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半夏著的《铅灰暗红》是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少女的非常视觉,在貌似轻松的说笑里,惊觉人类历经曲折却能归于美好的重要依据!小说的每一章都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借贯穿全篇的主人公红英之眼,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细部”。这部小说直书人性的光辉和温情,在一派铅灰的底色上涂抹一笔一笔暗红的调子,有较高的文学价值。这部小说刊发于韩少功主编《天涯》,刘醒龙主编《芳草》,并受到韩少功和刘醒龙的大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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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铅灰暗红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半夏 |
出版社 |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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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由半夏著的《铅灰暗红》是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少女的非常视觉,在貌似轻松的说笑里,惊觉人类历经曲折却能归于美好的重要依据!小说的每一章都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借贯穿全篇的主人公红英之眼,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细部”。这部小说直书人性的光辉和温情,在一派铅灰的底色上涂抹一笔一笔暗红的调子,有较高的文学价值。这部小说刊发于韩少功主编《天涯》,刘醒龙主编《芳草》,并受到韩少功和刘醒龙的大力推荐。 内容推荐 由半夏著的《铅灰暗红》以笔记体小说的形式记录“文革”时期的非常故事,讲述被纪录者独特的生命姿态。 借主角小女孩“红英”之眼,目击众多“残渣余孽”五味杂陈的故事。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淡的,咸的。悲的,喜的,奇的,怪的,神的,仙的,冷的,暖的。正常的,非常的。在貌似轻松的说笑里,惊觉人类历经曲折却能归于美好的重要依据! 聆听那些被历史喧嚣轻易盖过的一丝微弱之音。献给在时代缝隙里开出生命奇葩的人! 目录 自序 引子 一匹受惊的马 偷看美人柳惠兰 老翠 霸地草 大厚的声音 八姨的表情 花夭 民兵五连连长 罗盛教的老乡 姚舜父子失踪事件 花子老五捉奸记 粪贼 苹果园里的坟 黄君的爱情 张嘴闭眼之间 五七干校来的小鱼鱼和胖虫虫 转弯子公社 鲁宁老师 一根在血管里游走的缝衣针 九车间的甜蜜情人 背锅老二跛子老四憨包老大 细细打磨的钩针 俱乐部 一只搞穿梭外交的兔子 水红色的指甲花 雁鹅肉 后记:狗屎花和勿忘我 试读章节 酱油厂是老咀山旷孩子们向往的地方,只要能进去,往烤炉边一站,烤糕点的师傅怎么都会通情达理地拿一小块才出炉的糕点打发他们,因为那咂着指头眼巴巴望着烤炉的小馋嘴们口水都快滴千了! 然而酱油厂不像洗沙厂、木工厂那样随便,随时可以放小孩子进去玩。 酱油厂有两扇巨大的木门,一般人很难进去。守门的是一个白胡须老倌。看他的年龄少说也有70岁了,嘴里随时咂着一管长长的烟锅.他老人家坐着时,烟锅头拄在地上,偶尔站起来时他手里的烟锅杆斜伸出来会挡路。老人家永远都穿一件旧时的长衫子,衫子的脚边都罩到脚踝那儿了,长衫子是阴丹蓝的布做的,洗得泛白了。 尽管只是这样一个白须老人守大门,你别以为就可以趁他打瞌睡时偷个大冷宝混将进去,那你就错了,他的一双眼睛像鹰隼一样尖。 酱油厂让红英感兴趣的地方还有那驾三匹高头大马拉的大马车,它早晚各进出酱油厂一次,每天运两大车柴火煤炭进去然后空车出来。酱油厂烤糕点的炉子以及一刻不歇熬着酱油的大灶就靠这驾马车拉的柴炭供给能源。 老咀山旷建旷初期曾征用过当地人的小马车拉旷石,后来便都是解放牌、东风牌汽车搞运输了。所以老咀山旷最漂亮的马车就是酱油厂的这驾了。其它那些出现在建筑工地搞点小规模运输的马车都是一匹马拉的小车.而且马的个头也特别的小,通常都是云南的土著矮种马。酱油厂这驾车的三匹马中,两边是枣红色大马,中间一匹是白马,当然,它们其实是三头健壮的骡子,它们的爸妈是马和驴子。骡子长大了是生不出小骡子的,它们一辈子生下来就是专门给人出憨力气千活的,它们体格健壮,浑身都是蛮劲,耳朵都短短的,直棱棱地立着,这点常识红英是听爸爸刘开义说的,红英的爷爷旧社会是赶马帮的,驮着普洱茶出去。去缅甸去印度,一去数个月,又驮着洋纱洋货回来。红英的祖父赶马帮到缅甸还带回来一个缅甸女人,后来就留在中国没回去了,红英五岁跟爸爸妈妈回腾冲老家时,爸爸让红英叫那个缅甸女人“缅奶”。唉,发岔了,岔到缅奶那去了,这个打住。又传说,酱油厂那驾漂亮马车的那三匹高头大马是退役的战马,这个传说让红英莫名地兴奋。 生肖属马的红英喜欢马却差点惹出一桩凶险的大事情来,谁又料得到呢? 赶这驾车的马老板是一个戴着瓜皮小帽的中年汉子,身上常穿一件羊毛毡做的马褂,褂的前襟后片下半部一圈都是包袋,一副当地彝族山民的典型装扮。 这天,午饭后拉来的柴炭下完后,马老板把三匹马儿解放.给它们仨脖子上都挂上一个长长的布料兜,犒劳它们,马缰绳拴在料厂旁边的一棵木柱子上.做完这一切,马老板走到一处屋檐下的阴凉处席地而坐。 P14-15 序言 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南非作家纳丁·戈迪默说:“我们是被迫走向个人的领域,写作就是研究人的生存状况,从本体论的、政治的和社会的以及个人的角度来研究……在个人生活中发生的事件,历史连一半都讲述不了。” 我在我每一本长篇的自序或者后记里都会引上这一句话。 是的,是时候了,离开那时有了三十年的距离。这样一段岁月逐渐拉长的距离,让我可以对那个风声鹤唳的时代有一种客观的回忆了。 一段时间里我较集中地读了一些著名作家围绕着一座城一个镇甚至一条街区展开来写的长篇小说或随笔,它们都采用了这样的结构,没有一个线性发展的主体故事,所有的篇章都可独立成章,有隐约的联系,但只是人物或事件的某种牵扯。土耳奇作家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印度裔英籍作家奈保尔的《米格尔街》,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捷克作家杨·聂鲁达的《布拉格小城画像》、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或许都可以作掌上观,它们都是我非常热爱阅读的作品,有的不仅只读了一遍,而是反复地读了两遍三遍。 别人写过“文革”时代结束前后的无数城市的故事,甚至一座城市里某条街某个围墙圈着的大院里的故事,写过无数县城小镇乡村的故事,可是我还是要写下属于我的故事。 我那个地方早年的故事肯定有不同于城市不同于乡村不同于县城的独特之处,我的那个地方是中国的一个冶金工业重地。它地盘不算大,但是那里的人真正地是来自全国来自五湖四海。有人生活的地方就有故事,何况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的故事。 那个地方的故事枝枝桠桠,盘根错节。穿越时空,我可以把那地方的故事,以一块一块碎片来打补丁似地缝缀它。那是我年方10岁的眼睛看见的故事,我的眼睛里还没有揉进杂质,我的眼白还微微地蓝着,我的瞳仁还像皂荚树剥开来的苦里珠一样黑漆漆的。我10岁左右的生活还是一种童年视觉,那时我还没有来月经还没有发育成一个羞涩的少女,我的两个乳房还瘪瘪的,两个小小的乳头,一圈小小的乳晕就像衣服上的两粒按扣,钉在我瘦叽叽的身子上。 10岁孩子的记忆力空前绝后的好,那时候听过的一种声音看过的一张人脸的表情闻过的一丝味道,都会在一瞬间让我把那个地方的人和事重新捡起来,拼出一个图景来。 我热爱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喜欢贾樟柯的电影《站台》,顾长卫的《孔雀》,王小帅的《青红》,喜欢刘欢的歌曲集《六十年代生人》。我自信地认为我的个人记忆将与他们的个人记忆汇聚成一种集体记忆,精彩互补。 余秋雨先生在写作了《借我一生》后,原创了一个词汇“记忆文学”,有很多人反对“记忆文学”这种说法,认为记忆是真实的客观的存在,是纪录,而文学是创作,有提炼、升华和想象,有技巧。 我想说的是记忆其实是不完全可靠的,想一想,我们的大脑并没有把自己经历的所有人和事全部记下来,而是有选择地记忆,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的记忆常会引起争论,因为每个记忆者记忆事情的角度不同,视点不同,记忆的结果就不同,甚至完全不同。 在个人记忆之外其实还有着相关的其它往事,这些你当时没记住的往事只是隐匿于你的记忆之外,并不能说它没有存在过。你印象深刻,强烈地记住的人和事一定是因为它们曾像一粒子弹击中过你,你当时被惊动被感动被触动了,你大脑沟回间大脑皮层上记忆神经元敏感地捕捉过这种刺激,然后它们可能沉睡,直到环境适宜时苏醒。 2007年9月我从云南到了北京,参加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为期五个月的学习。我随身带了寥寥四五本书到学校,其中一本是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自传性作品《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他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我没有带他那本在世界上发行量很大并藉此获奖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红》,原因只有一个,我想我更喜欢阅读一个人的成长故事,因为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还是人自己,我认为每一个人从小长大,他一直是在参与着这个世界的建构的,一个叫奥尔罕·帕慕克的人他如何就成了今天的他呢? 我从来不讳言,《铅灰暗红》这本书相当于我的成长自传。但是它又不单单是一次对人生经历老老实实的复述,它还有大量虚构和想象,而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错过那个时代的一些细部。那些细部就是时代的缝隙里的景象,它们曾是活生生的。 在书里,我写了好些稀奇古怪的人,其中有各种流氓坏分子,有各种真疯或装疯的疯子,甚至一些残障弱者,有惨死者暴死者,这些人中有性情扭曲者或不顾一切的思想解放者。现在,我认认真真地思索这些人及他们的故事,我发现,我的某种审美品味竟然是被称为“流氓”的人启发的,我的成熟而被事实证明的判断竟然是某个社会的“残渣余孽”教会的。那个年代,他们想追随主流,却置身边缘,这些人的人生滋味值得我今天咀嚼,我把我书里的人物看成是时间窄缝里开出的一朵朵奇葩。 公元前388年,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敦促雅典城的长老们放逐所有讲故事的人,认为他们对社会是一种威胁。柏拉图指出:“作家摆弄的是思想,但不是以哲学家那种公开而理性的方式,而是将思想掩藏在艺术那诱惑人心的情感之内。”柏拉图断言,讲故事的人都是危险人物。某种意义上我倒是希望自己成为柏拉图特指的那种作家,一个讲故事的危险人物,把思想隐藏在了诱惑人心的情感之内,因为那会表明我的文字有一种过硬的思想质地。 我悄悄地藏身暗处,看着光亮的世界,分辨其纹理,理解、体会并穿越别人的生命。于是,我通过书写,再次聆听到了那被历史的喧闹和欢乐之声轻易盖过的一丝微弱之音。 我把书定名为《铅灰暗红》是因为,铅灰与暗红这两种色块在一起很和谐很好看,那散发着金属冷光辉的铅灰色衬以一抹暗红,会在一派凝重间突然跳跃出一点温暖一点生动——我盼望着我的读者读这本书时有这样的感受。 多年前反映纳粹迫害犹太人的电影《辛德勒的名单》打动了我,整部电影一直是黑白画面展示纳粹的残酷和犹太人的悲伤,但在电影结尾时画面突然变成了彩色,半个世纪后,那些被救助而幸存下来的人们前往墓地纪念恩人辛德勒,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姑娘从画面上缓缓走过。 是那个红衣小姑娘让我因为悲伤而含在眼里的泪花夺眶而出,那一瞬,我的悲伤得以化解,我的情感得以释放。 在我40岁的某一天我决意要把30年前的一段生活记忆复活,并且固执地确信只有我才能完成那段日子的记录,这事非我莫属,而且必须完成。一种眷念一种无法割舍的纠扯便开始缠绕我,让我不得安生,这是我的宿命,而今我即将50岁。 我要在线性的时间维度里,淘洗过往的记忆。我认为我付诸文字的叙述真的会有社会学和史学的价值,而一张张我的私人照片传达的信息也是对公共生活的显影,因为,不论是现在写下的文字还是那些旧照片,它们最终不仅仅只是我一个人的历史了。 真正让生命丰美的,往往是即将遗忘的前尘影事,那是潜藏在心田深处的老根,虽然忘了浇水却还没有枯死。 我的心里装着很多故事,我想告诉读者的是我鲜榨了它们,在它们还没有干枯的时候。 2016年2月19日修定 后记 晓得大耳巴吗?那是一种病,学名腮腺炎。 我10岁的时候得了一次大耳巴,大耳巴是一种传染病。因为突然间好多小孩都生了大耳巴,两个腮帮一下子像发面馒头肿得厉害,脸孔变形,一家人有个孩子得了病,其余的兄弟姊妹也马上就会得。职工医院里一时间全都是吃药打针的小孩,可能那时的医疗水平很低,我吃了很多药打了好多针,腮帮子还不见消肿,而且把病也传给了妹妹。我妈急得不得了。 好心的邻居拿来了熬制多年的杨梅膏,教我妈给我们姐妹俩抹在鼓胀着的腮帮上,说是很管用。我妈把杨梅膏涂在黄草纸上做成狗皮膏药的样子给我们姐妹俩脸上贴了两张。 我去照镜子,嫌丑,坚决请病假不去上学了。不去学校上课,我高兴得很,也不管生着病,爹妈前脚去上班,我后脚撵着就跑出去疯玩。玩伴们几乎都是脸上抹着酱色杨梅膏的孩子,没病的孩子上学去了。合并同类项,一群得了大耳巴的孩子一起撒野。三天过去,没见好,我妈急得到处去访治病方子。 秘方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天我妈在公共厕所里解手时听得一土方,据说灵验得不得了,保准药到病除。那方子简单:狗屎花的根和红糖一起捣烂,然后敷在患处。 我妈立马回家拎着小铲子带着我们姐妹俩去被我命名为小桃花河的河埂子上挖狗屎花的根,那一季正是狗屎花盛开的日子。 我妈用洗净的狗屎花的根用研臼和着红糖捣得稀烂,用两条纱布兜着药糊糊,给我们姐妹俩一人脖颈上系一条。我往镜子里一瞧,活像电影里头部受伤的伤病员似的,比贴杨梅膏还难瞧。我和妹妹只好缩在家里哪也不敢去了。 嘿,神了,一天之内我们的脸竟然消肿了,嗓子眼不疼了,食欲有了,大耳巴病完全好了,我立即要求吃盐水焖洋芋两个,我爸爸说,小孩子每得一次大病过后都要狠长一下身体。 后来。只要见着別人家的孩子得大耳巴,我妈就热情地把那剂好方子告诉人家。得过那一次大耳巴,我们姐妹俩从此再也没有染过那病。现在的孩子不得这种病了,因为从小就打过腮腺炎的预防针。 那种在夏天的田埂子上摇曳着的蓝紫色的细碎小花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它的名字是那么不雅——“花”字前面加个“狗屎”的前缀。 绝的是,我在读大学生物系学植物分类学的时候,老师带我们下乡采标本,他指着那田埂子上的一丛蓝花花问我们平时把它叫什么,我冲口而出:“狗屎花!”老师笑着点点头,说:“我把它的学名告诉你们,你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它的学名叫‘勿忘我!’,外国人把这种野花培育优选出来,取了一个好名字,它便在国际花卉市场上很有身价。在国外,情人之间互赠‘勿忘我’表达爱情。” 全班同学都讶异得直眉愣眼的,当时是八十年代中期,昆明的花卉市场上大家还没见识过人工培育的“勿忘我”花。 后来我在翠湖公园里看见一种引种的紫红色的不起眼的十字花科(平时吃的白菜、芥兰等等就属于此科)的花卉,其学名正是诗意而浪漫的“紫罗兰”时,我就不再见怪了。 狗屎花的种子表面有带倒勾的纤毛,它千枯后,牲畜、田鼠、人打它旁边过,那些小种子会趁机粘挂在动物皮毛上或人们的袜子、裤脚上,小时候我穿的尼龙袜最枯狗屎花的种子,等发现后用手扯下来丟弃,正好是帮它们传播了种子。狗屎花的种子在我命名为“老咀山旷”的孩子们的嘴巴上,叫“粘娘娘”。 轻贱的狗屎花,它的根治愈了我的腮腺炎,它的学名叫“勿忘我”。 轻贱成为一种美丽,我忘记不了的奇美。 在时间的缝隙中,我为到处盛开的生命奇葩感叹。 世界如此浩大,有着如此明显的复杂性。 我试着在一派铅灰的底色上涂抹一笔一笔暗红的调子,我用笔记体小说的形式讲述被纪录者独特的生命姿态。 那些独特源自人性的或明或暗,出自疼痛的内心,出于深层的血肉。 在本书的自序里我说我要鲜榨我内心的那些故事,现在我再回头看,鲜榨过后滴滤下来的的确有了种种不同的滋味: 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淡的,咸的;悲的,喜的,奇的,怪的,神的,仙的,冷的,暖的。正常的,非常的。 当我写罢此书的正文来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读过不下十遍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最著名的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小说里的中国通阿尔贝先生意外地获得了他正苦心孤诣研究着的中国古代一个作家的作品残句“我将我的交叉小径的花园,遗给各种不同的(并非全部的)未来。”阿尔贝先生于是突然了悟,那部混乱难解的书就是那个迷宫一样的有着很多交叉小径的花园。 个人的命运是同一条时间轴线上踩踏出来的一条一条小径,它们重叠交叉着。《铅灰暗红》不是神秘莫测的花园迷宫,它很有可能是一团故事的麻。但我奢望着要把它遗留给没经历过这段历史的未来的人们,他们一定会从其中理出些头绪来。 书评(媒体评论) 《铅灰暗红》是云南作家半夏的长篇笔记体小说,曾在我主编的《芳草》上发了十万字。写“文革”的小说这些年不断涌现,但她的角度与众不同,通过她的书写,我们再次聆听到被历史的喧闹和欢乐之声轻易盖过的一丝柔美之音。作者倾其所历华年,给那些在时代的缝隙里开出生命奇葩的人们献上了一部力作! ——茅盾文学奖得主刘醒龙 半夏的《铅灰暗红》,最早的几个篇章是在我任《天涯》杂志主编时发表的,十来年前的事了,她的《铅灰暗红》有社会学和史学的价值。 ——著名作家韩少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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