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垃圾及其危害性
(一)海洋垃圾的界定
(二)海洋垃圾的形成
(三)海洋垃圾的危害
二、海洋垃圾污染的国际法定位
(一)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跨界索赔在国际法上难以成立
(二)保护海洋环境是一项国际法上的普遍义务
(三)国际环境法上的“对世义务”
三、中日韩三国海洋垃圾纠纷解决的紧迫性
(一)污染严重,亟待解决
(二)中日韩三国的海洋垃圾现状
(三)遵守国家海洋环境义务的要求
四、国际社会海洋垃圾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
(一)有关海洋垃圾管理的国际公约
(二)区域文件——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
五、中日韩三国海洋环境区域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日韩三国海洋环境区域合作现状
(二)中日韩三国海洋环境区域合作存在的问题
(三)西北太平洋海域环境合作现状分析
(四)对现行的海洋垃圾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
六、区域合作海洋环境法律保护机制探索
(一)其他区域合作保护海洋环境的经验启示
(二)区域合作途径的比较分析
(三)区域合作经验的借鉴
(四)西北太平洋区域合作构想
七、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