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会是你读过平淡的一本青春图书,没有车祸,没有堕胎,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情仇,没有波谲云诡的心计,更没有曲折的身世谜团。
这里只有快乐又烦恼的学校生活,身边喜欢又讨厌的同学们,和我们绝大多数人所经历的差不多。这些同学们在一起玩玩打打了三年,然后各奔东西。好多年之后,有一个同学结婚了。从收到第一张结婚请柬开始,从参加第一场同学的婚礼开始,我们才意识到,青春真的结束了。
而那个藏在心里暗恋的人的影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得模糊。
彭湃所著的《那时我还很年轻你也不懂爱》一书,作者用最质朴清新的笔触,还原了我们的青春。
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三十岁的你是什么样子?
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所有成年人的恶劣和卑微都不会出现在你身上?
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你有没有全身充满了征服世界的勇气?
彭湃所著的《那时我还很年轻你也不懂爱》一书,从“我的高中同学结婚了”为角度切入,回忆高中时代,用一贯简练精准的文字,探寻失落的青春,和那些念念不忘却没有回响的爱情。这是故事,也是镜子,从镜子里我们看到的是不同的人,却是相似的青春,相似的爱情,相似的你我。
今天我一个高中同学结婚,在酒店设了午宴。我前去参加婚礼,同时等于参加一场小型的同学聚会。来得早的同学们围满一桌,特意腾出两个空座位,其间不停有散客觊觎,都给挡了,直到茄子出现。
茄子这个人吧,不客气地说,就是班上的学渣代表。那时候,每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放学了就窝在网吧打游戏,成绩烂得孔子转世也教不好。偏偏这人还长着一张特欠的嘴,再加上一张堪比城墙厚的脸皮,基本天下无敌。可谁能想到呢,曾经老师眼中最看衰的一块料,如今却摇身一变当上了某银行贷款的地区经理,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嘴皮子功夫更是与日俱增,下楼买包烟的工夫,都能把人家超市老板给忽悠得鬼迷心窍,恨不能立马背着老婆把房产证偷出来跟他贷个几十万块钱。
茄子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咧嘴一笑:“哟嚯,同志们都到齐啦。”
大家不说话,只是贱贱地笑。
这厮反应倒是快,一见旁边空着两个座位,立马狐疑地问:“还空着张座位给谁呢这是?”他朝旁桌的老同学打招呼,“喂,小张,过来呀。一桌9个人像什么话啊,太不喜庆了!赶紧把人头凑满了。”
学渣代表之二的王贺贼兮兮地说话了:“这座位有人了,你别瞎操心。”他抬头往门口一瞄,乐了,“说曹操曹操就到。”
酒店门口,小绿正四处张望,在人群中寻找着熟面孔,大家赶紧热情地挥手:“小绿,这边!”
茄子大惊失色,拔腿就跑,却让大家活活按住了。
“我就知道有鬼!搞半天你们在合伙坑爹呢!”茄子叫嚷着,明白在劫难逃。
我连忙送上一杯水:“来,哥们,别紧张,喝口水压压惊。”
一点也不夸张,茄子整个人都在抖。他接过茶杯仰头就是一大口,喝到一半就“扑哧”一声来了个天降甘霖,在座的同学开怀大笑——那一杯是特意准备好的白酒。
茄子恼羞成怒正要开骂,小绿走过来了,他立刻变成了哑巴。
小绿这个名字自然是外号,因为高中那会她特别偏爱绿色的衣服,绿裙子、绿毛衣、绿围巾、绿羽绒服,连书包都是绿色的。客观来说,绿并不讨喜,男孩子自不用说,看到绿帽子什么的就避之不及;即使是女孩子,穿上绿色的衣服,大多数不是丑就是奇怪,但小绿不会,任何绿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透着一种温柔又无辜的文静。
上高中那会,班上有三个美女。小绿最低调,人气却最高。后来我总结了一下,究其原因还是她情商太低了,腼腆、单纯,说话永远低着头红着脸,软声软气。对于这种美得不自知的女孩,男生通常是没有免疫力的,茄子首当其冲。 上高三的时候,班上其余两位美女都名花有主了,小绿更是成了沙漠中的唯一的一块绿洲,被无数男同胞虎视眈眈。那时候,喜欢小绿已经不单是枯燥学习生活中的精神寄托,而是上升到了一种证明,仿佛班里的男生谁要不喜欢小绿,那就一定是性取向有问题。
茄子的性取向最为坚定。
他对小绿的爱慕,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整天张嘴闭嘴都是她:我家小绿今天穿的裙子这么短,便宜你们这群孙子了;我家小绿今天的发型美得哎哟喂,别说人了就是狗见了也把持不住啊;我家小绿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种山炮啊,备胎也轮不到你,洗洗睡吧。
P10-12
有句话说:人不是慢慢老去,是在一瞬间老去。
还有句话说:人不是慢慢长大,是在一夜间长大。
可见,无论长大、老去,还是别的什么变化,都需要契机,残酷一点说,是需要当头棒喝、一针见血,这样我们才能从浑浑噩噩中惊醒,认清自己所处的位置。
而我呢,是在收到第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请帖那一天,意识到青春的远离。
在这之前,我写过好几本青春小说,我对青春进行赞美、歌颂、怀念、感伤、祭奠,但我从不觉得青春在远离,恰恰相反,正因为我对青春还持有如此强烈的情感,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我还很青春。
可是当2014年那个下着小雨的春天,我打开高中同学的婚礼请帖时,巨大的苍凉感将我笼罩。我意识到,不管我还在如何挣扎,青春过去了,属于我那个时代的朋友们,都到了结婚生子步入中年的阶段了。
人都害怕孤独。
多勇敢的人,才能不屑一顾地站在人群之外。
很惭愧,我不勇敢。
我认识的那群朋友老了,于是我也老了。
婚礼那天,老同学都到场了。变化自然是翻天覆地的,但仔细看,又还可以从他们的面庞和眼神中找到昔日年轻过的痕迹。
我们喝酒、吃肉,高声畅谈,慷慨激昂地追忆往昔,小心翼翼地诉说现在。大家都很羡慕新郎和新娘,他俩是我们班上唯一一对从高中坚持到现在并修成正果的恋人。说真的,高中时代的爱情和理想,能坚持下来的人又有几个?
那顿酒席上,我一直想,大家是怎么就突然变成了现在这样呢?
当然,我不是说现在的大家混得不好——有个土豪都开着两百多万的车过来了啊,虽然他以前的梦想是当个诗人。我知识觉得,这中间的过程不应该被大家几杯酒就一笔带过匆匆遗忘,这中间发生的事才是真真实实的属于我们的青春印记。
有些念头一旦在脑中成型,就再也无法驱赶。
我决定写一本书。
我要把昔日那些老同学的故事记录下来。
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小说里的“我”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我,小说里的主人公们,也都是我现实生活中的老同学,故事里的很多事都是真实的。
这本书于2014年冬天完笔,当时在杂志连载时人气很高,可我一直拖到两年后才集结出版。主要是因为心中有所顾虑,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在擅自曝光朋友们的生活——熟知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在讲谁的故事。
所以这两年,我陆陆续续在做一件事:找到书中每一个主角,逼他们看稿子,逼他们同意让书稿出版。谢天谢地,最终他们都屈服于我的淫威,除了有个别老同学希望我能把他写成帅如吴彦祖、富如王思聪的角色,最后遭到我无情的拒绝。
如果你在看这本书,你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同学录。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你会看到很多似曾相识的面孔,会想起很多陪在你身边或者已经各自天涯的同学。
我想说的是,不管现在怎样,无论今后如何,请一定珍惜他们、想念他们。
因为他们的存在,是你青春的唯一凭证。
PS:
除了十三篇同学录风格的小故事外,这本书还收录了我写作初期(2009年)的一个中篇小说。如今再看这篇小说,文笔青涩、故事狗血,缺点数不胜数,但它还是有优点的,那就是很年轻。
稿子是我在高中时代创作的,故事里留下很多只属于那个年代的印记。每次翻阅,那些趴在课桌上疯狂写字、迷茫不安的日子似乎又回来了。
留下来,给自己怀念,让你们笑话。
以上。
彭湃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