贼》里一样,不论你的人生上演着怎样的故事,书都可以是灵魂的港湾。
《夜莺书店》是一个温馨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书店里。说起英国书店,不得不提电视剧《布莱克书店》,虽说二者风格完全不同,却同样有着英国小镇书店那种独立感,而能改变读者人生的,正是这种不起眼却是一些人全部生活的书店。
愿每位读者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在最爱的书店里,一杯浓茶、一首慢歌,体验一家书店里的悲欢离合。
2016年10月
若是一年前有人告诉他,今天的他会站在这里—一处空店面前,推着宝宝的婴儿车,慎重地考虑买下店面,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能买下这辆婴儿车,也是他的运气。他一向留意牛津富人区的旧物甩卖,因为这份好奇,他必须去看看。卖给他车的,是一对夫妇,将要带着两个孩子搬去巴黎。婴儿车几乎是全新的,非常高级,女王可能会用的那种—或者应该说,女王的保姆会推这种车。女主人说只要五英镑。朱利叶斯很肯定,它不止这个价,她只是太善良了。不过,最近的事教会了他,要接受别人的善意。要在别人改主意之前,欣然接受。于是他买下了婴儿车,用米尔顿宝宝消毒片认真地擦了一遍,即使车本来就很干净,然后他又买了全新的床垫和毯子,就这样,他的宝贝有了个完美的巢—直到她学会走路。
小孩子多大能学会走路呢?问黛布拉是没用的—他母亲不食人间烟火,只待在她那广藿香浸润的韦斯特伯恩格罗夫地下室公寓里,他的童年在她记忆里也是模模糊糊的。黛布拉说,朱利叶斯两岁时已经会读书了,他并不怎么相信这传奇之说。不过,他记忆里,自己确实一直会读书。读书对他来说,就像呼吸。说到育儿,他就不能指望母亲给他什么建议了。他总觉得,他能好端端地长大,也是个奇迹。她经常把他一个人留在小床上,自己在傍晚时去街角的红酒吧。“能出什么事呢?”她这样问他,“我才离开你一个小时。”也许正因如此,他对女儿的保护欲才如此之强。即使是视线离开她一秒钟,他都不愿意。
他又打量了打量四周光秃秃的墙。潮湿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而潮湿是致命的问题。通往夹层的楼梯已经腐朽了,他还被告知,那段楼梯不能走。阳光透过大门旁的两扇落地窗洒进商店,照亮了金色的橡木地板和天花板上华美的纹饰。空气中的尘埃让它有如来自天外:一家鬼店,等待,等待什么事情的发生,等待一次转变,一次翻修,一次新生。
“店面原来是开药铺的。”经纪人说,“后来又开了古董店。说是古董—可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垃圾。”
他确实应该征求一些专业意见。做一次建筑结构检测、问一问做防潮层的估价—可朱利叶斯感觉轻飘飘的,他的心在怦怦直跳。就是这里了。他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他和宝宝住在楼上的两层再合适不过了,就在商店的楼上。
他们的书店。
他在三周前开始搜寻,因为他意识到,他跟女儿要过上正常的生活,就必须开始采取积极行动了。他考虑了自己的经验、潜力、资产,还有作为单亲父亲的特殊情况,最后决定他只有一个选择。
他去了图书馆,拿了一份广告黄页放在桌上,旁边是详细的国家地图。他以牛津为中心,画了一个半径为十五英里的圈,思考圣诞镇、达克灵顿、古溪这些地方适不适合生活。接着,他梳理了周边有记录的书店,在书店所在的镇画了个十字。
他列出剩余没有书店的镇。一共有六个。接下来,他每隔几天去考察一个镇,转好几趟公交才能到。前三个镇都黯然而没有灵气,他差点失望到放弃找寻,但匹斯布鲁克这个名字让他觉得很舒心,于是他决定,在放弃这个追求前,最后再试一个地方。
匹斯布鲁克在科兹沃尔德山区的中央,坐落在他画的圈外缘:他所能接受的地方里最远的。他下了公交就去找商业街。商业街街道宽阔,树木成荫,错落的金色建筑布满街道两旁。有几家古董店,一家老式肉铺—窗口挂着兔子、野鸡、腊肠,还有一家大型驿站,几家餐厅,一家奶酪店。妇女协会在市政厅前开甩卖会:她们摆开折叠桌,桌上放的大蛋糕涂着足足的果酱,新鲜的蔬菜还粘着泥土,草本盆景盛开着紫色、黄色的花朵。
匹斯布鲁克充满活力,人们以一种安静却有目的性的方式奔忙,就像夏日午后的蜜蜂。大家会在街上停下来互相交谈。餐厅里气氛愉悦,生意红火。收银柜似乎在叮当作响:人们热情地购物,似乎很享受消费。一家雅致的饭店门外种着一棵月桂树,漂亮的菜单摆在玻璃柜里,用以介绍法国新式菜系。甚至还有一家小剧院在演王尔德的《认真的重要性》。不知怎的,朱利叶斯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他很爱奥斯卡·王尔德,还写了一篇关于王尔德的专题论文—《论奥斯卡·王尔德对威廉·巴特勒·叶芝的影响》。
他把这部剧当作对他的暗示,继续探索这里的街道,以防调查不够彻底。他心里害怕,下一个转角他就会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他一来到匹斯布鲁克,就想把这里变成他的家—他们的家。不过,这样美好的地方怎么会没有书店,倒是个谜。
毕竟,没有书店的镇子就是少了颗心脏。
对匹斯布鲁克的所有人来说,多一家书店都是好事。朱利叶斯看着街上的每一个人,想着他们都是潜在的消费者。他可以想象到,他们拥进书店,请他推荐书,可以想象他将顾客的书装进袋子里,了解他们的好恶,为一位顾客留下一本书,因为他知道这位顾客肯定会喜欢它。他会看着他们在书店里逛,目睹他们发现一位新作家、一个新世界时的喜悦。
“房主可能接受不高的价格吗?”他向房屋中介问道。中介耸了耸肩。
“可以问问看啊。”
“这房子得好好翻修。”
“这点会纳入价格考虑的。”
朱利叶斯说出他给的价格:“这是我的最高价位了,也是唯一的。再高我就付不起了。”
四周后,朱利叶斯去签合同,他不禁觉得惊讶。他从没想过,自己会独自一人(好吧,他还有母亲,但她帮忙的能力跟巧克力茶壶差不多)带着一个婴儿,开书店。宝宝伸出海星般肉肉的手,他让她攥住自己的手指,心里想:真是美好的生活。命运确实很奇妙。
若是两年前的那天,他没有在那一刻抬头;若是他没有转身,而是继续整理旅游书籍,让同事去帮那个一头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般红发的女孩……
六个月后,他经历了几周的尘土、污垢、木匠活、打扫、粉刷,付了几张让他心疼的账单,好几次恐慌发作,接了无数次货物,终于把商店的招牌重新挂了起来,深蓝和粉色的牌子上写着“夜莺书店”。招牌上的空间不够写“为独具慧眼之人提供读物的书商”,可他的角色正是这样。一个书商。
世界上最棒的书商。
维罗妮卡·亨利著的《夜莺书店》记述了毕业于牛津大学的朱利叶斯·南丁格尔,在一家书店打工时,遇到了一生挚爱。他们一起开了家虽然不大,后来却成为很多人心灵庇护所的“夜莺书店”,并且有了一个女儿。
父亲去世后,艾米莉亚·南丁格尔努力维持着书店的正常运转。把书店卖掉的诱惑太大了,但她怎能违背对父亲的承诺?
莎拉·巴斯尔顿,匹斯布鲁克大宅子的主人,过去几年里,她都把书店当做躲避问题的世外桃源……
杰克森搞砸了自己的婚姻,他向艾米莉亚咨询,应该给儿子读什么样的书,但是杰克森还有个秘密……
还有托马西娜,非常害羞,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开了家临时餐馆。她暗恋一个在书店烹饪书架碰见的男子,后来却没再遇到。她能鼓起勇气说出心里的感觉吗?
《星期日泰晤士报》(The Sunday Times)畅销书。
他和她留下的不仅是一家书店,还是大家的心灵庇护所。
推荐给《查令十字街84号》《岛上书店》《解忧杂货店》的读者。
让爱书人梦想成真的故事。
他和她留下的不仅是一家书店,还是大家的心灵庇护所。
本书为维罗妮卡·亨利著的长篇小说《夜莺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