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枯井冤魂
孙金生是大连造船厂的工人,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复核后交付刑场枪决时才27岁。案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孙金生在大连天津街闲逛,偶遇初中同学张宝成,两人好多年没见面,这次相遇就闲唠了一会儿。
孙金生爱吹嘘,说:他的亲戚有的在省里当局长,他是不愿当官,要愿当,让他亲戚给调到省里,当个科长、处长没问题。
张宝成心眼儿特实,说:“我正筹备结婚,想买点服装、家具、炊具什么的,你在哪方面能帮帮忙使我少花点钱?”
孙金生没加思索马上就说:“我这个人比较实在,能办成的就告诉你我能办成,不用你再去找别人;办不到的我也不瞎吹,别耽误你的事。服装、炊具,我都不行。要说买家具这可以。我姐夫是木材公司经理,你象征性地花几个钱,可以拉一汽车木材回家,要什么样的家具就随便做,这能省不少钱。”
张宝成说:“今天我该着办事顺利,遇上你了,这使我省不少钱。我兜里才带1000来元,买木材我得拿多少钱?”
“现在木材涨价了,1000元什么也买不了,至少得有2000元。你要到家具店,2000元只能买一张质量一般的床。这样吧,你这1000元我先拿着,然后我再给你垫上1000元,朝2000元花,我垫的钱,你取木材的时候再还给我,我暂时不用。”
“行。太感谢您了!”
“别说感谢,一说客套话就把关系说远了。说不定以后我还有求你帮助的时候呢!”
就这样,孙金生把张宝成的1000元拿到手。孙金生根本就没有姐姐,更没有姐夫可言,哪来的当木材公司经理的姐夫呢?
人熊有人欺,马熊有人骑。孙金生了解张宝成,就他那个窝囊样,别说骗他1000元,就是骗他1万元,他还敢打我吗?你要去告我,我死不承认,公安、法院也没办法。张宝成自从把这1000元交给孙金生就等他的电话,准备去取木材。等了一个月这个电话也没等到,打电话又找不到,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就只好到大连造船厂去找孙金生。
孙金生说:“买木材的票开好了,共花2200元,我给垫了1200元,全是硬杂木、水曲柳。收据和取货单都在家了,我没带,过几天我给你送去。”
贪图便宜易吃亏,轻信人言会上当。张宝成信以为真,回家等孙金生给他送取货单。
这时的孙金生在想两个问题:一个是,大连每年都发生不少车祸,死于车祸的最好能有张宝成;另一个是当初不该向张宝成说出自己的工作单位,既然他知道了,最好能有一次大的“优化组合”,人员流动,把自己“流”走,让张宝成找不到。然而他想的这两项,一项也没实现。过了些日子,张宝成又来找他,说:‘‘你给我垫上的那1200元我带来了,我来取买木材收据和提货单,你带来了吗?”
孙金生一边伸手接过这1200元,一边说:“我没想到你今天会来呀!我怕带在身上万一丢了就完了。木材公司认票不认人,谁都可以拿这张提货单把木材提走。这样吧,以后你什么时候来,先给我来个电话。”张宝成又被糊弄回去了。
次数多了,张宝成对孙金生产生了怀疑,就越发加紧催要。有一天,他又去要,孙金生说:“今天是星期二,隔两天,到星期五,我领你去木材公司找我姐夫,把木材拉出来。木材公司每周只有一次付货,定在星期五。这天,你一定来找我,要不就得推到下周了。”孙金生说得很认真,很诚恳。张宝成听了很高兴,总算有了准信儿。
张宝成度日如年,盼到了星期五,吃了早饭,就告诉父亲,把家里腾出一些地方,他去大连造船厂找他的同学孙金生取木材,准备运回来。
到了大连造船厂,孙金生又说:他刚才给木材公司挂电话,他姐夫去医院看望一个同志,下午能回来。取木材时最好是他姐夫在场,这样多拉一些没人敢管。另外还可以挑一挑,选一选,拉些好的出来。孙金生还告诉他说:“下午,你就不用到厂里来了,咱俩两点钟到站前广场汇合,不见不散。”张宝成同意了。
孙金生把张宝成骗走后,跟厂领导请了假,就到一家药房买一瓶利眠宁,下午准时到站前广场找到张宝成,对他说:“我姐夫给他们公司去电话了,说他有事,下午就不到公司去了。看来咱只好等下星期五来取货。他要在场咱装一汽车往外拉也没人敢管。”说着,就又骗张宝成说:“上午,我姐夫去看的那个病人,已经住院一个月也没见好。其实,我也会治病,我会气功,用气功治病。我还学过武术,练武术可以健身。”他一边说,一边伸胳膊踢腿,并告诉张宝成:“你要想学,我用一星期就可以把你教会。”说着,就拉张宝成说:“反正今天也不能拉木材了,下午有点儿时间,咱找个僻静地方,我教你学武术,练气功。”他连哄带拽把张宝成骗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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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堂课
(后记)
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祖国大地一片春意盎然。辽宁省委作出决定,要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毁的公、检、法三机关充实力量。我就是在这一年,在“要做革命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动员中,被辽宁省委从辽宁省海洋水产厅调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到法院报到那天,人事处付振平处长将我带到了三楼刑一庭办公室,这里就是我法官生涯的第一站。
庭里正在开庭务会,屋里坐了七八个人。庭长王健见人事处给送来一个新同志,笑呵呵地站起身说:“太及时了!我们这正缺人手呢!”笑着对我说:“欢迎,欢迎!你一来,我们庭又增加了力量。我们先开庭务会,下午安排你的工作。刚好上午沈阳市召开公判大会,邀请我们去,你和咱庭老刘去,一会儿车就走。先去见见公判大会的场面,下午咱再谈工作。”初来乍到的我,在半迷茫中跟老刘上了一辆警车,直奔公判大会现场。
一路警笛长鸣。第一次坐警车,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老刘是个老审判员,和他不熟,一路无话可唠,不一会儿就到了辽宁体育馆。这是全省最大的体育馆,容纳数万人,公判大会正在这里召开。
我们去晚了,里边正开会。为了不打扰里面,我们把车停在院子里,谁也没下车,都坐在车里等散会。
我问身边的老刘:“不到会场里参加会,咱不是白来了吗?”
老刘说:“咱不是来参加会的。会后要枪毙一个犯人。咱主要是到刑场,如果这个罪犯临场喊冤,或者还有别的特殊情况,便于直接跟省高级法院联系。”
我问:“凡是枪毙犯人,省高级法院都派人到刑场吗?”
“不。这次要毙的这个不认罪。”老刘的话少,我也只能从他的话语中得出零星的几点信息。不认罪的死刑犯,就是我们今天来看的主角。
我们正在说话,馆内散会了。出口在二楼,人流顺着长长的楼梯往下移动,像瀑布,从馆内滔滔涌出。很快,院内响起了哨声、手提喇叭声,各个车辆很快坐满了人。我们的车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打头的两辆一出门,指挥的警察就朝我们摆旗,让我们先走。在我们车后,一辆接一辆的警车、轿车、面包车、押犯人的大货车,排成一溜长蛇阵,好不威风!
一路上,所有车辆都靠边停下来,包括公交车。我们这支车队不是右侧通行,而是独占马路中央。我问身边的老刘,为什么不让别的车辆走。老刘说,怕有人用撞车的方式劫这个死刑犯。
我半信半疑,面对这样的车队和阵势,在这样的场面谁能劫得了!
刑场在沈阳市西北郊。那里有个大土岗。岗上岗下,早已人山人海,黑压压的一大片,那里的人不知等了多长时间。数不清的警察在维持秩序。
死刑犯名叫高平昌,高个子,长瓜脸。他被从一辆大货车上押下来,双臂反绑的,两只裤腿也用麻绳扎紧。老刘告诉我,给死刑犯扎裤腿,是因为有些犯人在被枪毙时,吓得大小便失禁,淌得满车都是屎尿,臭味四溢。扎上裤腿就会减少许多麻烦。
我们的车在排头,开进了刑场里,罪犯一被押下车,就带到了我们眼前。
一个法官问他:“现在要执行死刑,你有什么话要说?”
旁边有个年轻法官拿个本子在记录。可是,这个罪犯只是低头,一句话也不说,根本不像原来预料的那样会大喊大叫、鸣冤叫屈。他老实得像生病的绵羊。
法官又问:“你有什么遗言,有什么话要向家属和亲人转告?”
不管法官怎么问,他都一字不答。我看了看旁边记录的法官,在每个问题的下面都写上“不语”二字。这个罪犯,面露愁苦、眼带悔恨,那张凄惨、惆怅的瓜子脸和惨白的面容至今在我脑海里印迹清晰。我想,或许只有这个时候,人才会感到生命的分分秒秒都万分宝贵。
当时我琢磨:他怎么不说话?这属于不属于“特殊情况”?那位法官问完,刑场上的哨声响起,这个罪犯被推到土岗下,跪在那里,两只胳膊仍然反绑着。又一声哨响,一个拿着小红旗的人把旗一摆,“啪”的一声,枪响了,罪犯应声倒地,脸部一下子扣到黄土地上,四肢一动不动。有警员上来照相。照完后身,把尸体翻过来,又照前身。前脸惨状不便细说。我想我当时应该是面如土色。这种场面,我第一次见到,而且离得很近,低头可见。多少年过去了,想起来就像昨天的事。
这次的刑场经历,几十年来,我都记忆犹新。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王健庭长给我的第一堂课。身为法官,以判案为职业,法槌落下的瞬间,决定的是一个生命的存亡。错案和冤案的存在,是比凶案更加血淋淋的罪过。所以,“知错能改”四个字,在法官身上,就是不能犯错!那天的场面,我一生不会忘记。我当法官29年,主审了多少案件实在记不清,但每审一案,我都会想起那天的场面。每次想起那个案件的细节和成因,都禁不住会为那个青年叹息。
1979年,在改革开放的春风洗礼下,全国都在倡导一个口号:“要做革命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我在这个大潮中,很荣幸地被辽宁省委从辽宁省海洋水产厅“搬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此开始了我29年的法官生涯。刑事审判案件几乎都是鲜血淋漓、惊心动魄的。坑蒙拐骗在这儿都是小儿科,动辄刀光剑影、倾家荡产,而往往悲惨案件的起因都让人啼笑皆非。无非是“酒、色、财、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因奸伤命”等。这些案情在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重演,听到当事人失去生命、终身残疾、家破人亡;看到犯罪者被判死刑、终身监禁……一幕幕悲剧降临,一个个家庭破碎,我所接触的尽是人生悲剧、人间惨案,血淋淋,凄惨惨,使我夜不能眠,内心深受震撼。
这29年的法官生涯中,我亲自主审的、参加评议的和耳闻目睹的案件成千上万。每一个案件,我都用心记录了主要案情,以期能对后来人起到警示作用。这些笔记装满了几个纸箱子。我曾经几次搬家,每搬一次都扔掉许多书籍、资料、物品,但这些案例资料却一直舍不得扔,因为它是我29年的沉淀,是我的宝贵资产。
我将这些案例故事集结成册,往事犹如电影胶片般一幕幕重现。全书使用通俗、流畅的语言,去掉法律文书的枯燥,不虚构情节,不增加悬念,保留了案件的真实与严肃,从案件的起因至审判执行,一桩桩、一件件,犹如亲临其境,警醒世人。
书中各篇案例皆极具代表性,警示意义极为深刻,它们用无可挽回的悲剧为世人敲响警钟:人生万里路,走好每一步。
本书能在我古稀之年问世,我甚为欣慰。但愿它能为您的人生擦亮路标。
张世琦
2014年1月20日于沈阳
《法官手记(一个高级法官30年办案记录)》是从作者历时29年的审判实践中,所记录下来的真实办案手记里面精选部分加工而成,60个极具代表性的法制名案,涵盖了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婚变等热点法制领域;精彩的故事、通俗的语言,在探究每一个故事背后罪恶产生的根源基础上,《法官手记(一个高级法官30年办案记录)》作者张世琦也对如何提升自我、完善人性指明了方向。
一位有良知的法宫,耗时30年,记录我们身边最具买的世界,你可以看到犯罪者最黑暗的一面,更可透视他们灵魂最痛彻心扉的哭泣。
每一个案件,他都用心记录了主要案情,以期能对后来人起到警示作用。《法官手记(一个高级法官30年办案记录)》作者张世琦深深地意识到,身为法官,以判案为职业,法槌落下的瞬间,几乎决定的是一个生命的存亡;错案和冤案的存在,是比凶案更加血淋淋的罪过。所以,“知错能改”四个字,在法官身上,就是不能犯错!