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平等和财产所有权》是詹姆斯E.米德根据1964年5月在斯德哥尔摩大学和商学院给学生演讲的讲稿写成的。作者联系收入分配模型的发展,作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最重大贡献。作者把本书看作自己最好看的著作。本书考察了获得与失去收入之间的关系及资本积累的力量,这项工作再度激发了人们对这一领域的关注。
詹姆斯E.米德把《效率平等和财产所有权》看作自己最好的著作,在书里考察了导致财产所有权不平等问题的经济、人口和社会因素,并提出了许多对策和建议,如发展教育、改革遗产税和资本税,推进人口政策、工会行动、财产社会化、建立财产所有民主制和福利国家。他提出了三种重要的政策建议。
第一种是对富人征税,包括生前赠与累进税、死后遗产累进税、个人所得累进税和资本税等,政府通过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增加穷人的收入(福利国家方法)。
第二种是用财政和其他政策措施实现财产所有权的均等化,从而实现财产收入平等,即所谓的“财产所有民主制”。“财产所有民主制”是指让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地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在他看来,只有在“财产所有民主制”下,公民才能摆脱对权力滥用的恐惧,真正作为决策单位高效率地利用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三种是把部分私人财产转变成国有财产,使得资本财富收入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得到更加平等的分配(社会主义国家方法)。
米德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第二种和第三种政策措施上。实行这两种措施的目的主要在于用非劳动收入的较大不平等直接或间接地抵消劳动收入的较大不平等,从而在不影响效率或者尽量少影响效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