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杰作,影响历史、改变人生的励志经典!流传至全世界每一个角落,感动数亿人的不朽著作!一本让千百万人重获信心与希望的书!一部“不抛弃,不放弃”寻找光明和奉献爱心的文学经典!
海伦·凯勒被评为20世纪美国的十大偶像之一是当之无愧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写达标版)》完整系统地介绍了海伦·凯勒真实而伟大的一生,是伟大的经历和平凡的故事是完美结合。海伦·凯勒堪称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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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写达标版)/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美)海伦·凯勒 |
出版社 | 晨光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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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杰作,影响历史、改变人生的励志经典!流传至全世界每一个角落,感动数亿人的不朽著作!一本让千百万人重获信心与希望的书!一部“不抛弃,不放弃”寻找光明和奉献爱心的文学经典! 海伦·凯勒被评为20世纪美国的十大偶像之一是当之无愧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写达标版)》完整系统地介绍了海伦·凯勒真实而伟大的一生,是伟大的经历和平凡的故事是完美结合。海伦·凯勒堪称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 内容推荐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品,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总是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后来在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耐心指导下,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并最终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目录 名师导航 ◎第一章 点燃希望 ◎第二章 再塑生命 ◎第三章 再生之喜 ◎第四章 学习讲话 ◎第五章 我的乐趣 ◎第六章 人生益友 ◎第七章 大学生活 ◎第八章 遇见马克·吐温 ◎第九章 永不服输 ◎第十章 社会生活 ◎第十一章 痛失慈母 ◎第十二章 走出困境 ◎第十三章 背井离乡 ◎第十四章 童年时光 ◎第十五章 远离德士堡 ◎第十六章 崭新的生活 ◎第十七章 爱的教育 ◎第十八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读后感 考点直击 参考答案 试读章节 我的父亲亚瑟·凯勒曾是南北战争时的南军上尉,我的母亲凯蒂·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母亲小父亲好几岁。 在我病发失去视觉、听觉以前,我们住的屋子很小,只有一间正方形的大房子和一间供仆人住的小房子。那时候,依照南方人的习惯,他们会在自己的家旁再加盖一间屋子,以备急需之用。南北战争之后,父亲也盖了这样一所屋子,他同我母亲结婚之后,住进了这个小屋。小屋被葡萄、爬藤蔷薇和金银花遮盖着,从园子里看去,像是一座用树枝搭成的凉亭。小阳台也藏在黄蔷薇和南方茯苓花的花丛里,成了蜂鸟和蜜蜂的世界。 祖父和祖母所住的老宅,离我们这个蔷薇凉亭不过几步。由于我们家被茂密的树木、绿藤所包围,所以邻居们都称我们家为“绿色家园”。这是我童年时代的天堂。 我生命的开始是简单而普通的,就像每个家庭迎接第一个孩子时一样,大家都充满喜悦。为了给第一个孩子命名,大家都绞尽脑汁,你争我吵,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想出来的名字才是最有意义的。父亲希望以他最尊敬的祖先的名字“米德尔·坎培儿”作为我的名字,母亲则想用她母亲的名字“海伦·艾培丽特”来命名。大家再三讨论的结果,是依照母亲的希望,决定用外婆的名字。 先是为了命名争吵不休,之后,为了带我去教堂受洗,大家又手忙脚乱,以至于兴奋的父亲在前往教会途中,竞把这个名字忘了。当牧师问起“这个婴儿叫什么名字”时,紧张兴奋的父亲一时之间说出了“海伦·亚当斯”这个名字。因此,我的名字就不是沿用外祖母的名字“海伦·艾培丽特”,而变成了“海伦·亚当斯”。 家里的人告诉我,我在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了不服输的个性,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个性非常倔强,常常想模仿大人们的一举一动。 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一个充满知更鸟和百灵鸟的悦耳歌声且繁花盛开的春天,就在一场高烧的病痛中悄悄消失了。在次年可怕的2月里,我突然生病,高烧不退。医生们诊断的结果,是急性的胃充血以及脑充血,他们宣布无法挽救了。但在一个清晨,我的高烧突然退了,全家人对于这种奇迹的发生,当时惊喜得难以言喻。但是,这一场高烧已经让我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我又像婴儿一般蒙昧,而他们——我的家人和医生,却全然不知。 有一天,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什么也看不见,眼前一片黑暗时,我像被噩梦吓倒一样,全身晾恐,悲伤极了,那种感觉让我今生永远难以忘怀。 虽然我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但我却仍可以清晰地记得——宽广的绿色家园、蔚蓝的天空、青翠的草木、争奇斗艳的鲜花,所有这些一点一滴都铭刻在我的心里,永驻在我的心中。 生病后几个月的事,我几乎都记不起来了,隐约记得我常坐在母亲的膝上,或是紧拉着母亲的裙摆,跟着母亲忙里忙外地到处走动。 渐渐地,我可以用手去摸索各种东西,分辨它们的用途。或者揣摩别人的动作、表情,来明了发生什么事,表达自己想说的、想做的。我渴望与人交流,于是开始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摇摇头表示“不”,点点头表示“是”;拉着别人往我这里,表示“来”,推表示“去”。当我想吃面包时,我就以切面包、涂奶油的动作表示。 想告诉别人冷时,我会缩着脖子,做发抖的样子。 母亲也竭尽所能做出各种动作,让我了解她的意思,我总是可以清楚地知道母亲的意思。说实在的,在那漫长的黑夜里能得到一点儿光明,完全是靠着母亲的慈爱和智慧。 我也慢慢地明白了生活上的一些事。5岁时,我学会了把洗好的衣裳叠好收起来,把洗衣店送回的衣服分类,并能认出哪几件是自己的。从母亲和姑母的梳洗打扮,我知道她们要出去,就求她们带着我。亲戚朋友来串门,我总被叫来见客人。 他们走时,我挥手告别,我还依稀记得这种手势所表示的意义。 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了,这应该是莎莉文老师到来之前的事。我曾注意到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嘴巴在交谈,而不像我用手比画着。因此,我会站在两个谈话者之间,用手触摸他们的嘴巴,可是我仍然无法明白他们的意思。于是,我疯狂地摆动四肢,嚅动嘴唇,企图与他们交谈,可是他们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生气极了,大发脾气,又踢又叫,一直到筋疲力尽为止。 我经常为了一些小事而无理取闹,虽然我心里也知道这样是不应该的,可是一有事情发生,我又急躁得控制不了,就像我常踢伤了保姆艾拉,我知道她很痛,所以当我气消时,心里就觉得很愧疚。但是当事情又不顺我的心意时,我还是会疯狂地胡乱踢打。 在那个黑暗的童年时代,我有两个朝夕相处的伙伴,一个是厨师的女儿——玛莎·华盛顿,另外一个是一只名叫贝利的老猎狗。 我的身体一向结实又好动,性情冲动又不顾后果。我非常了解自己的个l生,总是喜欢我行我素,甚至不惜一战。那个时候,我跟玛莎在厨房度过了不少时光,我喜欢帮玛莎揉面团,做冰淇淋,或是喂喂火鸡,不然就是为了几个点心而争吵不休。 这些家禽一点儿也不怕人,它们在我手上吃食,并乖乖让我抚摸。 有一天,一只大火鸡竟把我手中的番茄给抢走了。也许是受火鸡的启发,不久,我和玛莎把厨娘刚烤好的饼偷走了,躲在柴堆里吃得一干二净;却不料吃坏了肚子,吐得一塌糊涂,不知那只火鸡是否也受到了这样的惩罚。 珍珠鸡喜欢在隐蔽处筑巢,我特别爱到深深的花丛里去找它们的蛋。我虽不能跟玛莎说“我要去找蛋”,但我可以把两手合成圆形,放在地上,示意草丛里有某种圆形的东西,玛莎一看就懂。我们若是有幸找到了蛋,我绝不允许玛莎拿着蛋回家,我用手势告诉她,她拿着蛋,一摔跤就会打碎的。 回想童年、谷仓、马粮以及乳牛场,都给了我和玛莎无穷的快乐,我们简直像极乐园里的天使。当我跟玛莎到乳牛场时,挤牛奶的工人常常让我把手放在牛身上,有时候,也会让我把手放在牛的乳部,我也因为好奇而被牛尾打了好多次。 P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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